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给予记几个图以后级研究员建议建议医院合理化建议

立法建议:国家成立“中医部”建议书
立法建议:国家成立“中医部”建议书
代言人:王锡宁
E-mail:wang. )
2014年7月28日
陈述证据目录
立法建议:&&&&
中医是捍卫人民生命主权的国防力量,发展中医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国家成立“中医部”——从卫生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彻底收回中医的发展权、教育权和科研权,巩固集成人民生命主权。挽救中医必需矫枉过正摆脱现代文明(以商品经济、法制社会、学院教育为代表)控制。
脑外科医生
原苏州国家安全局第1代军用互联网研发小组& 负责人
原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病例分析研究课题组& 组长助理
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 研究员
现任北京大学医院诊疗流程研究课题组& 副组长
国家973计划-预选课题 SQ-首席科学家
中国智慧城市论坛专家委员会& 智慧医疗专家委员
国际生命物理学论坛专家委员会& 生命科学专家委员
E-mail:wang.
王锡宁:十年间参与完成卫生部两个重大课题科学研究“中国临床路径管理研究”和“中国医疗质量指标体系研究”,研究成果均已转化为国家标准。
2010年参与发改委国家 “十二五”卫生行业信息规划设计是卫生部一系列重要现行政策的幕后执笔人之一。
吕炳奎老中医致胡锦涛的信:挽救中医,刻不容缓
编者按:吕炳奎先生系原卫生部中医司司长,这是日他去逝前一年写给胡锦涛总书记的信,当时他已经89岁高龄。
胡锦涛总书记:
现向您报告有关中医药学遭遇到有史以来没有过的灾难的事实。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是一流传了数千年未中断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的学科。它又是一活文物,中医药学没有因为它的古老而在现今丧失治病的功能和极高的疗效,因为它是在中国哲学方法指导下创立的学科,具有超时代的内涵所致。说到文物,对文物保护有整旧如旧、原汁原味的要求,这个要求,同样适用于中医药学。现今,卫生部等部委对中医药采取了以现代化的道路去改造它,要对中医药进行创新,这将给中医药的原汁原味彻底破掉,这是个错误的路线。中医药学在现今,不存在创新的问题,而只有继承、发扬和提高之路。原因很简单,中医药学在高等教育上已完全被西医化,继承都已经成为问题,如何去创新?
建国53年来,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中医药一直是十分关注和保护的,谁反对和要消灭中医药学,就会给予严厉的批评、直至撤职处分。解放初期,就有对当时卫生部第一副部长、党组书记贺诚和副部长王斌的消灭中医药政策的行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先例(部长是民主人士李德全)。但是,这并未将中、西医在行政管理权上给予分开,使得中医在卫生部内长期受到西医的排斥和压制。可以说,中医被西医统治了53年!因为有了王斌、贺诚被撤职的前车之鉴,反对中医药的势力,采取了打着发展中医药学、弘扬中医药学、中医现代化的旗帜,进行着反对和消灭中医药学的勾当。由于卫生部长期以来均是西医掌权,现今,在消灭中医药学的进程中,已经获得节节胜利。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这个纲要将中医药学彻底的破坏了,是西医消灭中医药学的重要证据,也是它蔑视中医药学的一块耻辱牌。
对西医消灭中医的做法,或者说以西医改造中医的做法,庄子在《应帝篇》中有一很恰当的比喻,其谓:"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中医药与西医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医学体系,实行中医药现代化,其意就是要中医药西医化,这与倏和忽为浑沌凿七窍异曲同工。
由于中医药学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人的民族感情的促发剂。当今,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开始增大,在许多国家政府以及人民也开始承认和接纳中医药学的时刻,中国的卫生行政部门却在做着过去连殖民主义者和汪伪汉奸都未做到的事--消灭中医药学。这不光是广大中医药从业者所不能容忍的,一旦真相大白,全中国人民也是不能容忍的。故针对当今这种打着发展中医药学,中医现代化的旗号,干着消灭中医药学的行为,党中央及中央政府应当顺应中医药界以及中国人民的心声,采取有利于中医药自身发展的行政措施,即将中西医在行政上分开,各自独立管理,真正让中医药学在没有西医干扰的前提下重新获得生机。这对提升中国文化在国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以及国人对党和政府的拥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挽救中医药学不被消灭,特提出以下解决办法,望能充分考虑,给予实施,真正以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生死存亡为基点去挽救中医,也必然会得到中医药界和中国人民的拥戴。
一.& & 解决办法
为能使中医药学真正按照自身发展和存在规律弘扬起来,针对现时对中医药学的错误认识和一切以美国医药标准为中药标准的错误做法,防止用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现代化为幌子,去消弱和消灭中医,我的建议如下:
1.建议中央以保护中医药学为由,将卫生部一分为二,设立中医与西医两个在行政等一切方面平等的行政机构,终止建国53年来西医统治中医的行政模式,使中医能够独立管中医,能够和西医平等竞争,相互补充,现今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仍是被西医统治的,故没有起到设立它的应有作用;并推荐现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骆诗文同志负责中医药的领导职务,他是中医药学徒出身,对中医药学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知识,并有在中央机关工作的经验,现年57岁,是中医药界不可多得的人才;
2.为能使分治后的中医药行政部门真正按自身发展规律存在下去,应加强和扩大中医药行政部门的相应权力,与现行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权力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中医药行政部门至少应有以下权力:
