下午跟堂妹玩游戏,游戏刚开始3秒后画面变勾引人了,堂妹主动太子 敢亲我试试,我情不自禁的插了她,很深,会怀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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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相送(完结)
一路繁花相送(完结)
  辛笛没想到一个30岁的男人听到她这个28岁的女人招认自己是处 女时,会吓得落荒而逃。
  而几分钟前,他们还相拥紧密,带着从兰桂坊买来的薄醉回到酒店。衣服在拉拉扯扯中半褪了,他高大健美,肌肤带着健康的小麦色光泽;她娇小白皙,和他形成奇妙的对比。
  这个夜晚,她以为自己下了决心,决定借酒盖脸,结束自己漫长得有点不可思议的处 女生涯。吻到情热,他的手在她肌肤上摩挲,他在她耳边轻舔,她心神荡漾,并无反感,想,好吧,就是他了。带着轻轻喘息,她说:“我第一次,你轻一点。”
  接下来的场面就太戏剧化了,出了名的浪子吓得住了手,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我……我想我还没准备好,对不起。”
  她同样不可思议地看着这张俊美的面孔,直看得他面红耳赤,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告辞夺门而去。
  辛笛一粒粒扣上自己的衬衫纽扣,走到窗前,无所事事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终于火热的面孔渐渐冷却下来。她出差过来看香港时装周,报销费用并不奢侈,入住的酒店地处炮台山,房间狭小,窗外是喧嚣都会不夜城市,没风景可言。她决定去洗澡、睡觉,不管有没有睡意。
  手机响了,她拿起来接听。
  “对不起,辛笛,刚才是我太过份了,我反应过度,我……”
  “你给我去死,戴维凡。”她挂了电话,随手关机。
  辛笛出差到香港来看时装周,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她每年至少要来香港两次,一月份看春夏发布,七月份看秋冬发布。这样荒谬的季节颠倒,她早习惯了。
  香港会展中心没有北京国展那么人头蹿动的热闹,但专业程度显然更高一些,全部看下来,需要的时间和体力都不少。另外还要赶各类发布会,再去散布港九的大大小小值得一去的店子逛上一圈,去九龙那边的面料市场看新上市的面料。
  看完香港时装周,马上还要过关回到深圳,又有这边的展会等着,时装这个行当的确是一场不落幕的大戏,只是从事这个行当的人多少会有疲惫感。尤其在地处内陆,远离时尚中心的城市,时尚成了一个地道的工业项目而不是一个带诱惑魔力的字眼,就更没什么浪漫色彩可言了。
  工作六年,辛笛在业内小有名气,成为本地最大服装企业索美的设计总监,职业前景一片辉煌,可是同时她觉得倦怠感越来越严重,不知道是对自己的工作还是人生。
  她清楚知道,这种情绪来得有些无稽。到28岁时,她还是处 女,其实这也并不让她挫败。怎么会在香港这个城市和戴维凡搅到一起,她完全没有头绪。因为他们已经认识了10年,从见戴维凡第一眼起,她就是讨厌他的。
  他们是美院同学,有着健美体形和英俊面孔的戴维凡高她两届,学的是景观装置专业,却从一进学校就被拉入了模特队,和服装设计专业结下不解之缘。戴维凡卖相好又兼性格豪爽,人缘极佳,可是辛笛一向对他懒得正眼相看,偶尔交谈也是冷嘲热讽。
  辛笛的密友,同样读服装设计专业的叶知秋看不过眼,问她原因,她理直气壮地说:“就是烦他恃靓行凶,象只孔雀一样,仗着点姿色大摇大摆招摇过市的样子。”
  叶知秋只能骇笑,这理由明摆着并不充分,他们念的专业决定了他们差不多天天得和各式俊男靓女打交道,也没见辛笛对其他表现得更自恋的人有啥不满之处。
  昨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戴维凡迎面走来,仍然有些大摇大摆,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是运动员出身,读书时已经取得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还保持着当地的一项田径纪录,他的走路动作完全是一种习惯而非炫耀。他和朋友张新合开一间广告公司,也接服装企业形象策划业务,有时间一样会来专业展会找灵感和流行元素。
  以前辛笛对戴维凡通常做视而不峥,不过在今年三月底的北京服装展上,辛笛做发布会,戴维凡受叶知秋委托,在辛笛最后出场亮相时上台献花。
  有那样一个交道后,他远远走来,透过玻璃长窗过滤进来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周身如同镶了淡淡金边,一脸愉快地跟她打招呼,她当然没法再对他冷脸以对了,同时心里承认:这厮的色相,还真是没得说。那样高大挺拔的身材,修身版的T恤长裤穿在别的男人身上难免会有点做作之气,可他显得英气勃勃,周围来往的人不约而同对他注目。
  两人闲聊几句,说起接下来的安排,倒也不谋而合。他们一块去海港城,戴维凡看橱窗布置等和店面设计,辛笛看那边的名店新一季款式,随便吃点东西,逛得差不多了,戴维凡提议去兰桂坊酒吧,她一口答应下来。
  是酒精作祟吗?辛笛不这么想,两人喝的都不过是啤酒而已,充其量只有点酒意。她记不大清两人是怎么有第一个身体接触的,但那个身体接触倒是唤起了她的一个记忆。
  就在上次她的北京时装发布会上,她出场谢幕,戴维凡抱了一大束百合,长腿一抬,跨上T台,将花递给她,然后顺势抱了一下她,这个拥抱来得短暂而礼貌,居然让她身体骤然打了个冷战。当时她只把这归结于看到他的意外,并没多想。
  可是这时,一经接触他,她起了同样的战栗,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后,她吃惊得差点咬住自己的手指头。她只谈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情 欲这个东西,对她来讲,还真是来得陌生。她犹疑地打量身边这个英俊的男人,恰好他也回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接,暧昧的气氛加上异地的放松感,再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让辛笛有点宁愿没有遇到他。
  回到深圳,辛笛和过来看服装展的好友叶知秋在酒店碰面。两人办完各自的事情,晚上到她独住的酒店房间,都洗了澡,穿着睡衣,各躺一张床放松地闲聊着,然而辛笛的招供却着实来得惊人。
  “你……”叶知秋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和辛笛是同班同学,但毕业后做的却是服装销售,以前也曾在索美工作。用辛笛的话讲,她这个好朋友属于一向思前想后,谋定而后动的那种人,冷静理智可想而知。
  “这不是悬崖勒马了吗?我又没得逞。”辛笛嬉皮笑脸地说。
  “还好还好。可是出差而已,你胆也太大了,就敢带萍水相逢的男人回酒店。”
  辛笛倒情愿带回去的是陌生人了,至少出了酒店各走各路,没一点瓜葛,她对自己没心没肺转眼忘记的本领还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再想想,她只好老实承认,她确实没胆大到去招惹一个陌生人。
  “呃,我刚才没讲到重点吧。不是萍水相逢,其实那人你也认识,戴维凡。”
  “他……”叶知秋再度失语,她当然认识学长戴维凡,事实上眼下两人还是邻居,关系不错,并且时有工作往来。可是她知道辛笛一向讨厌戴维凡,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辛笛为什么要选他来终结自己的处女之身。
  “他刚好在那里呗。”
  叶知秋支起身子,挑眉看她,显然觉得这根本不算理由,辛笛脸红了,咳嗽一声:“秋秋,你可不可以别这么审视我呀。好吧,我全招。我觉得他人长得还是很帅的,又加上他那么花名在外,肯定那个……技术应该不错的。我既然只是单纯的不想当处女当到29岁,又不是想找人结婚,跟他……应该没什么后患吧。”
  叶知秋作吐血状:“小笛,你的思维好诡异。”
  辛笛大笑:“算了,不提这事了,他跑了也好,不然我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后悔。我现在唯一纳闷的是,28岁还是处女,就会把男人给吓跑吗?”
  她这个问题,她的好友没办法回答她。她想,由它去吧,当处女当到29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她只真诚希望,那家伙哪怕不是如她在电话里诅咒的那样去死,也最好再别在她眼前出现了。
  然而,你越不愿意碰到某个人,那么再次碰上的概率反而会更高。辛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墨菲定律的一条。
  接下来在深圳会展中心里、在叶知秋一个朋友的饭局上、在返程的飞机上,辛笛不断地碰到戴维凡。她有点想吐血了,哪怕是在他们共同居住的城市,似乎也没有如此之高的碰面频率。
  并且,想无视这么一个高达183公分又长得过分好看的男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下了飞机,辛笛去取托运的行李,没等她放下手里拎的提袋,一只修长结实的手臂从她身后伸出,轻松从传送带上提起来那口大号新秀丽箱子放到她身边。她个子娇小,这个箱子的尺寸实在和她的体形反差太大。
  她转头看向戴维凡:“哎,我们各走各路好不好,你要往东的话,我就往西。”
  “那不可能。”他很干脆地说,“机场进城的路只一条,往南。”
  “你到底想干嘛呀戴维凡?”辛笛不客气地问,“这几天你不停出现在我面前,如果是想恶心我,那你已经做到了,可以消失了。”
  戴维凡笑了,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给个机会我吧,辛笛,我想追求你。”
  辛笛先是诧异,随即大笑,很高兴可以用上这句现成的台词:“对不起,我想我也还没准备好。”
  戴维凡一点也没被打击到:“那天是我不对,我们可以试下从头开始。”
  提到那天,辛笛竖起眉毛,正欲发作,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叫她:“小笛。”
  辛笛转头一看,一个穿着米白衬衫的修长男子站在离她不远处,他拎着只深咖啡色行李箱和一个做工精良的笔记本包,头发修剪得短短的,轮廓清矍的面孔上,一双深邃的眼睛冷静而明亮,那份抢眼竟不下于外貌出色如明星的戴维凡。
  辛笛的喜悦来得半真半假,她尖叫一声扑过去:“路非,真的是你吗?怎么回来也不先给我打个电话?”
  路非放下行李箱,捉住她的手,微笑了,他是个气质清冷的年轻男人,此刻浅浅一笑,目光中带了几分温柔:“算是意外惊喜吧,小笛。”
  这个喜相逢的场面让戴维凡有点看呆了。
  辛笛的手机响起,她拿出来一看, 是堂妹辛辰打来的:“辰子,干嘛?”
  听到她叫这个名字,路非掐掉自己同时响起的手机,静静站在一边。
  “笛子你回了吗?记得帮我去浇花,今天就得去,只要不下雨,隔天去一次,用阳台上水缸里贮存的水浇,浇完再把缸给灌满,千万别偷懒。”辛辰在电话中说道。
  辛笛呻吟一声:“你为什么一定要折磨我呀,这么热的天,随便哪个追求者,要收到你这个要求,一定跑得忙不迭。”
  辛辰直笑:“哪能随便让追求者登堂入室,白白让人起遐想,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辛笛郁闷地看看站在不远处并没走开意思的戴维凡,承认自己可不就是给自己找了个烦吗?可是这厮甚至都不算是追求者,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暑还是生理期紊乱荷尔蒙作怪了。
  “你去多少天?”
  “大概18天吧,这会车子已经过恩施了。”
  “18天,天哪,你记得涂防晒霜,别晒得跟块炭一样回来。”
  “不会,大部分时间在车上。”
  “知道我现在在机场碰到谁了吗?”辛笛笑着说,同时看向路非,打算递手机给他,却只见路非轻微而迅速地摇头,她不免有点诧异,可是当然顺从他的意思,“算了,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
  辛辰也不多问:“照顾好我的花,我给你买挂毯回来,再见。”
  辛笛将手机扔进包里,问路非:“本来还想叫你跟辰子通话呢,干嘛摇头?”
