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的不良行为,其害处并出改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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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行为实施处罚
事项编码:
JS060000AJ-CF-0392
办理部门:
南通市安监局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事项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718室
受理条件:
执法依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安监总局
常见问题:
1、 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期限?
答: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2、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自由裁量权:
对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行为实施处罚(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处罚种类:责令限期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基数:1万元 系数: 1、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的,每增加1项,系数加0.2。 2、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的,每增加1项,系数加1。 二、行政执法相对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增加系数,从重处罚: (一)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两次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系数加0.3; (二)危及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系数加0.2; (三)未妥善处理事故善后的,系数加0.2; (四)阻止调查取证的,系数加0.3; (五) 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 系数加0.3; (六)社会影响恶劣的,系数加0.2。 同时兼有一种以上从重处罚情形的,累计计算。 三、行政执法相对人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减少系数,从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系数减0.2; (二)受他人胁迫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系数减0.2; (三)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系数减0.2; (四)积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的,系数减0.1; (五)对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咨询等方面,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系数减0.2。 同时兼有一种以上从轻处罚情形的,累计计算。
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申请,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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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学教师招考复习之影响学生行为改变的方法|广​州​中​学​教​师​招​考​复​习​之​影​响​学​生​行​为​改​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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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几里地都是荒无人烟的郊外,花费千万元人民币盖了一座桥,建成五年未曾接通公路,也无法通车,五年后突然被有关部门悄悄地紧急拆除。31日,记者来到南京市禄口机场附近的这块荒地,看到了一条宽幅仅10米左右的小河上,仅留下了几座桥墩和残破的围挡,告诉人们这里曾经大兴土木建过一座桥。(11月1日,新华网)
相信,对于政务工程的拆了建、建了拆之事,广大民众早已屡见不鲜了。这不,又有报道称一花费千万元人民币盖了一座桥,建成五年未曾接通公路,也无法通车,五年后突然被有关部门悄悄地紧急拆除。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究竟是政府领导的一拍脑袋决定之事,还是缺少资金来予以支持呢?我们不得而知,也不敢妄加推测。
据报道,拆桥的负责方南京江宁区交通建设集团办公室的陈主任向记者解释,2012年该集团接到任务建设溧马高速连接段,大桥正好在其中一段,&从大桥的前管辖方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管委会接手这段路时,桥已经建好了,但是行洪标准不符合我们建设高速公路的标准。&
记者随后找到2009年建桥的施工方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管委会,该管委会市政工程科徐科长告诉记者,这座大桥是为了缓解禄口机场道路交通压力而建的,同时也是作为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的市政道路,所以按照市政道路建设规划方案施工,建成后桥体质量是完全合格的,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由于大桥周边田地征收有矛盾,导致大桥旁边的道路一直未能开建,也导致这座没有通路的大桥一直无法通车,荒废了多年。&
因此,笔者甚是纳闷,为何这样的&短命&工程频现呢?究其原因,大概还是&形式主义&在作祟。一些地方政府,隔三差五就搞&改造&,公共项目屡遭&短命&,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方面对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的严重缺乏,以及对民意的无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居然公然反悔,足以见得这些官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面对原有的规划频频被更改,这也许有城建规划工作的不科学,但相关职能部门的不负责和某些官员的急功近利显然是更重要的因素。
笔者认为,要杜绝此类现象,还得狠抓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这些官员的惩罚力度,才能彻底刹住这股不正之风;才能让普通民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发展成果;才能避免更多的项目被他们毁掉;才能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和巨额财政浪费。(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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