& (1)首先将中医药的教育权从教育部移交给新的中医药行政部门;
(2)由新的中医药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中医药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上报人大批准;对以前限制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宣布它不适宜中医药界,只适用于西医药界;
(3)有确立中医药的研究课题的权力,可与科技部协商,如确立中药自身的符合中医药的鉴定标准,废除以美国医药鉴定标准为中医药的标准的规定和做法;
(4)中医行政部门有按照中医药学自身发展规律审批中医师职称以及设置临床机构的权力;
(5)确立中医药和西医药在行政上,医疗上,地位上的平等原则及法律,使它们在为人民治病上获得同等地位;
3.应在中央或国务院成立一支持中国文化中各个学科发展的小组或委员会,保障包括中医药学在内的各个学科独立发展和存在。如,在此框架下,成立中医药专家委员会,人员由中医药界著名老中医、老药师、和坚决支持中医药学独立发展的行政官员和教授、讲师组成。其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领导工作,防止偏离中医药发展的正确路线。
& 二。现时状况
经过调查,中医药界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关心中医药存亡的人已不局限于中医药界,如,现代教育报编辑郝光明,年仅28岁,对中医药的处境做了调查,在2001年10月写出了“救救中医吧”的系列报导,对中医药学的失落痛心疾首,虽然文章上有些偏激和不熟悉新中国中医发展的历史,但是,他从此不知去向。
& & 现将各方面的现实汇报如下:
1.现今虽已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其在行政上仍隶属于卫生部,加上其现行司局长以上官员从未对消灭中医药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进行过抵制,没有起到促使中医药学独立发展的作用。这是西医统治中医的管理模式所造成的;
2.现今中医药学的管理权已被各大部委瓜分,如科技部、经贸委、教育部、农业部、药监局、卫生部、商业部、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都有权插手中医药学,造成中医药学在管理上多头而无序,并且大多部委全是不懂中医药学的人在管;
& & 3.《法》规定,必须有4年以上医学院校的学历者,方能参加资格考试,而中医药界大量的医师均没有这种学历,基本上是学徒出身,造成大量的中医师失去了行医资格;
4.取消中药店内的坐堂医师的传统,不顾中国百姓的治病习惯和方便就医,既伤害了百姓的感情,又增加了他们治病的麻烦,也使大量的中药店倒闭,大量中药从业人员流失;
5.中医师现今就是具备了开设门诊部的资格,也无法申办,全国已停止批准新设置个人门诊部,而且,就是准许设置,其硬件及注册资本也会令人望而却步:门诊部必须大于300平方米,注册资本也不菲;
6.中医师临床用的自制药是每个中医师都必须掌握的技术,而对中医师自配药的限制,约束了中医师治病的手脚,并且,经常被执法部门随意扣上销售假药的罪名;
7.将中药定性为农产品,将其种植权放开,由农民自行决定,并不顾中药产地的特点,随意改变具体中药种植的产地,这对中药的药性带来了破坏性的结果,造成中医治病的疗效大降,给患者造成痛苦,也使假药充斥中药市场;
据国家药监局文件〖国药监市(号〗中披露,对全国17个中药专业市场的抽检结果,不合格率最高的竟达到95。1%,最少的也有25%,总体看,17
个市场中不合格率在50%以上的有11个,其中超过90%的有6个;
8.中药饮片是中医治病的主要物质基础,它是经过数千年实践而来的,是中医中非常科学和方便配药的物质基础。现今所推行以颗粒饮片来代替实物饮片的方法,破坏了中医师配药的规律,颗粒饮片的药性远不如实物饮片,况且它还给储药、配药、病人冲服带来了大麻烦。颗粒饮片的强行推广,并将此说成是中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将把中医药破坏至尽;
& 注:颗粒饮片:是把中药单味药提取浓缩,然后加入糊精制成颗粒,分小包装装入塑料袋内,服用时根据处方的各味药的颗粒饮片混合起来冲服。这种剂型同传统中医开处方用中药饮片煎煮成汤药有很大的区别。……并且,这种颗粒的价格比普通中药饮片平均价格高出2~3倍,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和公费医疗的支出;由于工艺简单,全国所有中成药厂都能生产;由于把有形的饮片变成了细小的浓缩颗粒,肉眼不能分辨其所用药材的真伪,因此极易被假冒仿制,市场上又很难监管,……因为生产中加了糊精淀粉,且用塑料袋包装,因此又很容易受潮变质,存放期短,占空间大……等等。
9.在中医药学的教育上,西医化已成为事实,并且中医药学理论被否定,大学里培养出来的学生,已不会用中医的望闻问切方法来诊断疾病了,大多学生毕业后,根本不相信中医,中医药大学的教授对他们的评价是:中医药学的掘墓人。可见中医药学在教育上已到了后继无人的境地了;
10.中药出口以及对中药的鉴定标准,不按中药自身的标准鉴定,反而以美国的标准,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中药的地位,在客观上否定了中药的药性;
11.贬低中医药学的学术地位,以及在中医药学教育上的随意性,使中医药学成为一部分人骗医的招牌。如有关部门举办的针灸学习班,时间只有1~3个月,就可以拿到盖有卫生部大章的结业证书,很多学员拿此在国外开起了诊所……,败坏了中医药学的名声;
12.中西医在行政上的不平等。长期以来中医一直受到西医的统治,在经费上的分配就可以看到,中医的经费只占有很少一部分;中医的人数,年时近50万,1978年时只有25万,现今也只有38万,而西医人数则由1930年时的4000人,到现今的200万人,中医药学由于在各个方面都与西医药学不平等,中医已接近被消灭的边缘;
13.中医院说是中医,实质上仍是以西医治疗手段为主,中医为辅。全国几乎没有一所纯中医医院,中医成了西医的附属品。这还不如韩国,韩国对中西医有明确的规定,即西医不得使用中医方法和中药,中医也不得使用西医方法和西药,这个规定我国是可以借鉴的。
总之,中医药学在现今的状况,可以说已经被西医消灭了,只是掌握有纯中医技能的中医师们还没有死绝,人还在,但是这些人也都是50岁以上的人了,50岁以下的会纯中医的几乎为零。照此下去,再有10年,中医药学要翻身就难于上青天了。中医药学是中国文化的根基之一,现代西医学是无法与它相比的,如果现在不去纠正对中医药学的错误做法,不断然将中西医在行政管理上分开,还延续现今的管理模式,那么,中医药学将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失落,如果这样,那我们将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 三。新中国中医药事业的有关历史情况
