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玉米加工设备环节

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工作的现状
(一)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现状
广东省是食品工业大省,是全国食品工业的生产大省和出口大省,食品工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国前列。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502个,其工业总产值为1464.3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7%,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51%。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总产值比2004年增长13.5%,食品制造业总产值比2004年增长19.9%,饮料制造业总产值比2004年增长24.4%。据我省质监系统普查,目前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7172家,食品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606家(包括食品添加剂企业138家)。
我省食品工业这几年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和进步。食品行业涌现出一批达到良好生产规范(GMP)的、有实力的企业,出现了以完善的质量标准和管理体系做技术保证,采用贴牌加工(0EM)模式进行跨省合作的大型企业。2001年来,全省共有38个食品生产企业获国家免检资格,17个企业食品被评为中国名牌,60个企业食品被评为广东名牌。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业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根据调查统计,近3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上规模的只有1300多家,而小规模、作坊式的小企业占了90%以上。食品工业的国际化程度低,没有出现能在国际上立足的特大型名牌企业集团;二是食品工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和效益还不高,原料基地建设滞后,食品工业配套的产业链尚未形成;大部分食品加工企业缺乏稳定的优质原料基地,分散农业提供的原料在品种、品质、规格等方面不适应加工业发展的要求;食品行业中达到GMP的企业所占的比重现还较低;三是企业创新能力差,管理体制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大量规模以下的小企业技术含量较低、产品质量较差、品牌意识淡薄、抗风险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全球化竞争形势的要求;四是食品工业结构不够合理。粗加工多,深加工和精加工少;产品品种花色少、档次低、包装差,产品更新换代慢,产品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省质监部门紧紧围绕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决策和部署,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有效促进了食品加工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1、省、市级和部分重点县质监部门设立了食品监管领导小组和专门监管机构(处、科),具体负责领导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省共有食品监管行政和执法编制354名,目前已到位272人;市、县级质监部门设有食品巡查队伍,共有专职食品巡查员578人;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及时对发现的质量卫生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积极发展质监系统外的监管力量,扩大食品监管网络的覆盖面。全省共聘用政府协管员3808人,社会信息员4306人。
2、省、市级质监部门都下设有食品检测机构。全系统食品检测设备共3500多台套,拥有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析仪等一大批先进的食品分析检测仪器。通过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全省各地市级质检所都正在逐步建立起P2微生物实验室,在42个食品企业较多的县设立常规食品理化检验实验室。目前,各级食品检测机构已成为质监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对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食品监管工作主要成效
(1)实施六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建档制度、食品监督抽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巡查制度、辖区政府回访制度、食品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打击整治制度使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全系统已对全省普查到的27172家食品生产企业初步实行了分类管理;发放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3557份。到2005年底止,全省巡查企业94438家(次),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284份,向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查情况通报》6038份;回访基层政府5638个(次);全系统监督抽查食品69749批次,合格率82.2%;查办食品案件 2079宗,涉案货值 1729.6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宗。
(2)突出重点,全面整治食品加工业。去年以来,全省系统积极实施食品专项整治“十百千万工程”,有效促进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水平的提高。各地质监部门以10类食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选定101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村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确定了2596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帮助和监督企业解决和纠正万个质量卫生、标准、计量等方面问题,打击和取缔一批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和非法生产加工的食品企业。通过整治,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同时,全省系统还对食品企业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修订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标准体系。
(3)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建立起 “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制度。“三员”即以公务员为主体的监管员,由相应的镇、区、居委会等工作人员以及治安巡查员担任食品监管工作协管员,发展企业检验员为信息员。“四定”即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四图”即制做企业分布图、行业分布图、区域监管分布图、区域责任人员图。“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对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日常监管。“两书”即各市县局与当地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一报告”即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情况。目前,全省系统确立了734个监管责任区,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一是组织各地市局对我省84种地方风味和传统特色食品的质量卫生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容易发生或潜在的质量卫生问题等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制定监管措施。通过专项调查,加强监管,消除隐患,有效降低了地方风味和传统特色食品的质量卫生风险。二是结合各地食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和定期检验,提高预警能力。对监督抽查和定期检验中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及时组织整治,并通报省政府和当地政府,引起重视,及时处理。三是及时与工商、卫生等部门交换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5)妥善处理食品突发事件。近年来,质监部门妥善处理了一系列的食品突发事件。一是全系统在查处苏丹红案件中快速反应,及时查清主要污染源头;二是积极处理潮安县凉果事件,派出工作组进驻潮安县,协助当地政府全面整顿食品加工业;三是有效处置孔雀石绿事件,及时组织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消除消费者恐慌情绪;四是妥善应对PVC食品保鲜膜事件,科学判断,受到企业好评;五是采取措施应对北江污染和珠江咸潮对水产品和饮用水质量安全造成的影响,有效防止不合格水产品和饮用水流入市场;七是在调查饮料含苯问题行动中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布置抽查和科学研究试验,查清情况,为全国平息饮料含苯问题赢得主动;八是针对花生油抽检有较多不合格的情况,组织了行业专项整顿,及时对问题进行了处理,对造假企业提出了吊销生产许可制建议。此外,还对婴幼儿米粉、果冻等儿童食品的安全问题,用农药加工咸鱼、美赞臣奶粉金属颗粒事件、婴幼儿奶粉阪崎氏杆菌问题和环境污染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问题进行了跟踪和妥善处理,并制定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广东省食品质量卫生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食品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食品安全忧患依然大量存在,假冒伪劣食品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充分遏制,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满意,要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有效性。当前,我省社会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食品监管工作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必须牢牢抓住食品安全,利用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监督抽查、强制检验、日常监管等各项措施,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食品监管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推进“四个一批”,即扶持一批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帮促一批小规模的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黑窝点;打击一批食品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通过大力实施“四个一批”,实现食品行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大力促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们不断推动食品行业整体生产力水平全面提升。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略,要求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一五”期间,食品监管工作必须抓住这个重要的历史机遇,将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提升食品行业整体生产力水平融入到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中去。我们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质检系统干部群众的创新能力,集中全社会的智慧,制定适应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引导规范农村小企业、小作坊,提高食品生产卫生保障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建设和谐广东,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努力实现食品安全长治久安。食品安全问题不但是经济发展问题,而且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和威信的“民心工程”。必须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的长期历史任务,以维护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全面提升食品企业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根本,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为方向,以完善食品标准和检测技术为基础,以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为手段,强化扶优与治劣、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促进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三方面发挥作用,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质检事业更大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型企业的食品质量卫生问题仍很严重。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卫生保证能力弱的小企业仍然是影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水平的重要原因。小企业多数是以家庭作坊、传统方式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普遍较差,缺少必备的生产、检验设备,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不检验,无标生产,包装标识不规范,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基本条件。另外,食品行业吸纳的大批城市下岗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卫生知识缺乏、操作技能不熟等,也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