  “她去哪里了?”
  “西藏,和朋友一块开越野车自驾过去。”辛笛向来只在繁华都市转,她喜欢脚下踩着平整马路的感觉,没有一点田园情结,实在理解不了堂妹隔三差五去纵山,每年至少要去一次甚至她都没听说的地方的雅兴,可是她淘回来的那些小玩意是很有意思的。
  “西藏。”路非的神情略微恍惚,轻轻重复这个遥远的地名,“小笛,她要再打电话给你,别告诉她我回来了。”
  辛笛挑起眉毛:“也想给她意外惊喜吗?”
  路非嘴角挂一个惆怅的笑:“她大概会意外,会吃惊,可我不确定她会不会喜。”
第一章(上)
  这里是本地闹市区一片老旧住宅区,逼仄陈旧的房屋密密麻麻分布着。临街的墙壁上已经刷了大红的“拆”字,可是黄昏时分,人来人往,小小的门面全都生意兴隆,没有一点临近拆迁的感觉。
  路非下车,锁好车门,站在这一片零乱喧嚣中,仍然显得气宇轩昂,他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本地八月,正是最炎热的时候,虽然太阳已经落山,暑热依旧不减,然而这样的温度好象一点也没影响到他。
  他正要走进去,一辆灰扑扑的丰田PRADO顺狭窄的街道驶来,停到离他不远的路边,一男一女下车,两人都穿着脏兮兮看不出本色的户外服装,那男人打开后备箱,拎出一个红灰两色的75升背囊和一捆说不出名堂的长筒状东西,递给那女孩子:“真不一块去吃饭吗?”
  “泡沫,拜托你闻闻,我们身上这味都快馊了,估计哪个餐馆老板都不会欢迎我们进去。”那女孩子声音带点沙哑的,轻快地说。她拎上大背囊和那捆东西,对男人挥手,他上车开走了。她转身,懒洋洋拖着步子走上窄窄的人行道,迎面正好看到路非,顿时怔住。
  “你好,小辰。”
  辛辰没什么反应地看着路非,仿佛有点神思恍惚。有一瞬间他几乎以为他认错了人,记忆中的辛辰一直肌肤白皙,明艳清丽得有几分不安定的气息,而眼前女子架着大墨镜,看上去又黑又瘦,身上穿着皱巴巴的蓝色T恤和橄榄色速干长裤,腰际挂了个深灰色的腰包,头发绾在脑后,明显有些纠结油腻,手里拎的东西将她的身子坠得向一侧略微倾斜着。路非伸手接了过来,份量着实不轻。
  她突然笑了,露出两排雪白细巧的牙齿:“你好,路非,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概半个月前。”
  “怎么会在这里?”
  “小笛告诉我你今天差不多这个时间回来。”
  “她隔一天过来帮我浇花肯定烦透了。”她迟疑一下,“走吧,进去坐坐,这里快热死了。”
  辛辰也不看他,转身向住宅区里面走去。
  路非看着前面这个苗条婀娜的背影,突然也有点恍惚。11年前,同样是一个夏天,他头次来到这里,虽然出生在本地,但他一向生活的地方完全不是这样的环境。
  那时路非18岁,也是这样跟在14岁的辛辰身后。她已经开始发育,乌黑的头发扎成马尾,穿着白色T恤、牛仔短裤加平跟凉鞋,懒懒迈着修长的腿,腰背随着步伐有一个流利而旖旎的线条。阳光照射下,隐约可见T恤里面胸衣的肩带,当时这个认知让他的心跳加快了几拍。
  此时辛辰的衣服保守得多,脚上一双徒步鞋沾满尘土已经看不出本色,可是步子迈得依然懒散,腰际那个腰包轻轻晃动,这个步态是他熟悉的,甚至多次出现在他梦境之中。
  这片居民区集合了各个年代的建筑,辛辰住的是一座上世纪70年代的楼房,灰色的五层楼,看着有几分破败,走进了黑黑的楼道,她将墨镜推到头顶,利落地从腰包里拿出一只小手电筒打开,雪亮的光柱下,楼道拐角堆着从各家各户延伸出来占领地盘的杂物。上到五楼,她将腰包移到前面,准备掏出钥匙开门。
  “我来开门,小笛把钥匙给我了。”两人此刻隔得很近,路非可以清楚闻到,辛辰身上和头发里都有一股绝对说不上好闻的味道,他向来略有洁癖,不禁皱眉。
  辛辰抬头,恰好看见他的这个表情,微微一笑,侧身让开一点,看他开门,再很熟门熟路地伸手开了灯。
  “不会这些天都是你过来给花浇水吧?”辛辰疑惑地问。
  路非将钥匙交还给她:“小笛最近在准备秋季服装发布会,比较忙。”
  辛辰先去开了空调:“不好意思,我出去大半个月了,家里什么也没有,你随便坐,我得去收拾一下自己。”她踢掉徒步鞋,回卧室拿了衣服去卫生间洗头洗澡。
  路非再度环顾这个房子,近半个月,再怎么忙碌,他都会在晚上隔天过来一次,给花浇水,已经熟悉了这里的格局,可此刻看在眼内,仍然感觉陌生。在他记忆里,少女辛辰的住处是个小小的两室一厅,屋里和室外楼道一样的破败杂乱,第一次进这房子,对他的洁癖是一个重大挑战。
  然而眼前一切,整齐得过份。洁白的墙壁,深栗色的地板,原来的客厅和一间房以及厨房打通,装修成了工作室模样,宽大的浅色工作台连着电脑桌,两部电脑、打印机、扫瞄仪等有序摆放着,一边一面墙放着样式简单的书架,上面井井有条码放着书籍、杂志、文件夹、光盘碟片,没一丝杂乱,可是也没有任何代表个人兴趣爱好的摆设。
  厨房只余了开放式的一角,一张调理台兼着餐桌,区分着空间,摆了两张高脚椅,显然吃饭就在那里解决了。
  靠通往阳台的门边摆了一张深枣红色的丝绒贵妃榻,上面放着两个绣花靠垫,算是唯一带女性色彩的家具。
  卫生间靠卧室那边,里面传来隐约的哗哗水流声,在安静凉爽的室内,这个声音听得路非有几分莫名的烦乱。
  他打开阳台门走出去,闷热的空气扑面而来。阳台不算小,其他人家基本上都将它封成了一个小小的房间,以求空间的最大化。只有辛辰的阳台保持着开放式格局,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栽,几盆茉莉正开得香气四溢,一株文竹不可思议地长到了快一米高,一只大瓷盆里种的石榴此时已经结出了累累果实。靠一侧的一个金属架上摆的全是不同颜色的月季,花开得十分娇艳;另一侧是个木制的架子,摆放着四季海棠、绣球花、蔷薇、米兰、天竺葵。这个阳台俨然是个郁郁葱葱的小小花园,唯一煞风景的是,阳台外罩上了一个粗粗的铁制防盗网,好在顺阳台栏杆一直爬藤上去的牵牛花长势极好,一朵朵的紫红色花朵此时闭合耷拉着,多少让防盗网不那么剌眼了。
  他揭开阳台一角的小水缸盖子,舀出水灌满大喷壶,然后开始浇花,暮色之中,水线均匀细密地洒向一盆盆花,水珠在花瓣、叶面上滚动滑落。
  甚至这个阳台也不复当初了,以前这里什么也没种,只放了两只旧藤椅。路非和辛辰曾坐在这里,看着对面同样灰扑扑的楼房聊天。
  他一直认为,他的记忆很可靠,然而这半个月,哪怕下着大雨不用浇花,他也会上来独自坐上好长时间,却找不到一点旧日痕迹。他不禁开始怀疑,盘桓于他心底的那些回忆,究竟有没有真实存在过。
  这时,一群鸽子从阳台上方掠过,路非放下喷壶,透过牵牛花茂密的叶子望出去,鸽子飞远,再盘旋着飞回来,以几乎相同的角度和轨迹再度掠过他的视线。
  “我最恨对面那家人喂的这群鸽子,天天在我家阳台上拉屎,脏死了,一大早就咕咕叫,吵得人睡不着。”少女辛辰曾这样控诉。
  那么终究还是有一样东西没有变化吧。
第一章(下)
  身后传来辛辰轻轻的笑声:“信不信由你,我现在倒是很喜欢这群鸽子了。”
  辛辰这次参加自驾去西藏,和户外俱乐部另外七个人分乘两辆越野车,途经三十余个地方,行程近8000公里,差不多半个月没好好洗澡。她早已经习惯户外的卫生条件,一辆车里坐四个人,小小的空间反正全是浑浊的味道,大家也就嗅觉麻木,谁都不至于嫌弃谁。此刻她彻底洗头洗澡,擦了护肤品,出来顿时神清气爽,简直有再世为人的感觉。
  路非回过头,站立在灯下的她穿着白色T恤,牛仔五分裤,半干的乌黑头发披在肩头,闪着健康的光泽,那个浴后的面孔干净清透地显出一点红晕,明亮的眼睛上睫毛纤长而浓密地上翘着,嘴角以他熟悉的弧度微微挑起,左颊边有一个小小的梨涡。
  她和他拥有一样的记性,她甚至清楚他正想到什么。一向倨傲冷静、不动声色的路非再次意识到,他在她面前,总能暴露出情绪的波动。
  “这些鸽子再没吵你吗?”
  “一样吵,可是突然有一天,”辛辰漫不经心的说,“我习惯了,什么都敌不过习惯。”
  路非仍站在阳台上,这时外面暮色已经渐浓,半暗光线中看不出他的情绪:“做这么个笼子干什么?实在太难看了。”他反手指一下阳台外焊的防盗网,看上去确实象个大号鸟笼。
  “有一阵子小偷很猖獗,我得留地方种花,不想封闭阳台,不得不装这个,安全比美观来得重要嘛。”
  “你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一定要住这里,小笛那边不是空着房子吗?那一带治安要好得多。”路非皱眉。
  “自己有房子何必要去住别人家呢?而且一个人住比较自由,我猜笛子也这么想。”
  “这一片住宅马上要拆迁了,你有什么打算?”
  “早着呢,拆迁的风声传了几年,每回雷声大雨点无。”
  “我所在的公司和拿下这个地块的昊天集团已经确定了风投融资方案,这回雨大概很快会落下来。”
  辛辰怔住,停了一会,耸耸肩:“看拆迁补偿多少再说,不至于会沦落去睡大街的。去吃饭吧,我饿了。你还在这边待多久?我请客,算给你接风加送行。”
  “我这次回来,应该是长住了。”
  路非的声音平静,辛辰却仿佛吃了一惊,她睁大眼睛看着路非。路非可以清楚看到,她的眼神突然黯淡,终于掠过一点超出于惊讶的情绪,随即转移视线:“是吗?”她的声音蓦地低了下去,“哦,那好。”
  她转身走到玄关鞋柜,拿出一双深金色平跟芭蕾鞋穿上,然后抬头,神情恢复了正常,笑道:“找个地方吃饭吧,我这半个月吃的接近猪食,好饿。”
  路非开车到靠近市中心商务区的一家餐馆,这里开张一年多,生意始终不错,菜式包容了本地及粤菜风味,并不算特别,但装修精致,是附近白领喜欢的情调,比一般中餐馆来得安静一些。
  辛辰曾有个让人瞠目的食量,那样纤细的身材,却怎么吃都长不胖。而今天出乎路非的意料,她尽管强调自己很饿,点菜时也很有兴致,但胃口并不像预告的那么好,一样样菜上来,她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
  “不合胃口?”