年间,中央卫生部召开了第一次卫生行政工作会议,这个会议还邀请了汪伪汉奸余云岫参加会议,他在会上发表讲话,提出“中医是封建社会产生的封建医”。卫生部错误地轻信了余云岫的话,把中医的行医资格取消了,全国各地办起了进修学校,把中医集中起来学习西医,来改造中医师。因此,全国的中药店也都关门停业,中医药界一时一片混乱。不久,中央的钱俊瑞同志发现了这个问题,中央政治局对此进行了讨论,毛主席立即撤消了卫生部党组书记兼第一副部长贺诚与副部长王斌的职务,中医药重新开业。
1953年初,我在南京,时任中共江苏省统战部副部长兼省政协秘书长。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江苏省委书记柯庆施刚从北京开完政治局会议回来,正值年关。由柯庆施出面在其家里邀请南京的各方面专家学者吃年夜饭(当时的中科院尚在南京,还未迁来北京),在席间,柯庆施传达了中央对卫生部轻视排斥中医的错误,撤销了卫生部党组书记贺诚和副部长王斌的职务。并把我介绍给大家:“咱们新四军中还真藏龙卧虎呢,吕部长是名医出身,叫’中医司令’,那时兵荒马乱,名不副实,现在该归队了,中医的事业让他来搞吧。可以先办一家中医院,并成立一个中医学院。”这样,大家纷纷表示赞成,我也很高兴重操旧业。
过年后,年初五,省委开会做了正式决定。任命我为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兼党组书记。
我即利用卫生厅原有的中医学习西医的进修学校改为中医师资进修学校,把学员培养为师资,集体编写中医教材,这所学校共培养了二百多名中医药师资,编写出第一套中医药系统教材。这二百多名学员(师资)以后支援到北京40多名,其中大多成为日后北京有名的中医师,有董建华、程莘农、杨甲三、王绵之等,还支援了河北、河南、内蒙等省区的中医院校。中医药学的第一批师资与教材,全是我在南京办起来的。
1956年,我调任卫生部中医司任司长,此时,李德全部长,徐运北副部长对我的工作非常支持,郭子化副部长具体领导我我日常工作。中医工作在这个时期(大约一年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开始建立中医高等教育院校,由于有南京中医药学师资和中医药学教材的基础,北京中医学院经过半年的调整,进入正规教学。以后,为了团结西医,响应毛主席的中西医结合的指示,中医司又进行了西医学习中医的工作,简称西学中,卫生部的西学中报告是我起草的,毛主席对此有著名的批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整理,提高。”这是中医工作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另外,为使西医能学好中医,专门让南京又编写了“中”,并推向全国使用。后来的全国数十所中医学院,全是我一手推动办起来的。
中医药学受到毛主席的直接关心,有了很大发展。1962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国家经济困难,对各个行业进行了精简,教育系统也同样面临40%的精简。根据精简精神,卫生部教育司提出,全国23所中医学院只留5所,即南京、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对此,我心急如焚,多次与教育司协商,得到的结果是留12所。此后,国务院文办在有关教育系统精简大会上(开了40多天),仍宣布中医学院只保留5所。我立即给周恩来总理写信报告,并恳请徐运北副部长亲手交给周总理。徐副部长将信交给周总理时,还将我的意见直接转达给了周总理:“中医学院问题,中医司不同意砍掉10多所!”得到周总理“中医学院问题再考虑”的一句话。在教育系统精简大会总结会上,文办主任林枫宣布:“中医学院不动”,就这样,经过我的力争,中医学院全部保留了下来,只是河南洛阳正骨学院和河北中医学院因省里坚持下马,实际保留下来21所。
& 但是,由于中医管理部门一直是在卫生部领导之下即西医领导之下,到了60
年代,卫生部某些领导仍然对党的中医政策阳奉阴违,为此,自日,日,7月12日,我针对卫生部对中医政策的错误做法,连续给毛主席写了三封信,向他直接汇报和反映这些问题,使中医事业又得到了一时的发展。
文革期间,中医药事业遭到了破坏,文革后,中医药界大减员,由1958年的50多万,锐减到1978年的25万多人,中医药学面临着失落的危险。中西医学术上的偏见,影响到卫生部行政领导,中西医的不平等地位就是这种偏见的状况。虽然在解放后,我们党和政府极为重视中医药学,提出了团结中西医的方针和继承发扬中医药学的政策,把中医药学从绝境中解放出来,旧中国那种“中医饱受欺凌摧残,祖国医药学日趋湮没”的境况得到改变,中医药学得到了新生,中医药事业有了发展。但是,由于学术上存在着严重的偏见,而且根深蒂固,对中医药学的科学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采取鄙视、歧视中医药学的错误态度和把中医药学体系放在医药体系的最低位置的做法,始终没有解决。1980年,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我提出了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长期发展长期并存,把三者置于同等的地位,三支力量的方针,可以说在理论上解决了几十年来遗留下来没有解决的问题。三支力量的方针,在1982年衡阳会议上被确立为中国医药发展的方针。会后我即退居二线,当时的部长崔月犁同志虽然竭力支持中医,弘扬中医,对中医药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卫生部对中医药学的偏见和压制,已经无法改变,三支力量的方针没有得到执行。中医被西化的倾向愈来愈严重,虽然此后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但又是主张中医西医化的人在掌权,中医想走按自身发展规律的道路无法实现。而中医药学的教育大权又放到了教育部,也是中医教育走向西医化的一个原因。
如果现今不去纠正中医西医化和中药现代化的错误做法,不给中医药学独立的行政管理权,那么,不出十年或再长些时间,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医这个名词永远存在着,中药中的植物、动物、矿物也都存在着,只是会用这些药物的中医师没有了。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再去纠正就为时太晚了,后人将会骂我们这代人是消灭民族文化和民族瑰宝的罪人。中华民族独有的宝库也就形同虚设了。中华民族连自己最值得骄傲的中医药学都保护和继承不了,将无颜面对全人类!我作为新中国中医事业的奠基者和见证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中医药学的复兴大肆呼吁,希望总书记注意到这一关系到中华民族自尊心,和代表了比现代西医学水平更高的学科--中医学的命运,认真考虑这一有关中医药学生死存亡的建议。
&一个为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进行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流过血,负过伤的老战士;一个为中医药事业奋斗了大半生的老中医;一个不愿看到中华民族文化科学瑰宝--中医药学失落的中国人寄与厚望的
& & 敬礼!