2、加工食品整体质量水平仍较差。近年来,抽查结果表明,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始终徘徊在75%上下,食品中微生物超标、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现象比较突出。
3、市场准入的工作量很大,突发事件、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以及包装材料等方面的监管难题需要破解。
4、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条件和措施还不到位。现有人员中能满足当前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少,部分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5、食品工业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国标、行标制(修)订工作我省企业参与少,不利于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产品推广。
6、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有效性还需要不断提高。建立一个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仍然任重道远。
7、流通、消费领域不规范经营行为影响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超市、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大型酒楼、食堂出现的食品进货把关不严,甚至以低于合理价格向生产企业定做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不仅直接危及到食品安全,危害消费者利益,而且影响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食品质量卫生监管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服务”的工作方针,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目标,大力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切实履行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卫生监管职能,深入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的“十百千万工程”,整顿食品加工业。落实责任,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我省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确保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实施大集团战略和名牌战略为核心,着力推进食品行业结构调整,加快食品工业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促进我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主要目标
1.促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广东食品行业竞争力。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技术创新能力强、跨部门、跨国经营且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企业向“高、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总体素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加花色品种;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新型工业化食品,并提高其在食品产品结构中的比重,促进产品结构优化。
  2.建立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食品产品向安全卫生、方便营养、绿色、无污染及天然保健的方向发展。积极采用或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的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及兽药残留的限量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实施GMP(良好生产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等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对食品类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确保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安全。
3.实现动态监管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情况。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四、食品质量卫生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  
(一)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扶持食品骨干龙头企业,推动树立一批优质产品、优秀企业和优良品牌。加快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规模经济发展的步伐,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食品企业集团。到2010年建成3-5个加工食品工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有优势、有基础、有市场、有前景的中小企业,推动大小企业间建立密切的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关联产业群体;加快外向型食品工业的发展,加强外向型经济和食品工业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点扶持一批有广东特色、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出口食品加工企业。
(二)增强食品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食品行业建立以大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为科技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以发明专利为重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为目的,强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大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同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食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食品加工设备。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创出企业的驰名商标、专利技术、经营策略和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使名牌产品在主要行业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增强我省食品产品、食品企业、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促进食品行业管理创新。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围绕树立和巩固名牌产品竞争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积极探索新的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四)做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质量技术监督服务。综合利用食品安全信息,构建部门间的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加强行业服务,以协会、院校和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吸收国际先进的品牌、管理、行销理念,建立融技术、设备、培训、示范为一体的服务体系,为业内企业提供设计、技术设备引进、检测、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品牌战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各种中介组织在参与行业规划、行业管理、项目评估、技术咨询、贸易仲裁、反倾销与应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促进食品工业的协调发展。
  (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机制。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和措施,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道德和规范,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自律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的警示和惩戒作用,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建立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省的食品安全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省食品工业基础的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卫生监管长效机制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
增强我省食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名牌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对企业在拓展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乃至区域的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要求,把市场营销战略与创名牌食品结合起来,根据市场状况和规律,制定本企业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牌。突出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免检工作力度,扶持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优秀企业做大做强。要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大对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快形成一批优质食品,带动整个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的提高。
(二)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科研新成果的转化