  “大概路上给那些方便面、压缩饼干和巧克力吃伤了,这会明明饿,就是吃不下。”
  “你不是从来不吃方便面吗?”他记得她的那点固执,宁可煮挂面吃,也不肯选择更简单的泡方便面。
  辛辰笑笑:“我现在差不多什么都吃了,出门在外,馒头掉地上大概也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百无禁忌。”她低头吃面前路非特意为她点的一份木瓜炖雪蛤,却微微皱眉。
  这个样子,倒好象少女时期喝感冒药撒娇的表情,路非注视着她,可是她分明没有撒娇的意思,倒真是在逼着自己往下咽了。
  “这次路上一定很艰苦吧。”
  当然是一段漫长而辛苦的旅程,简陋的住宿条件,高原反应,突如其来的暴雨,有些路段路况恶劣,还曾碰到泥石流,一辆车连爆两条胎,可是也没什么可说的,辛辰早已经习惯把旅途所有的意外当做必然接受下来:“还好,准备得很充分,一起去的同伴大部分都有很足的自驾和户外经验。基本算顺利了。”
  “我竟然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迷上户外运动和种花了。”
  “总得有个爱好打发日子吧。你呢?还是喜欢听古典音乐下国际象棋吧。”
  对话进行得这样礼貌家常,路非保持着不动声色:“对,你现在还下棋吗?”
  辛辰摇头:“我大概连规则都忘得差不多了。”她记忆力不错,可是在高中毕业以后再没下过国际象棋,哪怕大学里有这项比赛,因为会的人实在少,几乎报名就有名次可拿,她也没动心。停了一下,她还是问道:“长住?是回来工作吗?怎么没听笛子说起呢?”
  路非沉默了好一会:“上次,三年前的夏天,我从北京回来,你正好也出去了。”
  “那次……”辛辰看着眼前的那盅木瓜,确实有点食不知味了,不由暗自纳闷,不知道味觉得要多久才能恢复,“哦,想起来了,我去西安玩了。”
  “这么巧吗?我头天打电话告诉小笛准备回来,你第二天报名去西安旅游,我下飞机你离开,时间配合得真好。而且,”他凝视她,慢慢地说,“你真的是去了西安吗?”
  辛辰惊异地看着他,抿紧了嘴唇不说话。
  “也对,你确实是去了西安方向,不过是去参加号称秦岭最艰苦最自虐的七天徒步路线,结果差点把命送在那边。”
  “没那么夸张。”
  “那么我听到的和从互联网上搜来的消息并不准确喽,两名驴友被困跑马梁到大爷海附近山区原始松林三天三夜,其中一名女子严重脱水垂危,当地武警入山搜救才脱险。我问过小笛,她和她父母对此完全不知情,你根本没打电话回家。”
  “那次是经验不足,但确实没到垂危那一步,送去医院吊了水以后就没事了,没必要打电话回家让他们担心。不过我拒绝接受采访,当地记者就乱写一气罢了。”辛辰一脸疑惑,“可是你怎么知道?报道里应该没提我名字呀,我更没让他们拍照。”
  路非并不回答她的这个问题,只静静看着她,终于流露出了痛楚的表情:“是为了躲开我吗小辰?我回来竟然让你这么困扰。”
  辛辰苦笑:“怎么会这么想?你回来甚至都不会跟我说一声,我又何必躲,而且有什么必要躲呢?”
  “这次回来,我让小笛不要告诉你。我怕我一说,你会索性留在西藏不回来了。”
  “更不会了,去西藏大概提前两个月就开始做准备,规划行程线路和往返时间。”辛辰仍然笑,“而且出发前我至少收了三份订金,回来就得加班赶着交活,肯定不可能为这点钱跑路。”
  “听到我要回来长住,你似乎不大开心。”
  “我开心或者不开心,什么也不能改变。这个城市又不是我的,事实上没有什么是我的,大家来来去去走走留留,很平常。”辛辰不想努力保持平静了,她放下小勺,“我真的吃不下什么了,太累,想回去休息。”
  路非开车送她回家,两人下车,他送她走进去。辛辰突然停住脚步,看向旁边一个关了门的小店,路灯光下,拉下的卷闸门上用红漆触目地写着一个大大的“拆”字。她缓缓转头看向路非,突然笑了,昏黄光线下,她的笑容明艳如花盛放,路非瞬间几乎屏住了呼吸。
  “拆了也好,我也该离开这里了,我自己也不相信,居然在这住了这么久,久到我都不知道多少年了。”
  戴维凡和朋友坐在角落位置,他吃惊地看着走进餐馆的两个人,刚巧他都认识。那修长而冷静的男人是半个月前在机场碰到过的路非,上周还曾又见过一面,而旁边的女孩子是辛笛的堂妹辛辰。辛辰是做电脑平面设计、图片后期处理的SOHO一族,在本地有点小名气,她在家里接活,和戴维凡的广告公司也时有合作。
  那天在机场,有人来接路非,还要送他去赶一个会议,他歉意地对辛笛说:“今天不能送你了,小笛,我晚上去你家找你。”
  辛笛笑着点头:“你忙你的吧,晚上联络。”
  路非对戴维凡点点头,和接他的人先出了机场,戴维凡闲闲地问:“你们似乎很久没见吧。”
  “也不算太久,有两年多没见了,没想到在这里碰到,真好。”
  “认识很久了吗?”
  “从上幼儿园之前就认识,你说久不久?”
  戴维凡倒没想到居然是一段青梅竹马的交情,不过辛笛嘴角含笑,看上去心情比刚才好了很多,他不愿意放过这机会:“辛笛,我想解释一下那天的事情。”
  辛笛笑了:“不用了,我想我能理解。”
  戴维凡知道辛笛一向有些恃才傲物。而他这个学妹也当真有骄傲的资本,她美术天赋出众,从学生时代开始在各类设计比赛中得奖得到手软,28岁时已经成为这个内地滨江城市最大服装企业索美最年轻的设计总监,母校服装设计专业以她为荣,连续几年请她回去给学弟学妹们上课讲心得。
  那天他荒唐地临阵脱逃后,出来就懊恼不已。仔细回想一下,她如此紧密地依偎在他怀里,热吻情动时她的嘴唇甜蜜而柔软,娇小的身体微微战栗,那感觉实在很美好,甚至有点好长时间没体会到的眩惑感。
  他想,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心高气傲的女孩子肯放下傲气,想必对他有好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的冷淡大概也不过是一种自我保护,他的做法实在太伤人自尊。他决心弥补,而且再想想,和这么有才华的女孩子好好谈场恋爱大概也不错。此时辛笛竟然如此善解人意,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能理解太好了,我们可以试着慢慢来……”
  辛笛仰头看着他,眼中带着戏谑,根本不等他说完,一本正经地打断他:“我虽然没什么经验,不过也听说过,男人好象有不行的时候。你还年轻,不要气馁,面对现实,现在医学昌明,应该可以治得好的。”
  戴维凡英俊的脸上错愕、惊奇、窘迫、恼怒,诸般表情变幻不定,着实精彩。辛笛努力忍笑,压低一点声音:“放心,这是你的隐私、隐疾,我不会跟谁说的,再见。”
  她挽上提袋,再拖上行李箱,扬长而去。
  戴维凡看着她的背影,站在原地哭笑不得。良久,他咧开嘴,笑出了声。
  辛笛如此表现,他承认,他良好的自我感觉确实很有点受打击。以前辛笛对他从不假以辞色,他并不在意,围着他转的女孩子实在太多,他一向的烦恼是如何推托。他早已经习惯了众人的注目,偶尔有女孩子在他面前扮酷,他也很宽容地觉得不是他人生的损失。
  可是现在,辛笛居然对他的落荒而逃给出了这么一个解释,他意识到,这女孩子的酷大概不是扮出来的,而他大概很难再得到机会,向她证实自己的雄风和男人的尊严。总之,这次丢脸丢得很到家了。
  刚一回来上班,戴维凡就接到索美策划部李经理的电话:“戴总,这一季的宣传品样品请送过来,老板才下了规定,以后我们这边认可后,还得交给设计总监过目,才能下单制作投放各地市场。
  戴维凡诧异,索美旗下除主打品牌外,还有多个副牌,目前设计部门由两个设计总监负责,其中之一正是他现在有点怕见到的辛笛:“李经理,这不是策划部门的事吗?怎么把设计部给扯进来了。”
  “别提了,辛笛去卖场看到上一季的招贴和事先定好的色调有差别,也只有她那眼睛才看得出来,回来就在公司会议上发飙了。曾总一向也强调魔鬼就在细节处,我这一通挂落吃得,唉,总之以后我们定稿,设计总监审核签字才算数。”
  索美的宣传品是公司服装广告业务的重头,戴维凡好容易才接下来。他跟他的合伙人兼好友张新发牢骚,张新正忙,哪里理他,他也不敢马虎,到了约定时间,带了样品去索美。另一个设计总监是香港人,并不长驻此地,其实还是辛笛一人签字算数,她却过了好久不见出来。
  李经理无可奈何地说:“等着吧戴总,她是这样的,我们得迁就她的时间。”
  戴维凡暗暗发狠,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默念了好多遍,心想,这次落到她手里,只好由得她发落了。到了快下班时间,辛笛挽着个大得依旧和身材不成比例的手袋匆匆跑了进来,看到他倒是一愣:“你怎么在这?”