& 地址:北京德胜门内大街68号邮编: 10003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7月2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研究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台,报告得出基本结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与之相伴随的是关于医改新框架设计的种种猜测。最近,由贾谦所带领的课题组完成了《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总报告》(下称《报告》)就是若干“新方案”之一。&
&&&&该报告1992年立项,至今历时13年,报告中提出了十分大胆的主张——将中医药的管理从国家卫生部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中医部”。&
&&&&“两个3%”&
&&&&国家科技信息中心研究员贾谦,长期从事中医药发展战略的研究。日前,作为该课题组的负责人,他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采访。&
&&&&上述报告长达42页,被列为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02DGS2K017),由“中医药战略地位研究”课题组历时一年完成。&
&&&&期间,他们实地调查了50余家单位,组织了10多次较大规模的座谈会和研讨会,形成了一支由医学、药学专家、科学家、科技管理专家、社会学家和海外学子参与研究的队伍,人数达50余人。&
&&&&报告完成后,国务院研究室的内部报告分三期转发。当中提出诸如“废医存药是中医药发展战略的重大失误”、“中医药系列标准被西化,阻碍了中医药发展”、“中医院校教育制度、中医治疗收费制度、中药价格制度、中医科研评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实际上都是在歧视、扭曲和限制中医药”等尖锐的观点。&
&&&&其中最核心的观点是:中医药之管理,必须脱离卫生部,单独成立中医部,负责中医药之发展和弘扬,使中医药造福13亿人民。&
&&&&“就现行的卫生管理体制来讲,不把中医药从卫生部拉出来,中医药就永远发展不起来。”贾谦表示,新中国成立后,在多次政治运动的“破旧立新”中,中医药经常被批判为“保守”、“落后”和“不科学”。&
&&&&不过这些观点,当时就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批评,贾谦至今还清楚记得,上世纪60年代,毛主席针对政府卫生部门长期以来停留在城市,不到农村去的状况,曾批示:“卫生部应该改名为城市卫生部,或者老爷卫生部,或者就干脆叫城市老爷卫生部……要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党中央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了“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向,提出了中西医疗体系“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正确方针,并在1982年将“发展传统医学”写入《宪法》第21条。之后,国内虽然无人公开、直接否定中医,但50多年来,中医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据课题组专家介绍,上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拨出的卫生事业费,西医占97%,中医占3%。而在拨给中医的这一块里面,中西医结合的占97%,纯中医的占3%。所以有“两个3%”。&
&&&&2005年初,国家科技部拨了5000万元给卫生部,用于治疗艾滋病。结果,卫生部给西医4500万元,中医只给500万元。科技部认为分配方式不合理,要求卫生部做不到对半开,也应该四六开、三七开。最后,卫生部给中医增加了300万元经费。中医,严重“发育不良”&
&&&&至于为何中医药发展不受重视,贾谦的解释是:“西医一统天下。”而报告提出的结论是,既有人们观念问题,也有管理制度问题,还有中医自身的问题。&
&&&&报告称,50年来,相对于西医来讲,中医药一直处于从属地位,不少人对中医药采取怀疑、贬低甚至完全否定态度。同时,中医药界自身也不重视中医药基础理论的研究与掌握。现在除极少数知名中医对传统中医文化有较厚实功底外,绝大多数中医师的中医文化基础严重不扎实。&
&&&&来自中医药界的最新数据表明,近50年来,我国中医在不断萎缩。目前全国共有医务工作人员500多万人,中医药工作人员约50万人,只占1/10。2001年,全国等级医院中,以西医占绝对优势的综合和专科医院14953家,中医院2492家,二者之比约为6∶1,且中医院规模普遍小于西医院。&
&&&&“1985年,卫生部出了三条规定:一切诊断按西医的标准;所有中医不能开诊断书;一切按照西医的标准确定疗效。”贾谦认为这条规定有问题:“研究一个新药,必须将有效成分找出来,什么叫有效成分?西药讲有效成分,讲究针对一个靶点的作用;但是中医不研究这个,中医与西医完全是两条道上走的车。”&
&&&&西医用药有副作用,目前还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中医讲究“和”,因此所谓“中医”既包含“中国医学”的意思,也有“中庸医学”的意思,中医用药不是为了消灭“敌人”,而是要通过“纠偏”,调动人体的自组织和自康复能力。&
&&&&实践中,“中西医结合”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并且被认为是中国医学的发展方向和战略。但中医药界看来,这个说法实际上是错误的。&
&&&&“硬将中医和西医捏在一起,是不合理的。”一位中医专家对记者说,中医讲究整体看问题,西医讲究局部看问题。&
&&&&“中医部”惠及9亿农民?&
&&&&对于成立“中医部”的提议,贾谦告诉记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一些朋友觉得太好了,他们认为不成立‘中医部’,中医可能永远都发展不起来。”课题组的人还透露,许多老中医或者真想发展中医的人,也都赞成这个提法。&
&&&&据课题组的人称,报告完成并在小范围内流传后,国家卫生部的一位官员表示:“(成立中医部)完全没有必要。”&
&&&&记者日前致电卫生部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据该办公室的人介绍说,目前的管理框架下,卫生部对中医药的发展,长期以来都相当重视。卫生部部长高强曾在去年底召开的“名医战略研讨会”上强调:“中国医药学不同于其他国家之处,重要的一点是中西医并存。我感觉目前这两条腿发展不够平衡,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中学西多,西学中少。”会上,高强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对目前中医药发展面临的诸如理论创新、人才培养、临床基地、科研条件、学术发展等困难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但对于如何将上述精神落实,并没有切实有效的方式,而课题组认为成立中医部是切实可行的方式。&