构筑“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网络平台,加速食品工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以华南理工大、华南农大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龙头,依托珠三角的经济强势,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程。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工艺技术与高新技术的集成与优化,发挥技术的最大潜能与整体优势,逐步形成适合我省特点的食品行业科技体制模式。推进一批食品工业科研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协调攻关、取得突破,尽快实现产业化。突出抓好四大工程(放心食品工程、绿色食品工程、功能食品工程、和特色食品工程)和九大基地(肉类加工基地、方便食品和功能性食品基地、饮料制造业基地、水产品加工基地、果蔬贮运加工基地、调味品生产基地、制糖基地、焙烤和糖制品基地、食品添加剂基地)的食品安全建设。促进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具有经济实力的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加速形成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三)推行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质量卫生管理方法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切实推行清洁生产,推广无公害加工,严禁使用有害添加剂,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积极研制、开发高附加值农副产品,降低能源消耗,促进食品工业可持续发展。
积极引导企业实施GMP(良好生产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和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等科学的食品卫生管理方法,积极采用ISO9000、ISO22000标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安全保证体系,开展体系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加强标准化、计量等基础管理工作,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抓好产品实物质量。加强售后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切实维护我省食品声誉。大力提高劳动力资源素质。鼓励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增强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实力,包括提高技术人员的水平,研究开发人员、产品设计人员的创造力,经营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以满足企业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的需要。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按照食品风险水平、技术含量高低、行业规范程度、检验和监管难易程度等情况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利用监管资源。下沉监管重心,更多地发挥基层质监部门的作用,基层质监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放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践中注重明确各方权力和责任,做到权责明晰,确保有效监管。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和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有效遏制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十百千万工程”,实行动态推进,确保取得明显的整治效果。
(1)狠抓食品生产加工源头。从生产加工环节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问题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要努力再用五年的时间,抓源头,打基础,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卫生状况,为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基础保障工作。一是完成全省普查,完成所有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普查工作。二是全面建立企业档案。三是全部实施分类监管,按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违法违规记录,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全部实施分类监管,加快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记录。四是实现全部动态跟踪管理,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确保对辖区内的每一个生产企业一年内至少有一次检查记录,对重点监管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动态跟踪、有效管理。五是区域监管责任全部落实到人。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责任全部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2)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重点监管安全风险高且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点产品,集中力量整顿农村与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努力实现“四个重点突破”。一是重点突破小作坊有效监管难题,坚决克服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最大障碍。二是重点突破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难以遏制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不出大的问题。三是重点突破市场准入“重许可、轻监管”的突出问题,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准入;获得准入后,凡是不能保持准入条件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四是重点突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被动局面,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处理。
(3)充分调动发挥各方监管力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继续坚持举全系统之力,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在坚持以服务于工作的现实需要为出发点,更多的发挥关注食品安全的各方力量,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方参与,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一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调节作用,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和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二是充分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积极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一道,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各自关口,又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在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共同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三是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快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和社会信息员等社会力量组合搭配,更大地发挥地方基层组织的协管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各种技术机构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技术机构从技术上为确保食品安全奠定基础,研究并解决食品生产加工中的问题。五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高校等社会团体及科研组织的作用。要积极地以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等为载体,更多地吸纳社团界、学术界力量,促进其和我们更多地协作配合。
(4)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全面推进加工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同时,要尽快实现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7大类食品相关产品全面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全方位监管。今后,在加强食品最终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和食品标签等的全方位监管。三是全面推进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框架。四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渐完善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食品强制检验制度、产品溯源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
(五)加强区域合作
抓住“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利时机,加强同各省市政府的沟通,在市场准入、监督抽查等方面加强合作,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供国内外贸易的相关信息,协助企业积极应对贸易纷争。
(六)完善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
完善我省食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体系。尽快清理和完善无食品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尽争取部分行业以我省为主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具有岭南特色的食品要积极制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实现检测信息共享,建立企业自检、行业自律、部门监督抽检、省市县(区)三级检测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七)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
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发挥好参谋和主体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努力提高我省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整体的产品质量水平与产品合格率。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扶持一批名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帮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计量、质量等技术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生产及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地方风味和传统特色食品专项调查,前移监管关口,研究措施消除质量卫生安全隐患。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企业质量安全试点工作。
探索推广食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起省、市、县三级电子监管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开创监管新模式。
(八)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市场准入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工作,必须按照准入制度规定,严格发证范围,严格发证条件,严格行政审批时限,严格各岗位人员职责,严格行政许可责任追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质量。要组织对各地的市场准入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规范,保证市场准入的标准、程序、时限、操作规程的统一。