  戴维凡想这明知故问来得好不可恶,李经理忙说:“辛笛,戴总拿样品来请你过目。”
  辛笛“哦”了一声,也不客套,坐下来一样样仔细看着,拿出其中一个POP的小样:“这个色彩有点失真了,你和画册对比一下就知道。”
  戴维凡点头记下,准备接受她更严苛的挑剔。只见她指着提袋样品皱眉:“这是谁出的主意,选这种材质,看上去很廉价的感觉。”
  李经理委屈地说:“上一季选的哑粉纸,阿KEN说太深沉,让人郁闷。”
  阿KEN就是索美的香港设计总监,也是挑剔男人一枚,辛笛和他关系倒不错,只撇嘴说:“我建议换亮度低一点的材质,其他没大问题。”
  她拖过文件签字认可,单独将这一行意见写上去,然后对李经理点下头:“下班了,我先走了。”
  戴维凡倒没想到这样就算过了关,不免有点自责自己刚才的小人之心。外面正下着大雨,他想,去送下辛笛权当赔罪,连忙收拾好摊了满桌子的样品,跟李经理告别,匆匆下楼。果然辛笛正和其他人站在写字楼门廊下,似乎正等出租车。他正要走过去,却只见一辆挂北京牌照的黑色奥迪Q7停到门口,一个男人下车,撑了一把黑伞大步走过来,上了台阶,伞向后一仰,长身玉立,背后大雨如注,更衬得他姿势镇定,正是前几天才见过的路非,他招呼辛笛:“小笛,上车吧。”
  辛笛走下去,他用伞遮住她,再将她滑落的手袋替她移回肩上,一只手虚拢住她走到车边,替她开门,等她坐上去,才关门绕到司机座收伞上车,车子很快起步开走。旁边已经有别的公司女职员和索美员工开始八卦了:“咦,这不是你们公司的设计总监辛笛吗?”、“这男人气质真好,是不是辛笛的男朋友。”、“是呀是呀,样子好亲密。”
  戴维凡想,好嘛,也许他在香港的丢脸倒是做了件好事,成全了人家青梅竹马的重逢。不过再怎么自我解嘲,也多少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接下来他们公司还接了替索美秋装发布会搭台的活,不可避免要和辛笛碰面。他推给了合伙人张新,虽然张新很是奇怪:“明明这方面你做得比较熟。”
  他只摆下手:“老张,我给你机会看后台的千娇百媚不好吗?你女朋友不会吃醋的。”
  此刻在这个餐馆,看见路非居然和辛笛的堂妹在一起,虽然没什么亲密举动,可是辛辰拿了菜单细看,而路非靠在椅背上,看向辛辰,那个眼神分明专注而温柔,带着难以言传的情绪。辛辰回头,似乎征求他的意见,他眼神一敛,恢复了淡定模样,微微点头。
  戴维凡只觉心中有点无明火起,不知道是鄙视这男人在姐妹俩之间左右逢源,还是替骄傲的辛笛难过。这个念头一浮上心头,他吃了一惊。
  这关你什么事?他对自己说。
  可是,辛笛怎么说也是你学妹,眼睁睁看她被人劈腿似乎不大厚道。停了一会,他再对自己说。
  戴维凡跟朋友告辞,提前出了餐馆,开车直奔本地一家五星级酒店,索美的秋装发布会明天在这里举行,此时应该是模特最后走台排练的时间。他上二楼进多功能厅,T台已经搭好,尽头三幅大型喷绘背板错落排开,正是他监督完成的。一个个模特伴随音乐节奏从那里走出来。
  辛笛抱着胳膊站在台下仰头看着,她穿着件样式古怪的象牙白色不对称剪裁长衬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那,铅笔裤加一双鱼嘴鞋,越发显得身形娇小。灯光变幻下,只见她神情疲倦又有点无奈,显然说不上满意。
  模特经纪公司编导正大声叫起来:“停停,”音乐止住,他怒气冲冲地对着一个女孩子,“说你呢说你呢,眼神专注一点,不用抛媚眼,明天下面坐的是客户,他们要看的是服装不是你。”
  那女孩个子高挑得不可思议,尽管化了夸张的浓妆,还是看得出面孔稚嫩,看上去不过十七八岁,倒一点没害怕之意,一脸无辜地站在原处:“我刚才专注,你又说我死板,到底要我怎么样啊老大。”
  戴维凡长期做这一行,知道本地到底不是时尚中心,专业模特不多,平时车展、发布会来来去去都是这些面孔,一般几个院校艺术系模特专业学生兼职走台,条件稍好的都会选择四处参赛求个一战成名,或者干脆直奔北京、上海等经纪公司林立的地方碰运气。每年碰上服装公司做秋季发布会、订货会,上一届做熟的毕业生刚好走人,经纪公司会拉部分新生来走台,效果自然是差强人意。
  那编导一眼看到戴维凡,笑道:“老规矩,小戴,上去给她示范一下。”
  戴维凡从前是美院的头牌男模,身体条件既好,走台经验又丰富,当时好多人撺掇他走职业模特的路子,可他志不在此,毕业以后就渐渐退出了这一行。逢着他做搭台的走秀,倚熟卖熟的编导总会请他参与指导。他今天实在有点没心情,不过看下辛笛,还是一步跨上T台,向后走了几步,编导示意音乐响起,他转身,步态松驰走到台前立定,头缓缓转动,眼神扫过台下,似乎什么都看到了,却又什么也不在他眼内,随便一个姿势就有慑人之势。
  编导叫了声好:“再该看到了吧大。”台上几个女孩子看着戴维凡,满眼都是崇拜之意。
  辛笛学的设计专业,清楚知道模特都要受眼神表现力的训练,听着很神秘,其实有定式可循。不外是T台上视线落点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平视前方时不超过15米,转头动作不能突兀,不能大过90度夹角;下颌微仰时,可以看到台下20米左右,但不能将注意力集中于一点,保持眼神的空茫,用余光看向两侧;视线定位时,配合头部的微妙动作,眼睛眨动的瞬间转换目视方向。
  当然这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容易,她就知道有身体条件很好的孩子,眼神却始终控制不到位,缺乏所谓的气场。
  刚才她的目光和戴维凡短暂相遇,居然有点被煞到的感觉,不得不承认这个花花公子平常总是一派轻松游戏人间的样子,可是大概天生擅长放电,站在台上眼锋一扫,显得既神秘又含蓄,和在台下完全判若两人。她同时不由自主想起那天在香港酒店的情景,不由得面孔微微发热。
  辛笛从来不跟自己纠结,而且专注到设计之中就根本顾及不到其他,这些天她完全再没想到戴维凡,此时心里微乱,不免有点烦恼,示意编导赶快继续:“不早了,抓紧时间吧,到现在还没完整走一次呢。”
  音乐重新响起,编导一边紧盯台上,一边对戴维凡说:“小戴,你不做这行真是暴殄天物,白浪费了你的好条件,下个月那个大牌西装来做发布会,你一定要来客串一下。”
  “拉倒吧,我哪有那闲工夫,而且就是烦站在台上被你们吆喝来吆喝去的。”
  这次彩排比较顺利,辛笛只指出两个编排她认为不够流畅的地方,编导对她的意见明显不敢怠慢,马上修改。
  看看差不多了,辛笛想清静一会,走出去叫服务员送来一杯咖啡,坐到窗边沙发上慢慢喝着,过了一会戴维凡也出来了,很不识相地径直过来坐到她旁边沙发上。
  “别烦恼了,客户看不出来模特的专业程度,认真的是看服装,不认真的看到满台美女也没别的想法了。”
  辛笛心不在焉摇摇头:“不过是一场订货性质的秋冬装发布罢了,我也没指望超模来走秀。”
  “说实话,这一季的服装不大象你的设计风格了。”
  辛笛吃惊,戴维凡恰恰说中了她的部分心事,她虽然有很多理由不喜欢这家伙,但知道他学的也是与设计相关的专业,加上做了很长时间兼职模特,又长期做服装企业生意,看各类展会发布会很多,见识还是有的。
  她的烦恼当然不止于模特的不在状态,她不会拿本地模特与国内知名经纪公司的大牌去做没意义的比较,就算不满意也能忍了。不过刚才站在T台下,看样衣穿到模特身上,觉得这一季的秋冬装有太多妥协,向市场妥协、向老板的整体发展思路妥协、向另一个香港设计总监阿KEN妥协,出来的效果与她的设计初衷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她在本地业界出了名的强势老板曾诚手下做了六年多设计,清楚知道任职企业的设计师如同带着镣铐跳舞,个人发挥空间始终是受制约的,可是如此无奈又无力的感觉却是头次这么强烈。
  她有点心灰意冷地说:“也许我最终只能变得没有风格可言了。”
  戴维凡没想到自己的评论居然会打击到一向自信的辛笛:“喂,我不是批评你,我只是说你的风格有变化。”
  辛笛想着自己的心事不吭声, 戴维凡只好状似闲聊地接着说:“刚才在外面吃饭,碰到你那个青梅竹马了。” 辛笛要想一想才知道他指的是谁,只“哦”了一声,并不接腔,“他和你堂妹辛辰在一块。”
  辛笛又“哦”了一声,仍然怔怔出神。
  “喂,你别太在意,只是一块吃餐饭罢了,说起来他和辛辰也应该是青梅竹马吧。”在戴维凡看来,路非和辛笛看起来关系要密切得多,不论是机场握住她的手对她温柔微笑,还是一手虚虚揽住她给她撑伞;而和辛辰,则明显保持着距离,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但是,路非看向辛辰的那个眼神包含的内容实在太丰富微妙,给他说不出的感觉。
  辛笛茫然,随即明白戴维凡这番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了,不由得起了一点玩心,放下咖啡,看着不远处幽幽地说:“那不一样啊,辛辰14岁才认识他。”
  “这种事没有先来后到可言。”
  “我小时候还以为,长大以后肯定会嫁给他。”
  戴维凡嗤之以鼻:“小时候至少有半个班的女生说长大以后要嫁我,她们要都当真了,我就好真的去死了。”
  这个典型的戴维凡式自大劲一下惹烦了辛笛,她恼火地瞪他一眼,懒得玩下去了,站起了身:“果然年幼无知很害人。”
  戴维凡尴尬地看着她头也不回走进多功能厅,他确实没有安慰人的经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辛笛准备进电梯下楼,戴维凡追上来:“这是你的吧。”
  他手里拎的大号收纳箱,正是她的私人物品。辛笛暗叫一声“好险”,她一向丢三拉四,这箱子里面全是她多年屯积的各类备用配饰,并不见得值钱,可是积攒不易,做发布会时往往能派上大用场,丢了就太可惜了,连忙伸手去接。
  “不早了,我送你吧。”戴维凡拎着箱子,和她并行,有点低声下气地说:“刚才对不起,我也就是顺口一说。”
  辛笛好不茫然,她容易生气,可是也很容易转头就忘。彩排完了指挥助手将模特脱下来的衣服一一归置,按编号挂好,再送去预订好的房间,已经累了个半仰,只想早点回家休息,心里盘旋的仍然是自己的服装风格问题,根本不记得他顺口说了什么。
  出酒店上了车,戴维凡字斟句酌地说:“其实感情这个东西说不清,不能强求。”
  辛笛这才意识到,敢情戴维凡想安慰她,顿时又起了恶作剧的念头:“你以前暗恋过别人没有?”
  戴维凡点头:“有啊。”
  辛笛本以为他会照例很臭屁地说“向来只有人暗恋我”之类的话,已经准备好了挖苦的话,倒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不免动了好奇之心:“表白没有?得逞没有?”
  “没来得及表白她就嫁人了,不过据说,我表白了也白搭,照样得逞不了。”
  他这么坦白,辛笛好笑:“好了,我平衡了,人生都有脑袋被门夹过的时候,就这么回事。”
  她一派轻松,戴维凡松了口气,觉得果然洒脱的女孩子表现是不一样。
  辛笛住的地方位于旧时租界区一个不算大的院落内,院内生着两株高大的合欢树,此时已经过了花期,夜幕下伞形树冠舒展着,叶子如同含羞草般闭合,姿态十分优美。
  迎面一排三层楼老房子,西式风格建筑,高低错落的屋顶,上面还竖着烟囱,临街一面全是长长窄窄上方拱形的窗子,全不是时下千篇一律的塑钢窗,而是旧式木制窗框,红色的窗棂。虽然随处挂着的空调室外机显得与红砖外立面不够协调,从外观看也有点破败,可是仍然颇有异域情调。
  戴维凡停好车,开后座门去拿收纳箱,这时合欢树下阴影中站立的一个男人走了过来,路灯光照在他脸上,正是路非:“小笛,怎么才回,打你电话也不接?”
  “音乐太吵,没听到。”辛笛伸手接过箱子,对戴维凡说,“谢谢你了,再见。”
  戴维凡只见她很是熟不拘礼地转手将箱子递给了路非,不由得有些无明火起,不过自知不够交情再说什么了,只想,难道辛笛真的被所谓的暗恋加重逢冲昏了头,宁可默认这男人周旋在她和她堂妹之间吗?这样子的话,脑袋未免被门夹得太狠了点吧。
  这关你什么事?这天晚上,他再一次这样对自己说。
  可是——
  没有可是了,他有点粗暴地打断自己,闷声说了“再见”,上车一个掉头,很快地擦着两人而过,驶出了院子。
  一向镇定的路非对这个突兀的速度也现出了一点诧异,好笑地摇头:“你男朋友吗?小笛,让他别误会。”
  “有什么好误会的,普通朋友。”辛笛捂嘴打呵欠,“这么晚了,什么事啊路非?”