&&&&成立“中医部”之后,现行的医疗体系也将发生改变。中医院的数量会增加,而且中医的治疗方式也会改变。&
&&&&报告中,课题组的专家认为,目前甲级医院中医和西医挂号费都是4元,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西医不仅靠脑子,而且靠仪器检查和化验来判断疾病的;而中医不需要这些化验,完全靠“望、闻、问、切”和脑子判断,中医的诊断已经包括了西医的诊断和仪器化验检查。所以,中医的挂号费就应该包括西医的挂号费和那一大堆检查费用。这样的话,就可以完全改变中医“以药养医”的局面,中医大夫凭着自己的诊断,就可以赚够自己的钱。&
&&&&“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事业也是支持的。”贾谦称,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让中医药界大为振奋。&
&&&&在这个讲话中,吴仪指出:“我们都在讲中医药是国粹,要努力保护,加以提高,但是不给予积极支持,连起码的政策都不落实,又谈何重视、谈何保护、谈何提高?!”&
&&&&吴仪说:“要从我国广大农民对医药费用的承受能力还很有限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中医药诊疗手段简便、成本相对低廉的优势,积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城市中医医疗机构对农村的支援、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在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农村和偏远的山区、牧区,还要注意发挥民族医药的作用,要高度重视民族医药的发展。”&
&&&&因此,报告认为,对于医疗保健体系建设,我国应建立以中医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医疗保健体系,方可惠及13亿国人,尤其是9亿农民。&
&&&&贾谦对记者说:“希望成立中医部的愿望,一年两年就能实现。”
日(转自“华星医药网”)
(本网讯)中医学的日益萎缩引起中医界许多著名专家、学者的深思和忧虑,特别是《嘹望》杂志、《南方周末》报关于祖国中医“55年零增长”的报道,更使他们忧心忡忡,认为这种现象对于如何保存和发展中医学来说,已经到了“非下破釜沉舟决心不可”的时候,不能再继续沉默了。
李可先生是我国当代中医界独具特色的临床大家之一。半个世纪以来,他致力于中医临床与研究,尤擅长以重剂救治重危急症,才识超绝,医术精湛,并自拟处方三十多首。他的执着精神以及他把中医药学的发展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科学态度,在中医界受到很高赞誉,特别是中医泰斗邓铁涛先生专门为李可先生题词,说“振兴中医须要有万千个像李可院长那样能用中医药治疗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人才。”去年9至12月,受邓老委托,刘力红博士特邀请李可先生赴广西,参与治疗急危重症病人的工作,产生极大影响。
针对中医学发展的现状,李可先生表示深深的忧虑。中医药学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毛泽东称之为“是一个伟大的宝库”。从国外来看,“中医热”已经遍及全球。在美国,中医院校已达四十多所。在日本,政府重新作出历史性抉择,“中”开始被规定列入全国80所专业或综合性大学医学部的必修课程,在2006年开始纳入日本医生资格考试的试题范围。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西方国家已经承认中医的专业地位,德国的中医院病人很多。中医药正在大步地走向世界。他说:“古老的中医学经历了四千多年的历史考验,经受了近百年凶涛恶浪的摧残,仍然屹立于世界医学之林,并且在21世纪昂首阔步走向世界,令人振奋。前途是光明的,但中医的现状是令人忧虑的。”
李可先生说,解决中医学发展中的困难,首先要从高层领导下决心。只有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下破釜沉舟的决心解决问题,“中医才有希望。”不然,“中医很危险。”李可先生说,邓老最近同我谈到中医的发展问题时说,“再过十年,会用中医方法看病的中医就没有了。”
李可先生说:“我今年76岁,邓老已是89岁高龄。我们这一代专家的责任就是在十年之内把中医引上正路。不然,后果就不好说,上层领导必须下破釜沉舟的决心。”
经过同许多同仁讨论,李可先生建议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部,以促进中医事业更快地发展,促使中医药更快地走向世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对中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高 强  卫生部部长
      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国强  卫生部副部长兼中医药局局长
  成 员:李 辉  外交部部长助理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启迪  教育部副部长
      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丹珠昂奔 国家民委副主任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事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范小建  农业部副部长
      易小准  商务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刘 凡  工商总局副局长
      宋明昌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
      张建龙  林业局副局长
      吴 浈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房书亭  中医药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在中医药局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王国强兼任。
  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协调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协调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王锡宁/文 ( 12:42:37)