(九)全面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探索建立更严格、更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制定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办法,坚决遏制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多发态势。一要掌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状况;二要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制度,努力在实现所有国标、行标的食品添加剂全部纳入管理;三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掌握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情况和添加剂来源,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添加剂;四要检查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五要检查使用的添加剂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卫生问题。
一是指导检验机构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的研究,逐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标准,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是更充分地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和社会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添加剂生产、尤其是使用中的各种问题,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
三是坚持从重从严的原则,凡是存在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加大惩戒力度,对于有使用非食品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3年内不得申请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立即吊证。
(十)探索食品小作坊监管新思路
小作坊的监管效果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盘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已经成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生产经营秩序不可逾越的障碍,已经成为我国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十一五”期间,小作坊监管要始终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原则,要在摸清底数、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鼓励小作坊联营发展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分类监管,并探索建立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地方政府提高对加强小作坊监管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破解小作坊监管的难题。同时,要从守法诚信、扩大生产、增加收入的角度,引导小作坊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二是实行分类监管。对于已实施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要依法组织开展无证查处。对于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地处偏远地区的、很少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允许有条件地存在。同时,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登记造册、加强监管,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对于尚未纳入准入制度管理或未开始实施无证查处的食品,要引导生产加工小作坊完善条件,规范经营。
(十一)提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促进应急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锻炼和提高整个质监队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快速反应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快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使一线工作人员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掌握主动,反应迅速,处置果敢。二是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对发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汇报。三是实行定期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专家评估制度。通过评估了解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原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应急处理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十二)改革和完善食品抽检制度
按照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方法,对食品实施专项抽查,及时了解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正确引导舆论。对部分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跟踪抽查,对确实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食品实施召回,并通过加强对企业的产品溯源管理,加大后处理力度,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十三)严格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按照国务院23号《决定》和中编办有关食品监管职能调整的《通知》、总局第79号令等重要文件关于强制检验作为从源头抓质量的有效措施的规定,实施强制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一是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强制检验,确保获证企业产品质量不出问题。市场准入的强制检验主要包括发证前和获证后两个方面的内容。二是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职责,制定定期强制检验工作计划,加大日常检验力度,确保少出问题。三是对监督检查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加严或批批强制检验,直至企业能够确保其产品质量安全。具体实施中注意:一要合理确定强制检验的项目和指标,重点检验安全卫生指标。二要合理确定检验周期,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确定强制检验频次。三要严格执行检验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制定发布的文件进行收费。
(十四)加强对地方日常监管工作的督导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中的“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等各项具体要求。要想方设法为基层提供必要的监管装备和监管经费,努力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在监管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法和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地方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建立督导制度。组织有关专家和各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骨干力量,采取不同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落实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年检、各种备案管理等的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并建立督导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介绍和推广各地在监管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批评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十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预警制度
确定监测城市、监测对象和监测项目,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预测、预报,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非食品用原料控制监管和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十六)积极推进食品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
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监管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积极探索建立食品电子标签身份证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从高风险食品入手,指导企业采用产品电子标签,建立产品原料、添加剂使用、生产批次、厂名厂址等重要信息可溯源管理,加强企业动态监管。
按照质监部门信息化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部署,以“金质工程”为主线,将信息化建设贯穿到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中。把企业普查、风险检测与预警、市场准入、后续监管、监督抽查、人员和机构监管等6个主要方面工作实现整体的信息化、网络化,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管信息,形成全省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科研工作
加强食品毒理评价能力、新资源食品卫生学评价能力、潜在的风险性研究能力等与国际水平相比、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相比有很大差距的能力提升。解决下列重大课题: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检测、食品中掺假物识别、农村小型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食品溯源与原产地保护、食品添加剂安全性评价与安全使用标准、食品中有害物多残留检测设备的研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技术研究等。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研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抓,做好技术保障储备,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十八)加强食品监督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
重点加强5个方面建设。一是促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尽快到位。确保各地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有专门队伍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从2006年开始,对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的人员实行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整体水平,逐渐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三是加强发证检验机构的考核和审查员培训注册,重点是加强新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注册审查员的培训和考核。四是提高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重点是加强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五是结合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邮编:510220
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玉米加工设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