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前眼前怀孕多久会出现恶心巨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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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类物理论
反人类物理论
&&&&&&&&&&&&&&&&&&&&&&&&&&&&&&&&&&&&&&&&&&&&&&&&&&&&& 反经典之世界论
&&&&&&&&&&&&&&&&&&&&&&&&&&&&&&&&&&&&&&&&&&&&&&&&&& &&&&新物质论&&&左飞&&&&&&
七万八千字
列宁曾对物质下了一个经典定义,其内容是: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个定义的一开始便是一个精简的定义,指明&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即物质这个名词是用来描述&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单看这个精简定义,人们肯定不易理解,而要理解这句话,关键就在于理解&客观实在&,因此紧跟在精简定义之后他便解释&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即人的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痛觉、压觉、触觉、痒觉、温热烫觉)感知的就是这里所指的&客观实在&,按照解释,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云彩、雾气、烟气、有色气体、声音、气味、食物的味道、光亮感、痛感、&&触压感、痒感、温热烫感等这些被人感觉到的都是&客观实在&,然而这些被人感觉到的并不全是他想表达的&客观实在&,比如痛、痒、温热烫感就不是客观实在的,于是他接下来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指明&它(他所指的客观实在)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也就是他所指的客观实在是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客观实在,而痛感、触压感、痒感、温热烫感、光亮感、声音、气味、食物的味道是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因此这些都不是他所指的客观实在,而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云彩、雾气、烟气、有色气体、造成各种气味和味道的分子、造成光亮感的光电磁波、造成声感的声波是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都是他所指的客观实在,但这些也并不全是他真正想表达的客观实在,因此他又作更进一步的解释&(这种客观实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反映指反照,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出来)&,复写、摄影、&&反映是指将客观事物的面貌实质体现出来,而人的视觉并不能将&光感的实质光电磁波&体现出来,光感的实质只能被思想思维这一种意识形式不全面地认识,人的听觉只能体现出声感的效果,并不能将声感的实质声波体现出来,声感的实质也只能被思想思维这一种意识形式所认识,人的味觉、嗅觉也只能体现出味道感、气味感,并不能将各种味道感、气味感的实质分子体现出来,&味道感、气味感的实质气味分子、味道分子&也只能被思想思维这一种意识形式所认识,因此光电磁波、声波、气味和味道分子并不是他所指的客观实在,它们不能被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他所指的客观实在是就像人实际看见那样存在着的能被摄影的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云彩、雾气、烟气、有色气体。而根据精简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即物质这个名词是用来描述&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因此他所定义的物质只包括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云彩、雾气、烟气、有色气体。