(吕老重托使命必达:吕炳奎与王锡宁合影)
成立 “国家中医部”:&
一个为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进行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流过血,负过伤的老战士;一个为中医药事业奋斗了大半生的老中医;一个不愿看到中华民族文化科学瑰宝--中医药学失落的中国人寄与厚望的
——原卫生部中医司司长吕炳奎老师临终遗愿。
立法建议:&
&&&中医是捍卫人民生命主权的国防力量,发展中医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国家成立“中医部”——从卫生部、教育部和科技部彻底收回中医的发展权、教育权和科研权,巩固集成人民生命主权。挽救中医必需矫枉过正摆脱现代文明(以商品经济、法制社会、学院教育为代表)控制。
医学的方向是中医,不是西医,西医也要走到中医的道路上来。
中医可能引起医学革命,而医学革命可能引起整个科学革命。
———— 钱学深
、“生命主权”是国家主权的核心承载
经济侵略的最高境界是文化颠覆,把人变成商品,人与人变成商品关系!核心的战略武器是“法律”,把人变成机器,人与人建立法律关系!国际医药资本通过文化颠覆已经完全掌控中国医院,又通过医院完全掌控病人生命及其家庭财产储备,这是一种“国家战争新形态”,国家领土主权表面完整,国民生命主权已经丧失。
国家是人民的靠山,“生命主权”
是国家主权的核心承载,中医是国防力量,可以在捍卫人民“生命主权”方面提供独立的“非工业化依赖”的技术保障。不论是战争、灾难、和平时期,中医保家卫国经历5000年血与火的洗礼和考验,是国家民族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
一定要确立中医主导地位,中医最根本的社会价值是可以提供“非工业化依赖”的高效安全廉价的生命保障技术,中医是国防力量,发展中医就是要抵抗外来侵略和颠覆,直接有效的改善提高民众的生命质量。
中医的本质是一种基于人体自愈力的非工业化依赖的生命管理技术,生命管理技术不是医术且高于医术,不是“医道”乃是“人道”。生命管理技术具有五大特征:有效、简单、安全、广谱、自疗。生命管理技术可用于非特异性病症的全民自我治疗,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国家战略手段,是解决发展中国家和边远贫困地区人群健康问题的一种“反商业目的”的杰出的健康策划。服务于国防军事力量及非军事力量,可用于提高野战部队官兵集体战斗力及单兵野外生存能力;可用于提高企业集团精英排解工作压力及快速修复身体健康损害;可用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存质量及幸福指数;可用于提高中医国际地位及支援发展中国家抵抗非人道的经济掠夺。
、中国医院医疗警示报告
卫生部/北京大学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通过大数据循证研究手段发现:“中国医院有90%的死亡病人是非正常死亡!医疗安全致命隐患涉及住院患者每年接近一个亿,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所谓 “非正常死亡” 是指:“病人在医院诊疗中不是因为入院疾病而是因为各种并发症导致死亡。”
大规模的医院调查资料显示:国内一线城市主力医院择期手术住院死亡者负性事件发生比例平均超过50%、最高超过80%,择期手术有充分避险准备时间,非择期手术死亡者情况要更严重。现行医院诊疗系统存在致命缺陷。
择期手术有充分准备时间,国内一线城市主力医院死亡者负性事件发生比例超过80%,非择期手术死亡者情况要更严重。
医生操作很完美,护士工作也没有缺陷,在相同的医疗条件下,一些病人顺利康复,另一些病人则因并发症失去生命。问题不是来自医疗技术本身,而是来自病人个体差异。病人生命体质不同是出现并发症导致死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决定了病人生命体质不同?如何才能改善病人生命体质大规模挽救病人生命?
根据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公报,
2010年中国医院住院病人9524万人次,其中中医医院住院病人1168万人次,只占12.3%。
“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是国际上评价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的数据调查显示:在我国,中医医院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国家基准值(基准值来自国家数据库该指标最好水平第10位。如XXX中医院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连续三年为0.27%,比国家基准值&#%低0.03%,比地区均值0.98%低3.6倍。),这个优异的结果与中医医院术后养生滋补调理技术支持有关,养生技术支撑可显著减少术后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具有在全国西医医院全面强制性推广应用的国防意义。
医疗模式变革
卫生部/北京大学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经过大规模长时间数据监测分析研究发现:医疗质量底线不等于医疗安全底线,这是两条永不重叠的线。医疗质量底线与医疗安全底线之间存在永恒的差距,这个差距要用生命养护(养生)技术支撑,医疗质量零缺陷是医疗质量的底线,养生技术零缺陷才是医疗安全的底线。
单纯的“医疗模式”会杀死很多人,推广“医疗加养生食疗模式”会救活很多人。理论研究结果空前震撼,数据分析惊心动魄,亲人离去事实刻骨铭心,良药苦口,猛药救命,没有养生技术支撑的手术是集体无意识的屠杀。
在中国医院非正常死亡的患者究其死亡原因与医院现行诊疗系统存在致命缺陷有关,这种情况在全世界的所有西医医院都普遍存在,这是全世界的噩梦,这是我们全人类每个家庭、每个孩子、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和无法承受的灾难。
国家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发现:“中国医院有90%的死亡病人是非正常死亡!医疗安全致命隐患涉及人群每年接近一个亿,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我代表2000年以来,付出生命和巨额家庭财产,在中国各级医院非正常死亡的约3000万患者及其家属,强烈要求:在中国医院全面强制推行“医疗加养生食疗模式”,让成熟有效的养生食疗技术快速进入临床,克服医院单纯医疗模式致命缺陷,大规模挽救病人性命,保障国民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是人民的靠山