  “小辰让我把她从西藏带回来的挂毯给你。”他开自己车的后备箱,取出挂毯,“我送上去吧,有点沉。”
  辛笛也不客气,在前面带路,上几步台阶,进了光线昏暗的门廊,出现在眼前的是老式木扶手楼梯,明显有点年久失于维护。可是楼梯踏步居然是墨绿色大理石,又透着几分旧时的豪奢气氛。
  上到二楼,辛笛拿钥匙开门。这套两居室是辛笛妈妈单位的老宿舍,他们一家人曾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后来她父亲分到了公务员小区一套光线明亮、结构合理的房子,父母搬去那边,辛笛却坚决要求留在这里独住。好在两个地方相距不远,而这边周围很多政府机关,治安良好,父母也就答应了。
  这里户型以现代的眼光看不够实用,客厅偏小,厨房卫生间光线很暗。可是室内高高的空间,带点斑驳苍桑痕迹的木地板,配上辛笛特意淘的旧式木制家俱、用了近二十年的深枣红色丝绒沙发,到处都透着时间感,带着沉郁的味道。
  辛笛展开挂毯,她是识货之人,一摸质地就知道是纯羊毛手工制成,色调复杂而精美,正是她喜欢的抽象图案,而不是具体的宫殿人物飞鸟走兽之类:“辰子眼光还是不错的,每回淘回来的东西都很对我胃口。上次去新疆买回来的披肩太漂亮了,弄得我都想去一趟。对了,你们今天谈得怎么样?”
  路非苦笑:“她根本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沉默。我走以后发生后了什么事吗?”
  “你走以后?”辛笛皱眉回忆,她对自己在除服装设计以外的某一部分记忆力很没信心,可是路非走的那一年对她是有意义的。那年春天,她读大三,21岁,得到了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奖项: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的一等奖,一战成名,头次奔赴外地领奖,但觉世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对未来充满计划和信心;那年夏天,路非22岁,大学毕业去美国留学;那年初秋,辛辰快18岁,上了大学。
  “你走之前倒是有很多事,可是你都知道啊。那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不过……”
  辛笛迟疑,当然肯定还是发生了一些事。正是从上大学那时开始,辛辰不声不响地有了变化,从多少让人有点头疼的准问题少女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她的大学远比中学来得平静,毕业后虽然没有按辛笛父亲的安排当个踏实的上班族,而是换了几个职业后彻底成了自由职业者,可是她工作努力是无疑的,生活更是静如止水,再没惹出什么是非。
  辛辰从初中直到大学,一直追求者众,而且换过不少男朋友,大妈李馨对这一点十分看不顺眼,疼她的大伯也颇不以为然,时常教训她,她总是喏喏连声,却并没多少改正的表现。大学毕业以后,她突然修身养性,妥当而理智地处理着与每个追求者的关系,轻易不与人出去,最让辛笛诧异的是,她接受大伯安排的相亲,与他旧同事的儿子冯以安见面,后来交往起来,着实让辛笛不解:“你才刚过23岁呀辰子,就肯接受相亲了吗?”
  辛辰却只耸耸肩:“总是要交男朋友的,这人是大伯介绍的,还可以省得大伯总操心我。”
  这个回答让辛笛简直无话可说,只能上上下下打量堂妹,可她分明没一点敷衍的意思。
  后来辛笛碰到过他们几次,相互做了介绍。冯以安看上去还不错,相貌斯文清秀,一举一动都透着教养与得体,身家清白,与朋友合开公司,总是标准的白领装扮,爱好摄影,无不良嗜好,对辛辰照顾有加。
  两人维持了一年多的关系,辛开明与冯以安的父亲碰面时,甚至开玩笑地谈到两个孩子结婚的可能性。他们却在两个月前突然分了手,尽管有些出人意料,可还算心平气和,并没弄得不愉快。
  她平时过着称得上循规蹈矩深居简出的日子,唯一可能算得上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也不过是有个稍微不寻常点的爱好,经常参加徒步纵山,每年会去偏僻荒凉的地方旅行一次。
  然而所有的改变发生在不知不觉之中,没人说得清具体怎么开始。辛笛叹口气:“你知道,我和小辰关系算得上亲昵,不过说不上无话不谈,又各有各的生活圈子,她和我爸比较亲一些,但也不会对他说什么心事。”
  路非默然,他当然知道,哪怕在少女时代,辛辰表现得活泼任性,可是其实也算不上一个喜欢坦然诉说的孩子,有一部分,她始终隐藏得很深。
  “她的改变和你的离开有关系吗?或者你对她许诺过什么?”辛笛头一次有了这个联想,不免诧异。
  路非在今晚再次有了痛楚感,搁在茶几上的的修长手指握住挂毯一角,指关节有点泛白,半晌他才哑声说:“我希望我能给她许诺,小笛。可是小辰不是肯要一个虚幻许诺的孩子。”
  “也是,你一向的毛病是太稳重,大概不会在要离开的时候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且小辰性格也没那么弱。”辛笛侧头想想,放弃了,“我没线索。可能人人都会有变化吧,或迟或早。”
  路非看向挂毯,神情专注,仿佛要从那繁复的图案中找出一点规律,良久,他摇摇头:“可是你一点没变。”
  “不要为这怪罪我,”辛笛笑,“其实我也变了,刚才走秀彩排,我正好发现了,我现在学会了妥协,生活真是一所好学校。”
  当然,从前设计是她的爱好,而现在设计成了她的工作,挂着设计总监的牌子,她不能不妥协。
  那个曾活得恣意任性的辛辰,和那个想象力奔驰的辛笛一样,只存在于过去。尽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青春,她也用另一种方式妥协了,辛笛惆怅地想。
  某次聚会,辛笛略喝了点酒,带着醉意说:“辛辰是我的缪斯女神、灵感来源。”
  在座所有人都大笑,包括辛辰,她一向用宽容的眼光看大她三岁的堂姐那无伤大雅的孩子气和艺术家气质。
  大家都承认,辛辰当然称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有致,小而精致的面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微笑时左颊边一个小小梨涡隐现。可是这样的美貌在这个滨江城市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出众。尤其她大半时间都是牛仔裤或者户外运动装,对待衣着打扮漫不经心,除了辛笛送她的衣服,她简直不穿时装,看上去怎么都不象担当着一个如此重要的使命。
  只有辛笛知道,她一点没有夸张。
  辛笛始终坚持认为,18岁以前,辛辰的美是不可复制不可追回的。
  仍然是同一张面孔,可是在那个年龄,明丽散发着光彩的容颜,有着半透明质感的皮肤,再加上活泼灵动的神态,流转而妩媚的眼神……辛笛除了拿堂妹当模特练习人像素描,还曾说服她穿自己的设计拍照。她很肯定自己的记忆没出现偏差。对于美她一直有惊人的敏感和记忆,比照片定格的辛辰少女模样来得更可靠。
  “还记得那次辰子穿我的设计拍画册时的样子吗?”辛笛眯起眼睛回忆,“你好象看了一会就有事走了。”
  读到大三时,辛笛做出了一组命名为Lolita的服装设计,她说服辛辰出任模特,请学摄影专业的同学严旭晖帮忙拍了一组照片,制成一个简单的画册。
  辛笛凭这组设计拿到了颇有份量的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是:“意象丰富奔放,造型大胆别致,青春与时尚气息浓郁,面料原素运用得当,既奔放热烈又不失含蓄,形成天真和妩媚的纷争与有机融合,体现了独特的设计理念。”那是她得到的头一个重要奖项,一时在学校名声大噪。
  路非当然清楚记得那天的情景。
  那一年,辛辰还不满十七岁,平时只穿T恤和牛仔裤,当她换好辛笛设计的服装走出来,路非的心如同被狠狠掐了一下。辛笛给她化的是偏苍白的妆,浓重的眼影衬得一双大眼睛愈加明亮,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闪着点珍珠光泽的浅色唇彩,头发用卷发器做出了略微零乱的波浪效果披在肩头,穿着黑色袒肩上衣配雪纺层叠小塔裙,有一种几乎让人怀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衣服和化妆都大大突出她那种无辜却又放任的气质,拿着相机的严旭晖倾慕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定格在她身上,她却浑然不觉。
  路非只站了一会就匆匆离开,那个景象却已经深深刻入了他心底。
  然而分别了七年时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辛辰,只是沉静安详,再没那份不羁了。
  辛笛和阿KEN牵手走上T台,从立在两旁的模特中间穿过,后面跟着索美的设计团队。追光灯打到辛笛身上,她和同事一样轻轻鼓掌,突然想起了自己平生第一次站上全国大赛领奖台的情景。
  那一年辛笛刚21岁,接到组委会通知,坐火车奔赴南京,整个旅途都激动得坐立不安。听到她当时崇拜的一个国内知名设计师出任开奖嘉宾,念出她的名字,台下掌声如雷响动,她全身血液迅速沸腾。
  回头再看仍挂在她房间衣橱的那组服装,她承认,以现在的目光来说,作品有不成熟的地方,她后来也有了更加拿得出手的设计。可是正是从那开始,她有了一点名气,也有了她日后设计的永恒主题:关于奔放青春的梦想。
  辛笛的成长过程非常标准。她父亲辛开明和母亲李馨大学毕业后成为公务员,工作认真,晚婚晚育,提前体检补充叶酸接种疫苗后才开始要宝宝,按育儿手册指导应付着每一个环节,在教育她的过程中认真参考专家意见,发掘她的兴趣和潜能,严格要求,毫不因为家境优越就对她骄纵。
  她从小表现出极高的美术天份,父母注意到这一点,早早安排她接受正规而专业的培训,期望她长大后报考美术学院,往画家方向发展。
  然而她从初中开始迷上了服装设计,高考时不顾父母反对,断然报考了喜欢的专业。经过激烈的争论,父母也只能百思不得其解地接受了她的选择。
  只有辛笛自己知道,她的爱好与梦想的发端,正是来源于她的堂妹辛辰;她将爱好转化为职业定向的起始,不能说一点没受辛辰的影响;至于她的设计思路,辛辰的烙印就更明显了。
  她的堂妹辛辰从出生到成长,没任何计划可言,与她截然不同。