世界由存在和不存在共同构成,即由物质和其它存在者、时间、空间共同构成。空间就是指空,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存在,不存在;而&什么都没有&是没有边界的,若有边界,那边界以外的地方只能是&有&或是&存在&,也就是有物质占据的地方,因此空间是无限大的,宇宙空间是无限大的,当然,宇宙空间中有物质的部分是有限的,且其起源于大爆炸,且其的范围正在不停地扩大。时间是指能量度物质运动、变化过程的能反应物质运动、变化过程长短快慢的某种记量,且其本质就是物质运动、变化的过程。物质则是空间内实实在在的存在者。空间、时间、物质、物质之间的联系、作用构成了这个世界所有的现象、原理、规律,现今的物质定义有很多,但大体上所描述的物质都是指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可组成固体物液体物的粒子、分子,然而,按照现今的物质定义,空间、时间、物质、物质之间的联系、作用就不能构成这个世界了,这个世界就会有许多漏洞,就会有许多无法解释的现象,比如光是怎么一回事,其到底是什么,粘在木棒上的酒为什么在不与水接触的情况下会凭空推着镜面上的薄层水运动,磁石和铁为什么在不受到外力的情况下也会凭空地相向运动,且这种相向运动并不是万有引力所造成的,宇宙在扩张,处于扩张中的星球为什么凭空会有不恒定的膨胀加速度。实际上,空间中不仅仅只有粒子和粒子的组合物,还有大量的其它存在,还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光、磁场、水场、离子周边的正负电场、刺激力、在宇宙星球间距扩张中起主要作用的&暗能量&等多种物质,我们不能用粒子、分子、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的存在形式、样子、形态来生硬地定性其它存在的物质,只要不像这样的就都不是物质了,其它物质也有属于它的独特存在形式和样子,只不过人并没有进化得到能直接感知到它们的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或能更好更全面地感知它们真正形式、样子的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幸好人类还有另外的意识形式思想思维活动,还能推知到它们当中的一些成员的存在或了解到它们当中一些成员存在形式样子的更多侧面。之所以说光、磁场、水场、离子周边的正负电场、刺激力、在宇宙星球间距扩张中起主要作用的&暗能量&是物质,是因为它们同粒子、分子、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一样,都具有存在性,都是空间中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那是不是可为物质下这样一个定义:只要存在,就是物质。然而这样定义物质也不妥当,因为,是物质,其必定就存在,但存在的不一定就是物质。光、磁场存在不存在,存在,没人敢说它们不存在。声波存在不存在,存在,也没人敢说它不存在,但声波不是物质,它是空气分子传递性的疏密变化,空气分子的疏密变化传递到固体物围成的空间时会变得更剧烈,从而会导致鼓膜振动,鼓膜振动最终又会转化成神经信号,而神经信号传达到大脑时人便会产生声音感,人的感知器官耳朵感知到的不是一种物质,而是一种存在的现象;电流存在不存在,存在,但电流不是物质,它是指电荷群在导体中的运动;电阻存在不存在,存在,但电阻不是物质,它是指导体对电荷流的阻碍作用;力存在不存在,存在,但力不是物质,它是指物体之间的相互牵引,相互作用;碰撞存在不存在,没人敢说它不存在,但碰撞不是物质,它是指物体在瞬间突然相互剧烈的接触;跑步存在不存在,但跑步不是物质;速度存在不存在,存在,但速度不是物质;水波存在不存在,存在,但水波不是物质;振动存在不存在,存在,但振动不是物质;文字存在不存在,存在,但文字不是物质;某几个小孩在某天晚上在绍兴的一条小河边偷挖土豆,这件事存在不存在,存在,但这件事不是物质:时间存在不存在,存在,但时间不是物质,它是指能量度物质运动、变化过程能反应物质运动、变化过程长短快慢的某种记量。总之,仅用存在这个特性来作为物质的定义并不妥当,要想对物质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必须在光、磁场、粒子、分子、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离子周边的正负电场、刺激力等物质和声波、电流、电阻、力、碰撞、跑步、跳高、速度、水波、振动、事情、文字、时间等这类存在者之间找到区别。具体存在者是指存在者的具体者、明确者、特定者、实际发生者。比如光物质的具体者是指具体的某一束光,磁场的具体者是指具体的某个磁场,事情的具体者是具体的某件事情,声波的具体者是具体的某个声波。一种在空间中存在的具体存在者,只要它是物质,且是具体的物质,其就一定有另外的存在形式,且其现今的存在形式一定是由其另外的相应存在形式转化而来,不是凭空产生的,如果现今的存在形式会不因任何转化而凭空消失,那么转化成其的存在形式的存在性就不会因转化而消失,如果现今的存在形式不会凭空消失(不包括因转化而消失),那么转化成其的存在形式就会在转化后消失,具体的物质可凭空消失,但具体物质所属的物质永远也不会消失,且其不会在空间中凭空诞生出来,物质具有和空间一样的时间经历长度,也就是空间经过的时间有多长,物质存在的时间也就有多长。物质的存在是永恒的,空间的不存在也是永恒的。物质的这两个特点是非物质的存在者无法俱备的,这也正是物质与非物质的存在者的区别。