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和卫生工作,强调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国内外众多先进的医疗设备在提供新技术服务的同时,都秘密设计嵌有长期垄断的商业获利控制机关,用其利而受其害,面对西装革履训练有素的医药代表和职业经理人,我们年轻优秀的临床医生和勤劳朴实的医院院长统统打包被装进游戏规则,一边“吐血”一边“喝彩”。这是落后的代价。
如何“释放医学专家的文化资源”,追求临床医生可直接拷贝操作的司法证据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执业空间设计,追求医学专家集体经验置换国家GDP医疗开销的贡献率,建立奋发图强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新文化体制。
如何“释放医疗设备的技术资源”让这些先进的医疗设备,摘下“吸血鬼”的面具,成为平民百姓的健康手杖。只有国家的力量能够平衡和对抗资本游戏规则,只有人民政府的意志是资本和利润机器不敢轻举妄动的高压线。
、国家治未病工程(摘要)
韩启德说:
要摆正医疗的定位。医疗对人的健康只起8%的作用,更多的是由生活方式、生活条件、经费的保障来决定的。
我们现在的医疗出了问题,不是因为它的衰落,而是因为它的昌盛,不是因为它没有作为,而是因为它不知何时为止。在宗教强盛科学幼弱的时代,人们把魔法信为医学;在科学强盛、宗教衰弱的今天,人们把医学误当作魔法。
对科学要有正确的理解,不要把科学和绝对正确联系起来。因为,科学,只是人类文明发展到公元1500年以后,在几百年的时间里,一部分地球人所认定的一种体系;中医,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认定的体系。
医学革命前夜:
在探索生命的道路上,从还原论走向整体论经过三百年的发展,自然科学正在从机械论科学向系统论科学转变,1906年法国学者贝纳尔发现,液体加热时的自组织现象——称贝纳尔对流,1969年比利时物理学家普里戈金在贝纳尔对流基础上提出耗散结构理论,1984年一批不同领域的科学家汇集在美国的圣菲研究所,开创了《复杂性科学》,开始研究复杂系统的自组织行为规律、系统进化和人工生命。
生命自组织系统的复杂性研究进展正在颠覆医学基础理论体系:
人体解剖学进展:发现“电磁场身体”
张长琳,德国西根大学教授,《生命科学探索杰出贡献奖》获奖者。
代表著作:《人体的彩虹》(ISBN:6)2010.5
主要贡献:发现“电磁场人体解剖结构”
与《生命物理学》相对应的医学是《波动医学》,而不是《粒子医学》。《粒子医学》的基础是人死后也能存在的尸体解剖结构,是一种静态的结构,也就是“化学身体”,这在西医中已有了详细的研究。而《波动医学》的基础是人死后,就会立刻消失的解剖结构,是一种高度动态的耗散结耗散构,也就是“电磁场身体”。
人体生理学进展:发现“气血循环机制”(气就是共振)
王唯工,台湾清华大学物理研究所教授,《生命科学探索杰出贡献奖》获奖者。
代表著作:《气的乐章》(ISBN:8)2006.9
主要贡献:发现“气血循环生理机制”。
现在死因前十的疾病,多与血液循环有关;中医最擅长治疗循环的病;心脏把血液打出来,之所以能够送到器官和血管中去,跟共振有关而气就是一种共振,气是心脏打出去的动能转成的动脉血管上的位能;气的共振,主要是给器官提供血分和氧分,一旦出现通道堵塞,就会缺血缺氧,于是就出现疾病;中医的治疗如针灸和中药,主要目的是帮助循环减弱的部位恢复功能。
生命科学进展:发现生命自组织规则
王锡宁,北京大学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副组长,《生命科学探索杰出贡献奖》获奖者。
代表著作:《颈上人·颈下人》(ISBN:3)2013.1
主要贡献:发现腹脑,创立“生命结构自组织理论体系”。
生命从自组织系统产生,生命在宇宙自我组织的各个系统层面都展现出统一的数学构造,聚合与裂解表达间隔串联,螺旋渐进整充满空间驱使另类部件偏中心起源。
健康创新实验平台:
“当前,医学中出现了一些误解——把身体当成了生命。实际上,是生命生病,不是身体生病。生命是信息运行的一个自组织过程。活着的人有生命,死了的人无生命,身体与尸体的差别就在与有无生命。有生命的躯体才会生病,无生命的躯体是不会生病的。可见,是生命生病,不是身体生病。”
“20世纪90年代WHO的全球调查表明,对于人的健康和寿命来说,生活方式和行为起主导作用占60%,环境因素次之占17%,遗传因素占15%,医疗服务条件占8%。非传染性慢病的有效控制,要求医学模式的根本变革,即从生物医学转向生理—心理—社会—环境四者相结合的新医学模式(注:“治未病”医学模式)。中国传统医学是建立在身心统一的生命整体观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统一的天人合一论基础之上的,“治未病”这一中国传统医学的最高理念,集中体现了医学目的调整和医学模式转变的核心价值。“
这种新观念要求人们把注意力由偏重于治疗转向积极预防和保健,由依赖医生转向由自己把握健康命运。
面向的下一代创新又称,代表模式的深刻改变——从专业科技人员实验室研发出成果后用户被动使用到成果的最终用户直接或通过共同创新平台参与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全过程。普通公众不再仅仅是科技创新的被动接收,而可以在知识社会条件下扮演创新主角,直接参与创新进程。如果说创新
1.0是以技术为出发点,创新2.0就是以人为出发点,是,以应用为本,。创新2.0是“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
治未病工程:经络除痧
治未病公式: (加热 + 搅动 + 引流)&人体 = 治未病
治未病公理:治未病健康干预的体内靶向定位不是“细胞”而是细胞所处生命环境简称“生命境”。
通俗的说法是“清洁身体”或“给身体打扫卫生”。
直白的说法是“细胞喘不上气吃不到饭才生病,清洁身体让细胞吃到饭喘上气,气血一通病就好了”。
治未病政策设计:
抑制医疗技术应用,促进健康技术创新。通过行政立法干预医疗行为的经济导向。通过医疗健康物联网干预康复行为的医疗导向。
治未病技术路线:
经络除痧(治未病)工程:
&&“痧”是血液中的“淤泥和结石”。
&“痧”沉积在血流路径的“微循环”中,阻碍血流,造成缺氧及功能损害,是制造疾病的“总工程师”,是吞食健康的魔鬼。
&将“痧”从微循环中移除简称“除痧”。 &
&注:微循环是指和之间的血液循环,是血液与组织进行的场所。
&除痧过程:适当微创毛细血管壁增加通透性,使微循环其间的“淤泥和结石”快速离开血管(出痧)经由组织间液及皮肤排出体外或从毛细淋巴管被输送回心血管中消除(除痧)。毛细血管壁缺氧情况越严重就越容易出痧和出重痧,毛细淋巴管回流能力(依赖肌肉运动之泵作用)越强大除痧及康复效果越好。
&除痧作用的体内靶向定位不是“细胞”而是细胞所处生命环境简称“生命境”。运动、食疗、针灸、推拿、按摩、导引、练瑜伽、打太极、刺血、放血、拔(血)罐、走罐、刮痧、拍痧、吮痧等除痧过程涉及改变身体边界条件和使用加热、搅动、引流方法给人体打扫卫生——给身体(包括化学身体和电磁场身体)除痧过程会伴随有损伤和渗血甚至出血是一条血迹斑斑的路,这是一条血路,也是一条人道,开通此血路(除痧)是战胜疾病掌握健康最简单直接最自然有效的方法。
&“痧”是中医制造!“痧”是健康印!“除痧”是中国梦!