  辛辰不是婚生子女,户口本上,她的母亲一栏是空白,她出生时,她父亲辛开宇才19岁,母亲18岁。才上重点大学不久的两个半大孩子一见钟情,偷吃禁果后,懵懂的女孩居然到第四个月才知道自己怀孕,再茫然无措两个多月,穿宽松的衣服也无法掩饰隆起的腹部了。
  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社会风气保守,他们双双被大学开除,成为家庭的耻辱。女孩的家长从外地赶来,双方父母坐在一起郑重协商善后,两个对各自孩子都有希望和规划的家庭却始终没法达成一致。
  争执来去,胎儿已经不可能引产了,而他们都没到结婚年龄,辛辰在没一个人期待的情况下出生了,然后交给了爷爷奶奶。小母亲被她家里打发去千里以外的异地一所三流学校继续上学,毕业后落籍在当地,再没回来看女儿一眼;辛开宇留在本地,稍后进了一家国企上班。在辛家,辛辰的妈妈是一个禁忌话题,没人会公然谈起。
  辛爷爷辛奶奶的长子辛开明从上学、工作、结婚到生孩子,没给他们增加任何麻烦。他们一向宠爱人过中年才生的聪明次子,却不得不在高龄来给他收拾残局,帮着带这个小小的婴儿。
  辛辰从小是个漂亮的孩子,爷爷奶奶在最初的失望愤怒过后,还是对她照顾得十分周到。而她的小父亲,除了不够负责任、烂桃花太多,其实算得上是个宠爱女儿的开朗爸爸,只要没被层不出穷的恋爱占据时间,也愿意带女儿玩。
  从小辛辰就被奶奶和父亲打扮得如同洋娃娃,衣着时常花样翻新,白色蕾丝公主裙、桃红色的毛衣、绣花小牛仔裤、粉色浅口系带漆皮鞋,加上标致的面孔,刚一进辛笛上的那所重点小学,就成了大家注目的焦点。
  大辛辰三岁的辛笛长了张不算起眼的圆脸,小小的翘鼻子总带着点长不大的孩子气,她对自己的长相并不引为恨,她只讨厌她妈妈给她安排的整齐保守的衣着。看看堂妹再看看自己的棉质运动服,辛笛不能不有怨怼。她回去跟妈妈抱怨,妈妈挑眉诧异:“你才读小学就开始讲究穿着了吗?学生始终要穿得合乎学生的身份才好。”
  于是辛笛一路合乎学生身份地穿着她妈妈挑选的衣服:宽松的棉布裤子、小花裙子从来在膝盖以下、衬衫全是棉质没有腰身的那种、外套看不出性别、鞋子除了球鞋、凉鞋就是系带子的黑皮鞋。
  她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叔叔带辛辰去买衣服,同时带上她。她拒绝叔叔让她挑喜欢衣服的提议,知道买回去妈妈也不会让她穿。她乐此不疲地看着辛辰一件件试衣服,并提出建议,看着辛辰穿了她挑的裙子在她面前旋转,那个过程似乎比自己穿上新衣还开心。
  和辛笛一直接受的严格管教完全不同,辛辰被祖父母溺爱着、父亲放纵着,几乎是完全没有约束地长大。她上小学的头几年,辛开宇工作比较清闲,没事时会来接女儿放学,顺带把辛笛也送回家。辛笛不止一次羡慕地看到,小叔叔手搭在辛辰肩头,和她边走边聊,两个人都眉飞色舞。
  他们聊天的内容非常宽泛,他们谈论的话题也是辛笛不可能想象父母会和自己谈及的。
  辛辰抱怨坐旁边的小男生扯她辫子,她爸爸笑道:“别理他,他是喜欢你又不敢说,只好用这个方法想引起你的注意。下次再扯你头发,你踢他一脚,保证他就老实了。”
  这当然和妈妈给辛笛的标准答案不一样。
  辛辰考多少分,辛开宇都会揉一下她的头发:“不错。”辛辰说老师批评她始终弄不清拼音里“n”和“l”的区别,他只耸下肩:“本地绝大部分人都分不清,有什么关系。”
  这当然和爸爸妈妈对辛笛的高要求不一样。
  辛辰说天气真好啊,辛开宇会说:“明天我轮休,带你去郊外玩吧,我给老师写请假条。”
  辛笛连想也不敢想能用这种理由逃课。
  这样长大的辛辰,明艳开朗,似乎根本没受生活中缺少如此重要的母亲角色的影响。
  男孩子跟她搭讪,她态度坦然;对着任何人她都落落大方,没一点不自在的感觉;穿颜色再娇艳的衣服,都只会衬得她越发可爱;她笑起来无拘无束,左颊上那个隐现的梨涡流溢着快乐。
  辛笛一点不妒忌她,她喜欢这个漂亮的堂妹挥洒自如的模样,在她看来,如果能够选择,她愿意照堂妹这个样子长大,好好享受少女时光。
  考上美院服装设计专业后,从第一件设计开始,辛笛想象的模特就是辛辰,准确讲是14岁到18岁之间的辛辰。她的每一个设计,都带着她想象中青春飞扬的气息。
  然而在从事这个职业六年,坐到设计总监的位置后,她设计的服装主要消费对象是都市白领女性。流行风格变幻莫测,时而讲究端庄,时而突出俏皮,时而带点柔媚,时而变得中性,辛笛的任务是带着设计团队努力把握潮流,而属于个人的偏好,却不得不一再做出妥协放弃,最初的兴奋与成就感变得遥远。
  台下客户与代理商、商场经理们起立鼓掌,每次索美的发布会都将气氛营造得热烈而有蛊惑力,整个设计团队的登台谢幕正是□所在,完美展示索美强大的设计力量与风格,让客户的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加强,达到老板曾诚需要的效果。
  辛笛几乎机械地随着大家鼓掌。
  戴维凡管不住自己眼睛地看着台上的辛笛,她穿着件短款旗袍,衬得娃娃脸有了点风情感,看上去没有身后小设计师的兴奋表情,脸上那个微笑几乎和身边傲慢的香港人阿KEN一样带点矜持。他不喜欢这个表情。
  在他印象里,辛笛从来都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大笑时快乐仿佛满溢而出,可以感染每个人;生气时嘴一撇,刻薄话脱口而出,偏偏没人能认真跟她生气。而此时在台上微微鞠躬礼貌致意的辛笛,看着很陌生。
  发布会后照例是招待晚宴,戴维凡注意到另一桌上的辛笛懒洋洋喝着红酒,并没胃口吃什么。吃到一半,她出去了,很久没有进来。
  戴维凡知道这边宴会厅的对面是个带露天咖啡座的小餐厅,他走过去,果然辛笛在靠露台栏杆的一个座位上坐着。柔和灯光下,她回头看到他,笑了:“戴维凡,你信不信,这会我正好想到了你。”
  戴维凡的心竟然怦怦乱跳起来,可是辛笛紧接着说:“我突然发现,你和我的小叔叔很象诶。”
  辛笛这次并没有蓄意打击戴维凡的意思。她确实想起了她的小叔叔辛开宇,在每个人几乎都被生活改变的时候,好象只有这个男人还一直我行我素着。
  辛开宇今年44岁,至今仍然是风流倜傥的一名中年美男,有个25岁的女儿,似乎只是他人生中一个小小波澜而已。
  辛笛永远记得她那英俊的小叔叔第一次去学校开家长会所引起的轰动。
  辛辰由大伯安排,和辛笛进了同一所很多机关干部子女就读的重点小学,所有孩子的家长和辛笛的父母是一个模式:人到中年,神情持重,衣着整齐保守。
  而辛开宇一出现就震住了所有人,他当时也不过25岁,穿着夹克衫、磨白牛仔裤,实在年轻,又实在俊秀帅气,神采飞扬地牵着女儿的小手,怎么看都还是一个大男生,不象一个父亲。
  辛开宇也确实从来没彻底适应父亲这个角色。对女儿,他差不多是有求必应的。他当时在国企上班,收入只算普通,但手里有钱又心血来潮时,会带辛辰去买很贵的衣服鞋子,完全不考虑价格;他不断结交女友,总是不避讳说自己有一个女儿,有时还会带女儿去和漂亮阿姨一块吃饭看电影。
  辛开宇管侄女叫笛子,管自己的女儿叫辰子,后来这个称呼被姐妹俩沿用下来。他会到路边小店给她们买女孩子喜欢的不干胶贴纸、小饰品,有时带她们吃烧烤。而这些都是李馨严厉禁止的:烧烤不够卫生、那些小玩意很无聊没营养。
  可是小女孩的快乐总是来得简单直接,这些便宜而且确实没什么意义的小东西就足够两个女孩子乐得飞飞的了。
  辛笛的父亲那时是本地副市长、路非父亲路景中的秘书,生性内向严谨,母亲李馨在卫生局任职,他们当然都疼唯一的女儿,却不可能有这样的时刻。
  漂亮的辛辰开始发育,很快长得比辛笛高了。她接到男生的小纸条,拿给她爸爸看,他大笑,摇头说:“真幼稚,不过你这么可爱,男生喜欢你很正常。不想理就扔了,别给老师看,也别取笑人家。”
  辛辰说某男生约她一块去动物园玩或者看电影,辛开辰沉吟一下:“都可以,可是不要收人家的礼物,不要和人家太亲密,更不要满足他的虚荣心承认你是他女朋友。”
  辛笛只好怜悯自己生活平淡乏味,居然从没收到过这类示意和邀约,当然就算收到,她也不敢讲给父母听。她能想象得到他们的处理方式:先跟她郑重谈话,从目前的主要任务是专心学习一直谈到人生的理想与选择,再打电话给班主任沟通情况。
  辛开明看他这个早早当了未婚爸爸,却拖到现在也不肯正经结婚安定下来的弟弟,总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李馨看她这个总是麻烦不断,却没有半分抱歉表情的小叔子,自然也不会开心。
  只有辛笛真心喜欢这个快乐的小叔叔,她直接对辛辰说起过她的羡慕,辛辰多半只是笑,可有一次还是沉默了一下,认真问她:“笛子,你愿意整晚一个人待在家里,听到打雷只能用被子堵住耳朵吗?愿意作业要签字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家长,只好自己模仿他的笔迹吗?愿意爸爸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要勤吗?”
  辛笛哑然,不,那时她没想到事情还有这一面。她上到高中,母亲仍然每晚进她房间一次,给她把被子盖好。父亲除了工作就是家庭,从来心无旁骛。
  辛笛长大以后,多少知道了辛辰的身世,她明白了小叔叔也许是个讨人喜欢的男人,可大概说不上是个标准好父亲;就算一直受着女人的欢迎,大概也算不上是一个好情人。
  而他和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真有相似之处,想到这,辛笛禁不住笑了。
  戴维凡发现,自从香港那个倒霉的晚上后,他有些魔怔了,辛笛嘴角那个带点调皮的笑意让他恍惚了一下。
  可是平生头一次,被个年龄相近的女人说象长辈,听着怎么都不是一个褒奖,他只能苦笑:“我长得像你叔叔吗?”
  辛笛认真打量他,用的是研究对比的目光,戴维凡有点不自在地接受她的审视,感觉居然跟当年首次登台走秀差不多。良久辛笛得出结论:“你比他个子高,长相嘛其实也不算相似,我叔叔是资深帅哥啊,你看辛辰就知道,他们轮廓眉目很相似的,是比较斯文俊秀的那种。”
  敢情自己的模样还算不上斯文俊秀,戴维凡笑道:“那我打听一下,是什么原因让我有这个荣幸使你联想到了你叔叔。”
  “你们性格和神情看起来很相似,都是游戏人间到处放电的那种。我叔叔今年44岁了,又没什么钱,照样有大把小姑娘迷他。”辛笛呵呵笑道,“几时我要建议他写一本情圣宝典,专门教男人怎么泡妞,或者教女人怎么防止被泡。”
  戴维凡听着颇不受用:“喂,你不会是对你叔叔有意见,就转嫁到我头上,讨厌我这么多年吧?”