光是从原子内部发出的,在原子内部必然有其的某种存在形式,当光从原子内部外漏到原子外部,其便从一种形式转变成另一种存在形式,当光在原子外部消失不见了,也并不是光真的就消失了,它只不过从一种能被人感知的形式又转变成了另一种不能被人感知的存在形式或者是传向了更远处;磁场是一种物质,其不可能凭空产生,而是由其的另一种存在形式转化而来,在磁石原子内部或磁石原子外部有其另外的存在形式;刺激力俱有刺激、破坏、扰动性,其可存在于原子内部,也可存在于原子外部,当其处于原子内部时不俱有这个性质;离子周边的正负电场依赖于离子而存在,当原子变成了离子,这种电场的这种存在形式就会存在了,这种存在形式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其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转化而来;水场是一种存在于乙醇分子周边的物质,由于它的存在,乙醇能够在不与水接触的情况下推着镜面上的薄层水运动,但在具体的乙醇分子形成之前,这个特定的水场在哪里呢,或许它同样存在于相应的原子周边,只不过其的存在形式是其它的存在形式,其的性质是其它未被意识认识的性质,或许它脱离原子而以其它形式存在于空间,总之,它不可能是凭空蹿出来的,它的存在性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固体物是一种存在的物质,当其从空间中消失了,并不是其就真的从空间中消失了,而是转化成了另外的存在形式,以分散的原子分子或离子形式存在,当其从空间中诞生出来时,也并不是其凭空从空间中诞生出来,而是由其分散的原子、分子或离子存在形式转化而来。总之,物质的定义应该为:物质是指空间中实实在在的存在者和属于其的任何一种具体存在者,这种存在者必需要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存在者,且其的具体存在者必需能相互或单向的转化,若其的某一个具体存在者的存在形式不会凭空消失(如某个固体物),那么转化成这个具体存在者的具体存在者的存在形式会在转化后消失,若其的某一个具体存在者的存在形式会凭空消失(如某个意识),那么转化成这个具体存在者的具体存在者的存在形式不会在转化后消失。意识是指感觉或思想思维活动,感到视野,即是意识,感到声音,即是意识,感到味道、气味、即是意识,感到触压、痛、痒,即是意识,欣悦感即是意识,睡意感即是意识,幻听即是意识,幻视即是意识,做梦即是意识,思想思维活动即是意识。意识不仅能通过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到物质还能通过思想思维间接感知到物质,磁场就是意识间接感知到的,意识不能通过感知器官直接感知到磁场,但磁场能与磁石和铁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磁石和铁的空间位置发生改变,意识通过感知器官直接感知到磁石和铁的变化,再通过思想思维间接感知到磁场物质。以人为中介,漏出一种物质后可将宇宙空间中的所有物质划分为三类,在某个状态、形式下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的明物质和其的细分或减弱物(微明物质);在任何状态、形式下人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都无法感知,但能与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的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明物质在空间位置、状态或性质等上发生变化,人通过感知到明物质的变化而知其存在的可知暗物质,进而在处于任何状态都不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的情况下凡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的物质称可知暗物质;在任何状态、形式下都既不能被人的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也不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的不可知暗物质。明物质包括各种净固体物、净液体物、净固液混合物,可组成各种净固体物、净液体物的净粒子、分子(微明物质)、光、明刺激力等。可知暗物质包括磁场、电场、水场、各种类场、在宇宙星球间距扩张中起主要作用的暗能量、暗刺激力等。净固体物液体物指固体物液体物除掉可知暗物质、不可知暗物质而剩下的部分;净原子分子指原子分子除掉不可知暗物质、可知暗物质而剩下的部分。