&除痧根本是生命自组织康复手段,除痧血路一开,健康人道自在!
王锡宁&&&&
(修改整理提供)
(修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1版修改稿)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制定本法。
本法所称中医药,即中国传统医药包括其演化和创新应用,是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特定理论和中华文化特征的医学体系。
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特色和优势,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实行中医药优先发展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应当遵循其自身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独立行政机构。坚持继承和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统筹规划,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医药事业,采取措施支持组织、个人捐助中医药事业。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第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
每年10月11日为“中医药日”。
国务院成立中医部负责全国的中医药临床、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中医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临床、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对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国家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保障公民优先享有接受中医药服务的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单独规划,不纳入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专科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配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科室,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服务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药服务机构与政府举办的中医药服务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举办中医药服务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厅备案后即可执业。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本法所称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药治疗和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以及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还包括经过认证的从中医理论演化创新应用。
政府举办的中医药服务机构不得随意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药服务性质;确需合并、撤销或者改变中医药服务性质的,应当经举办该机构的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厅审核同意。
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医部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
中医药服务机构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当合理配置中医药技术人员,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厅应当以有中医药技术优势的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为主要依托,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并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预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厅可以根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控制传染病疫情的需要,发布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采取调剂或者煎煮汤剂等预备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中医药技术人员实行认证注册管理。中医药技术人员统称为传承师,分为中医传承师和中药传承师。
传承师执业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中医厅实绩考核、注册登记备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全科医生应当学习和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乡村医生应当能够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
第二十五条&
中医药服务广告应当经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厅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中医药服务广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明确中医药服务中需要统一的事项的技术要求。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并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厅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 &中药发展
第二十八条&
国家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划定自然保护区,鼓励药用野生动植物实现人工种植养殖,支持开展珍稀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及其相关研究。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提高中药材质量。
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良种繁育,扶持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采取地理标识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
第三十一条& 采集、贮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三十二条&
乡村医生、传承师自种、自采并自用地产中药材的,应当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中医部定期组织中药材质量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中药饮片炮制技术,支持应用传统工艺生产中药饮片,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制中药饮片。
第三十五条&
为了满足临床需要,中医药服务机构可以凭本机构传承师开具的处方炮制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在本机构内使用。中医药服务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厅备案。
第三十六条&
根据临床需要,中医药服务机构可以凭本机构传承师开具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中药新药研制与生产,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的中药新药研发。
国家保护传统中药加工技术和工艺,支持传统剂型中成药生产,鼓励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三十八条
&国家鼓励中医药服务机构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
第三十九条&
中医药服务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厅备案后即可配制。
中医药服务机构对其配制的中药制剂的质量负责。
中药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本法没有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国家支持中药国际贸易,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涉及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人才培养
第四十二条&
国家优先发展中医药师带徒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培养和培训。
第四十三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带徒教育为主,以中医药院校教育为辅,注重中医药理论教育和中医药临床实践,注重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文化。
第四十四条
&国家优先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中药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技术人员。
中医药师承教育专业设置、师徒认证标准及教育津贴补助标准,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
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及教学评价、科研方向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
中医药院校教育机构和专业设置标准,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设立中医药院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临床教学基地,基地设置标准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第四十六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实用人才。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厅应当健全继续教育网络,制定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中医药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所在机构应当为其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章& 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
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继承和创新,鼓励中医药科学研究和学术争鸣,支持学术流派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中医药服务机构或者中医科室发展,发挥其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第四十九条&
国家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享有传承使用的权利,并对他人获取和利用传统知识享有知情同意、惠益分享的权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医部制定。
&国家支持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传承。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其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传承人应当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总结、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中医药古籍文献、著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以及民间中医药诊疗方法和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
鼓励组织、个人捐献具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诊疗方法和技术。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科研独立规划和独立投资,加强和促进中医药科研工作。
国家鼓励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学科的中医药科研协作,支持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多学科融合和产学研结合。
第五十三条&
中医药科技创新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注重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健全中医药科技服务体系。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中医药文化和知识传播平台,鼓励组织、个人创作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作品。
第五十六条&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十七条&
出版中医药图书或者其他中医药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组织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审定,并对出版物的内容承担出版责任。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的,应当聘请中医药技术人员进行。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条件保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医药卫生政策,应当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应当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优先支持提供中医药服务。
&涉及以下事项的,应当成立专门的中医药评审、评估、鉴定组织或者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鉴定:
(一)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等机构的评审、评估;
(二)中医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评估;
(三)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四)中医药新技术的评估;
(五)中医医疗损害的技术鉴定和中药不良反应的评价;
(六)中医药科研课题的立项和成果评审;
(七)中医药机构、人员、技术的资质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
(八)其他需要由中医药专家参加评审、评估、鉴定的事项。
开展上述评审、评估或者鉴定活动,应当体现中医药特色,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
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中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应当以中医药实践技能为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中医药服务机构超范围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厅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
中医药服务机构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聘用不得从事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或者由原执业备案部门责令停止执业。
第六十三条&
传承师在登记的地域范围外执业或者开展登记的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的,由登记地中医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厅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促进本地方中医药发展的办法。
第六十六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王锡宁,中国生命力《健康必读》2012年第2期
《中国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指标体系(CHQIS)》结题报告(续),2011.8
张长琳教授,《国际自然疗法宣言》日,北京
潘德孚,是生命生病、不是身体生病,《光明日报》[]
陈凯先,“治未病”已成医学模式的核心理念,《当代健康报》[]
&视野下的科技创新,《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8年第2期
&王锡宁,《国际生命物理学论坛·波动医学·自然疗法国际学术沙龙(2013年)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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