  辛笛摊手:“我很喜欢我叔叔啊,对他没有意见,而且真心觉得他只要愿意,不妨一直这么生活下去。他一向很坦白,又没骗谁。爱上他的女人应该自己有心理准备,不能又想享受和他相处的快乐,又要求天长地久。到哪天他愿意找个女人结婚安定下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戴维凡哭笑不得,没料到辛笛对于男人还有这么一番高见:“也许男人玩够了还是愿意安定下来的。”
  “好多没品的男人都拿这个吊起女人的侥幸心理,女人最大的误区就是以为这个男人会为自己改变。”
  “说得你好象经历很丰富,历尽沧桑了。”
  辛笛自然听出了戴维凡语气中带的那点嘲讽,想到曾在他面前坦陈自己是处女,不禁火大,可并不发作,只凉凉地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尤其沙猪的范本,实在太多了。”
  没想到戴维凡不怒反笑:“难得你对我的看法十年如一日。”见辛笛惊讶,他提醒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是这么说我的,沙猪。可怜我那会太逊,居然还傻乎乎去问别人,沙猪是什么意思。”
  辛笛再也按捺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经戴维凡一提醒,辛笛想起了和他的初次相遇,果然过去了十年之久。
  那一年她18岁,以优异的专业成绩考入了美院。尽管父母违拗她的意愿坚持让她留在本地上学,而她也违拗了父母的意愿选择了服装设计专业,可是最终大家决定相互妥协,都是开心的。
  她生平头一次脱离母亲无微不至的照管,住校开始过集体生活,从进大学开始,她就彻底按自己的审美着装了,她妈妈尽管看不习惯,也拿她没办法。她享受着突如其来的自由,简直有点乐晕了。
  而大学的安排在新生看来,当然丰富得让人眼花缭乱。社团招新、同学会、同乡会、各类艺术展、演出接踵而来,也正是在学校礼堂的迎新文艺演出上,她第一次见到了在校内异常惹眼的戴维凡。
  一进校就表现出良好色彩感觉的辛笛被同系的学长叫去充当下手整理演出服装,此前她只悄悄在家凭自己想象画过天马行空的设计稿,头一次接触到设计成型的服装,不免激动,而后台模特男女混杂,都只穿了内衣等待化妆换衣,对她更是一个强烈的冲击。
  她的朋友路非出了名的内外兼修,她的堂妹辛辰从小就是美女,本来眼前模特的色相对她根本不构成影响。可是她一直受着最保守家教,以前连公共澡堂都没去过,骤然间看到这么多同龄人坦然在她面前□大片躯体,她的脸顿时不受控制地烧红了,完全不知道眼睛该往哪看。
  当最英俊高大的那个男生穿着白色紧身背心、显露出完美的倒三角身形立在她面前,问她服装顺序时,她支支吾吾,好一会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旁边一个高挑女生不依不饶赶上来和那男生先小声后大声地争执起来,才算解救了她。
  那个男生自然就是戴维凡,而那个女生是他的某任女友。女生说那男生不够重视她,男生说她控制欲太强,然后女生鸡毛蒜皮地举例,戴维凡先是懒得理睬,然后则一脸不耐烦地说:“既然这么多意见,那就分手好了。”
  辛笛看得大乐,之前她只见过路非不动声色拒绝女同学的示意,辛辰一脸不耐烦没好气地打发追求她的小男生,没想到眼前两个大学生会这么又无聊又幼稚地当众上演活报剧娱乐她。
  那女生开始嘤嘤啜泣,一脸的妆顿时花了,其他同学解劝,而模特队的领队急得跳脚:“祖宗,赶着要上场了你们闹这么一出,真会砸台啊,学校和系里领导现在全坐在台下,戴维凡,你哄哄她不行吗?”
  戴维凡已经换好了装,一身白色带肩章制服款服装勾勒出他健美英挺的身材,整个人被衬得俊美异常。他当时20岁,性格比现在还要跩,并不买领队的帐:“就是哄得多了惯出来的毛病,爱谁谁吧。”
  周围同学一筹莫展,拿着衣服等着帮这女生换的辛笛早就看得不耐烦了,越众而出,老实不客气地说:“喂,姐姐,看你也是大好美人一个,何必为这号沙猪弄得自己难受。分手就分手,会拿分手挂嘴边的男生根本不值得你为他哭。”
  大家没想到这站在模特丛中娇小得如同中学生的新生有这份胆识,不约而同大笑,有人附合:“对对对,小师妹说得有理。”,“快点洗个脸补妆是正经,马上要到我们的节目了。”
  戴维凡好不恼火,可是他一向的宗旨是好男不和女斗,自然不会去跟个小丫头理论,而且当时还真没明白沙猪是什么意思。碰到他的好友张新后,他认真请教,张新笑得打跌,告诉他,这个词的英文是a male chauvinist pig,直译就是大男子沙文主义的猪,简称沙猪,通常是女人用来骂有莫名其妙优越感、令人作呕大男子主义的人。
  再以后,辛笛见了他没有好脸色,他也知趣,并不去招惹这个个子小小却嘴巴厉害的女生。
  辛笛很快在美院崭露头角,她美术功底扎实,画得一手相当专业的工笔花鸟画,国画系的教授看了都大加赞赏,感叹这么好的学生为什么进了在他们看来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服装设计专业。而辛笛的一件件服装设计稿以迸发式的速度完成,让本系专业课老师大为倾倒,确认她是他们教过的最有才气和潜质的新生。
  设计系和模特根本免不了打交道。戴维凡无可奈何,只能由得她冷嘲热讽,好在辛笛并不算有意刻薄,多半情况下都是随口一说,然后直接忽略他。
  一直享受众人注目的戴维凡觉得,这点小性子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以内,而且他一向对聪明女生是宽容的,既然辛笛的才华已经被公认了,他更愿意承认有才华的女孩子应该有点怪癖和特权。
  提起这件往事,辛笛笑得郁闷全扫:“昨天还在和路非讨论,是不是人都会随时间流逝改变,终于被我发现了一个十年一点没变的人了。”
  “娱乐了你很高兴,不过没人能十年不变,尤其在那次以后,我再也没对谁随口说分手了。”
  戴维凡脸上是难得的严肃,辛笛却耸耸肩:“我可没这份自信,随口一句话就会对一个花花公子有这么大影响。”
  “倒不全是你那句话,没有人能一路年少轻狂下去,哪怕是你那个叔叔也一样。”
  辛笛只能承认他的话有道理,就算是一直快乐的小叔叔辛开宇,其实也的确和从前不同了:“也对啊,辛辰跟她爸爸说,男人要么努力赚点钱傍身,象许晋亨,玩到50多了照样有人叫许公子,照样可以泡李嘉欣;要么还是得服老修身养性,收敛着点玩心装深沉才是正道。”
  戴维凡摇摇头,笑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想泡李嘉欣。另外,求求你别叫我花花公子了,别的不说,我要真是花花公子,在香港那个晚上也不至于那么丢脸了。”
  此时他又提到那个倒霉的晚上,两人的视线相碰,都不大自在地移开。辛笛却没心思生气了,毕竟眼前这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他宽容随和,也开得起玩笑,至于那晚,她再度耸肩,决定不去想了:“得了,我们忘了那事吧。我先进去,不然他们该来找我了。什么时候设计人员能蒙皇恩浩荡特许,不用再参与这类应酬就好了。”
  她掩住嘴打个呵欠,起身走了。戴维凡这时才发现,她穿的短款旗袍看似简单,但背后居然有一片大胆的蕾丝缕空设计,隐约露着雪白的肌肤,他情不自禁想起那晚手抚在上面的触感,开始盘算,如果认真追求辛笛,能有几分希望。
  戴维凡头次发现,他一点把握也没有。
  隔了几天,戴维凡回公司,碰到来交设计稿的辛辰。
  辛辰经常过来,和公司上上下下员工都相熟,她正和几个文案、策划讲刚才到某个婚纱摄影工作室时碰到的笑话:“那孩子完成的那个写真简直毫无瑕疵,就是怎么看都有点别扭,叫一帮人围着看问题在哪,也没看出所以然来,结果公司做卫生的大姐探头瞟了一眼,冷不丁说:这姑娘看着跟仙女一样,可是怎么没有肚脐眼?原来他处理得顺了手,把人家那个部位当疤痕给PS掉了。”
  几个人全被逗得放声大笑,戴维凡笑着说:“辛辰,你还在接那几家婚纱摄影的人像处理吗?”
  “为生活所迫呀,反正做那个不用费脑筋,当是调剂。”辛辰笑着将设计稿交给他,“戴总,请过目指示。”
  戴维凡和张新开的这间广告公司规模并不大,接到业务后有时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将一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或者具有难度的工作分包出去,而辛辰和他们有长期合作。这次是给一家新开张的公司做LOGO,辛辰提交了两份方案。她的设计一向做得利落简洁,从来不拖拉,深得好评。
  戴维凡点头认可:“辛辰,还有一个画册的图片要修,要得比较急,你有空接吗?”
  他调原始图片给她看,辛辰皱眉:“又是这个模特,真受不了她,长得是还不错,可实在挑剔得有些过份,回回非得把她PS成芭比娃娃,比例完全失真了,她才开心。”
  “这次她没发言权,画册直接由厂家定稿,他们的审美还算正常。”
  辛辰点头:“那行。”
  戴维凡交代详细要求,她一一记下,用移动硬盘COPY了原始图片,收拾好背包:“这个LOGO有要修改的地方你通知我。我先走了。”
  “等等,辛辰。”
  辛辰探询地看向他,他却有点难以启齿了,他和辛辰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可从来只是工作往来,这女孩子看着随和,开起玩笑来笑得好象没心没肺,然而外热内冷,笑意只停留在面孔上,与人总有距离感,跟她堂姐辛笛外冷内热的性格倒真是截然不同。他只能摆下手:“算了,没事了,这个画册你抓紧着点。”
  辛辰仰头,看向自己住的房子,她那个阳台此时绿意盎然、花团锦簇,和邻居封闭严实、或者堆满杂物的阳台完全不同。
  她窝在家中赶了几天工,完成了手头必须最先交的工作,去广告公司交差以后,找家餐馆叫了个海带排骨汤和一份米饭作为午餐,吃完后再去超市买了一些宅在家里必备的食品,懒洋洋走回家,这才发现,今天不大寻常。
  本来闷热阴沉的下午,宿舍区没多少人在外面晃。但现在到处**了三三两两的邻居,正在指点墙上新张贴的拆迁通知书,同时议论纷纷。
  这处居民区处于闹市黄金地段,建筑老旧,几年前就被列入规划红线,传出拆迁的风声,也陆续见过测量人员拿着仪器设备做测绘,但都不了了之。不少人仍抱着同样心理,但有消息灵通人士已经开始略带点神秘地发布独家消息了:“据说深圳那边的一个大集团拿下这片地作购物广场和写字楼,这次是来真的了。”接下来自然是相互打听拆迁补偿、安置去向之类。
  辛辰对这些并没什么兴趣,那天她说不记得自己在这住了多久,话一出口,就不免有些自嘲,因为时间其实很清晰,她从出生就住这里,到现在整整25年了。
  这里是辛辰祖父母的宿舍,两位老人先后去世后,辛开明不顾妻子的反对,放弃了继承权,同时要求他弟弟辛开宇也放弃,将房子写到辛辰名下:“如果你做生意赚到钱,自然还能给你女儿更多,但这房子先写到你女儿名下,算是给她一个最基本的东西,也省你一赔钱,弄得你女儿连存身的地方都没有。”
  辛开宇知道大哥不信任自己,点头同意,一同去办理了手续。
  才12岁的辛辰从此成了有产者,虽然只是两居室的老旧宿舍。她当时对这个举动完全没有概念,可是后来她理解了大伯的一片苦心,不能不感激他。
  每当辛笛对辛辰说起喜欢她的爸爸辛开宇,她就有矛盾的感觉,当然,她是爱她爸爸的,那样快乐、不给女儿压力的父亲,从小到大甚至没对她发过怒,尽力娇惯她的小脾气,她怎么会不爱。
  然而辛开宇同时也是一个让他自己生活得快乐且没有压力的男人。他会安排女儿在附近小餐馆挂帐,等他月底统一来结,因为他根本不会做饭也没这个时间;他会很晚回家,完全不像其他家长那样辅导功课、检查作业;就算不出差,他有时也会夜不归家,只打电话嘱咐她睡觉关好门窗;他半夜会接一个电话就匆匆出去,而打电话的不问可知是女人。
  他曾经带女人回家过,尽管那漂亮阿姨一来就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并开始做饭,表现得十分贤淑。但辛辰并不觉得房间整洁了,餐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算是一个家庭秩序正常的体现。从小到大,有太多女人呵哄过她,给她织毛衣、织帽子、做好吃的,而一旦和她爸爸分了手,她们就消失了。
  她理所当然地并不喜欢这新来的一个,吃完饭就不客气地跟她说:“你怎么还不回家?”
  漂亮阿姨不免尴尬,辛开宇表现得无所谓,只笑着让女儿赶紧回房间做作业。可是辛辰没这么好打发,她当着两个人的面打电话给她大伯辛开明。小孩子在某些方面有最准确的直觉,她知道大妈算不上喜欢自己,而大伯则疼自己不下于疼辛笛。
  辛开宇一向纵容辛辰的小性子,听她对着电话跟大伯撒娇说爸爸又带陌生阿姨回来了,晚上也不肯走,妨碍她做作业。他并不发火,只苦笑一下,摸下女儿的头:“乖宝贝,别闹了,我送阿姨回家好了。”
  辛开宇送走女友回来时,辛开明也赶过来了,正检查辛辰的作业,果然看到他就冷下脸来,将他好一通教训。
  辛开明抱着万一的指望,先问弟弟是不是准备好好恋爱成家:“要是这样,我不反对你带她回来,跟小辰慢慢熟悉培养感情,以后好相处,可是也得自重,不能随便留宿。”
  弟弟摇头,照例地笑:“我只打算好好恋爱。成家?现在没想过,我也不打算给辰子找个后妈。”
  辛开明要不被这个回答惹怒就怪了:“那你就不要把张三李四全往家里领,小辰才13岁,女孩子心智发育得早,你以为让你女儿这么早接触你的风流史就是对她好吗?还不如给她找个安份女人当后妈来得妥当。”
  辛开宇并不打算和他古板的大哥对着干,而且承认他的话有一定道理:“行了大哥,我答应你,以后再不领人回家了,可以了吧。”
  他说到做到,的确再没领女人回来过。这个家就维持着没有女主人的状态,辛辰对母亲没概念,也没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空白。
  事实上,辛辰觉得自己的生活根本说不上有任何缺憾。
  如果没有遇到路非,她会一直这么认为。
  那是因为你从来没试过拥有,辛辰苦涩地告诉自己。只要不曾拥有过,就可以假装自己并不需要那些,包括母亲,包括爱。
  可是在她14岁时,这些东西潮水般汹涌而来,根本没问她是否需要;然后又呼啸而去,留下她仍然在这个老旧的宿舍区生活着,仿佛退潮后空落的沙滩,天地寂寂,只余她一个人四顾茫茫。
  “心疼你的花了吗,辛辰?”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
  问话的是对面楼住的吕师傅,他大概五十多岁,性格和善开朗,一直住这,算是看着辛辰长大的。
  辛辰笑了:“我种的好多是草本植物,只能活到秋季,不用心疼,其他的搬家也可以送人。吕师傅,您的鸽子怎么办?”
  吕师傅几十年如一日地爱好养信鸽,邻居不胜其扰的很多,赶上非典和禽流感时,还被勒令自行处理过。不过他并不气馁,总是将鸽子装箱运去乡下,等风头一过,就照旧转移回来。
  辛辰以前也痛恨早上被鸽子的“咕咕”声吵醒,不能睡懒觉。可是后来,她慢慢接受了这种声音的存在,工作之余,时常坐在自家阳台上看吕师傅训练信鸽飞翔,既舒缓视力疲劳,也放松心神。
  吕师傅呵呵一笑:“我正好搬去郊区住,空气新鲜,地方开阔,好好多养点能参赛的宝贝。拆了好拆了好,我早盼着这一天了。”
  辛辰笑着点头,拎了东西上楼,打开空调,室内温度很快凉爽宜人,她躺倒在贵妃榻上,突然不想工作了。
  “我也该离开这里了。”
  辛辰不是第一次起这个念头,然而那天对着路非,却是她第一次直接说出来,这句话再度回响在耳畔,竟然带着点失真的回音,不大像她自己的声音了。
  那么去哪里呢?
  辛笛大学毕业后,曾一度非常想去沿海服装产业发达的地方工作,她跑去外地实习,那家赫赫有名的服装公司对她的设计作品与求学期间取得的奖项印象深刻,已经有意与她签订工作合同。可是她母亲李馨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这样的慢性病在那个夏天突然急性发作了一回,她父亲是一个机关的领导,工作忙碌,实在□乏术。她只能返回本地照顾,然后带着点惆怅,向索美投递了简历,被顺利录用,一直做到今天。
  虽然她的发展在同学中算得上不错,但她一直羡慕堂妹无牵无挂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人生:“辰子,你可以想去哪就去哪,比我自由多了。”
  辛辰笑而不答,当然,理论上的确如此。辛开宇在她读高三那年就开始在昆明做生意,已经半定居于那边了,只偶尔回来。唯一希望她留下来的只有大伯,理由也只是一个女孩子最好别出去闯荡吃苦。
  所有人都认为从大学时开始喜欢旅行、徒步的辛辰会去外地工作,毕业那年,她甚至说了准备去大都市试下工作机会,辛开明也拦不住她。然而出乎大家的意料,她出去转了大半个月,却悄悄回来了。
  李馨撇嘴,断定她是找不到工作只好灰溜溜回家,辛开明则说:“怎么瘦得这么厉害,没事没事,毕业了再说,我来想办法。”
  被大伯叫到家里吃饭的辛辰并不解释,也不说什么,消瘦的面孔上挂着一个几乎固定住的浅笑。
  辛辰从大伯家回来,打开自己家门,看着萧条冷落的家,突然头一次问自己:我在这已经住了多久,我还会在这住多久?
  以后这个问题时常盘旋在她脑海里,可是她不仅住了下来,还在赚了一点钱后,装修了房子,并开始种花,那个劲头倒让她大伯点头赞许。辛开明一向信奉“有恒产者有恒心”,觉得这孩子总算没接他那个不安定的弟弟的遗传,此举也算是定下心来了。
  只有辛辰自己知道,她做这一切,不过是哄自己住得安然一点罢了,这个屋子留下了太多回忆,不做彻底的装修和改变,她没法住下去。
  辛辰赶手头的工作,连续熬了几天夜,她躺在贵妃榻上,迷迷糊糊睡着,做着纷乱的梦,手机响起,她下意识接听,是一个客户交代设计稿的一个细节修改,她随口答应着,请他发一份邮件备份,客户只当她是细心,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仍在半梦半醒之间,根本什么也没听进去。
  将手机调到静音,她继续睡,直到门铃声再度将她吵醒,一声声门铃由遥远模糊渐渐变成清晰,锲而不舍地响着,她却完全不能动弹,只觉得呼吸困难,全身瘫软,失却了对身体的控制能力。
  辛辰不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形,还专门为此咨询过医生,此时并不惊慌,只努力集中意识,等呼吸平稳下来,先挪动自己的手臂,慢慢恢复了活动能力,再缓缓下床,走到门边,透过猫眼看外面,路非正站在门口,脸色凝重,手正再度按向门铃。
  她打开门:“什么事?”
  “怎么这么久不开门,也不接电话?”
  “睡着了没听到。”她简单地说,侧身让他进来,将电脑桌前的转椅推给他,自己坐回到贵妃榻上,随手拿起手机,上面有好几个未接电话,她将陌生来电通通删掉,然后一一回复着熟悉的号码,“已经完成了,对,明天拿去给你看,嗯,好的,好,再见。”,“我都说过了,我不可能把她修成章子怡,她们两个唯一的共同之处是性别,如果想PS成明星脸,不用找我,你们自己就能做。”停一会,她不耐烦地笑:“好吧,就这样,你自己跟她解释。”
  辛辰刚放下手机,路非却拿出自己的手机拨号,手机在她掌中无声闪烁起来,是个陌生号码,他看着她:“把我的号码存起来,别再当陌生来电删了。”
  辛辰迟疑一下,按他的话做了,然后抬头,笑着说:“还有什么事吗?我还有一个活要赶着做完。”
  “你这几天是不是熬夜了?”
  “没有,一般十二点前肯定睡了。”
  她的口气若无其事,路非上下看她:“刚才又梦魇了吗?”
  辛辰笑容一僵,她知道,再怎么装没事也是枉然。她怎么可能忘记,她从14岁起第一次经历了这个梦魇,以后就时不时会出现这样俗称“鬼压身”的情形。而面前这人,曾经亲眼看到过她被梦魇缠绕,在惊悸中挣扎。他曾经抱紧她,轻轻安慰呵哄,后来还带她去看医生,确定这种情形的原因。
  当然,有了科学的解释,其实并不可怕,只是一种睡眠瘫痪症,突然惊醒时,大脑的一部分神经中枢已经醒了,但是支配肌肉的神经中枢还没完全醒来,所以虽然有不舒服的感觉,却动弹不得,可以算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和鬼怪无关,对身体健康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她开始定期户外徒步、按时作息后,睡眠瘫痪症发生得比较少了,就算碰上,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是静静等它过去。可是今天,面对他深邃镇定的眼睛,她却只觉得头一次在彻底醒来以后,却失去了行动的能力,似乎再度陷入了关于昔日的梦魇。
  辛辰早就认识路非。
  路非是辛笛、辛辰的学长,也一直是所在小学到高中的风云人物。他的父亲并不是他引人注目的原因,毕竟他们上的学校是本地重点,除了成绩优秀考试进去以外,其他孩子多半有关系或者家里有背景,而路非的家庭十分低调,知道他父亲的人并不多。
  路非成绩出众自不必说,他从小开始学小提琴,同时还是省里的国际象棋少年组冠军。他俊秀挺拔,而且从来斯文内敛,一举一动都透着家教严格的影子。学校里太多因为自恃家境而骄纵的孩子,象路非这样的学生,自然是老师的骄傲。
  只是那个年龄的男孩子,很少会去注意小4岁、低好几个年级的女孩子,哪怕她长得漂亮。
  两人正式认识,是在辛辰14岁那年的暑假。
  辛辰读小学六年级时,祖父母相继去世了。而辛开宇所在的国企不景气,他开始辞职下海做点小生意。他始终是个聪明却贪玩、定不下心做事的男人,有时赚有时赔。赚钱时辛开宇是这个城市最早用上手机的那批人,还会带女儿和侄女去市内最高级的餐馆吃大餐,去商场买衣服;赔钱时辛开宇连生活费也会紧张,得他哥哥悄悄接济。
  辛辰再次在大伯的安排下,和堂姐一样上了本市最好的中学之一。她开始长期脖子上挂钥匙,时常会独自在家。逢到假期,她大伯会接她过来和辛笛住,免得她一个人没人照管,三餐只能在附近小餐馆里打发。
  姐妹俩一直相处得很亲密,尤其辛笛,受着母亲李馨严格的管束,放学后按时回家,除了从小就认识的路非,并没有特别亲密的朋友玩伴。她生性大方,也喜欢辛辰,愿意把房间、零食和书通通跟堂妹分享。
  路非那年高中毕业,考上了本地一所名校的国际金融专业。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升到省里担任要职,辛开明不再担任他的秘书后,改任本市某区的领导职务,仕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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