光是空间中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为了描述它,前人根据它俱有波的各种现像及其它现象,将其概括、总结为既俱有波性又俱有粒子性的电磁波。设想一个人停飘在星球以外的空间中,背对着较大较亮的恒星光源,其周围为什么都没有的真空,那既便其周围到处都是光,却仍然感知不到光的存在,到处是漆黑一片,但其周围若有诸多的碎石、尘埃、气体分子,人将会感知到光的存在,只从这个现象看光因为可知暗物质,因为光只有在与明物质碎石、尘埃、气体分子发生联系、作用后其才能被感知存在,但人能直接从光源感知到光的存在,光属于明物质,若光存在有这个现象,人也不能直接从光源感知到光的存在,光属于可知暗物质,若光物质不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不存在有这个现象,人也不能直接从光源感知到光的存在,光属不可知暗物质。而明物质碎石、尘埃也是只有在与光发生联系、作用后才被人感知的,碎石、尘埃也应属于可知暗物质,但碎石能被人的触觉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碎石属于明物质,尘埃为碎石的细分物,也是明物质。一种物质,不管它俱有何种现象,只要它在某个状态、形式满足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的条件,它就属于明物质,只要它是明物质的细分或减弱物,它就属于明物质。
一些分子、离子靠近或接触我们的神经感受器时会刺激神经感受器,如酸刺激、甜刺激、苦刺激、热刺激,那么,这些分子、离子靠近或接触分子、离子时会不会同样地对分子、离子有这种刺激、扰动作用,一些分子靠近或接触神经感受器时会对神经感受器有某种刺激、扰动作用,从而产生温、热、烫感,当这些能对神经感受器产生这种刺激扰动作用的分子靠近或接触其它分子时同样会对其它分子产生这种刺激、破坏、扰动作用,发烫的金属中的分子、原子能刺激、扰动神经感受器,使人产生烫感,发烫的金属中的分子、原子同样能刺激、扰动、破坏组成皮肉的分子,使皮肉变为焦状,火焰中的分子、原子能刺激、扰动神经感受器,火焰中的分子、原子同样能刺激、扰动、破坏组成金属的原子,使金属发热、发光、融化,火焰中的分子、原子同样能刺激、扰动、破坏组成皮肉的分子,使皮肉变为焦状,火焰中的分子、原子同样能刺激、扰动、破坏组成木材的分子,使木材变为碳灰状,分子在某些时候会对靠近其的分子产生某种特殊的刺激、扰动、破坏作用,这种特殊的作用与分子是否相互接触无关,原子在某些时候会对不与其接触的近邻原子产生某种特殊的刺激、扰动、破坏作用,像空间中存在的磁场物质一样,造成这种特殊作用的是原子周边存在的一种物质,这就是刺激力物质。刺激力是空间中存在的物质,刺激力包括明刺激力与暗刺激力两类,明刺激力属明物质,暗刺激力属可知暗物质。刺激力存在于原子内部或被携带于原子周边,当原子受到外界因素的作用扰动时,原子内部的刺激力会外漏出来并携带于原子周边,当外部携带有刺激力的原子向其它原子或分子靠近,并使其它原子或分子在其刺激力的作用范围内,其它原子或分子在形态、性质或形状大小上会发生改变,携带于原子外部的明刺激力被人的神经感受器感知为酸、甜、苦、辣、叮麻等味觉与及被感知为各种嗅觉、热觉,被感知为热觉的明刺激力称热刺激力。一些刺激力俱有选择作用性,即某原子周边携带的刺激力对一些种类的原子、分子起作用,并不是其就对所有种类的原子、分子起作用,某种原子、分子携带着的刺激力只选择的对某些种类的原子、分子起作用,如HIV病毒蛋白对人体的免疫T细胞有刺激毒力的作用,对人体其它一些细胞却无刺激毒力,由此,一些刺激力虽然存在,并通过对一些明物质的作用,使这些明物质在存在状态、性质等方面发生改变,使人知其存在,人的神经感受器却不能直接感知到它们,这类刺激力属可知暗物质,称暗刺激力。&存在状态&是指物质超越人的感知能力而在空间中存在的样子。某明刺激力由能被感知的力度逐渐减弱到超出神经感受器感知能力的感知范围时,其也将不被感知,但由于其不被直接感知时与能被直接感知时都属同一物质,因此当其是不被感知的弱力度时,其仍属于明物质,这就类似于净固体物净液体物渐次细分到不被直接感知的净原子净分子。明物质有一个特征,在某个状态时能直接被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且在能被感知的状态、形式时渐次细分或逐渐减弱到一定程度时前后有两种物质状态,即明物质状态与暗物质状态(不被感知的状态),暗物质状态明的物质与明物质状态时的物质同属于明物质。各种净固体物、净液体物、光、明刺激力都满足这个特征。一些明物质在空间中存在的真正形式、样子并不是人所感知到的,人所感知到的仅仅是其的一个侧面,这取决于人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的种类与及意识神经元群的能力有限,但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往往会告诉出一个信息,那就是这是一种存在的物质。
现代物理学对温度的定义:温度是物体内分子热运动的宏观表现,是表示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微观上来讲是物体分子热运动的剧烈程度。我在上一节刺激力的论述中谈到了热刺激力物质的存在,并描述了热刺激力所俱有的刺激、破坏、扰动性。那么,物体挨到人的皮肤时人所产生的温度感(如温、热、烫感)到底是因热刺激力刺激神经感受器造成的还是因运动的物体分子撞击神经感受器而造成的。如果温、热、烫感是运动(或振动)的分子撞击热觉神经感受器所造成的,那么,使人产生温感的铁、金、石墨等固体物的原子应该是运动着的,固体物挨到人的皮肤时它们的原子才可能撞击人的皮肤从而使人产生温感,而实际上人们在电镜下观察到的使人产生温感的金的原子、石墨的原子等诸多固体物的原子根本没有在做无规则的运动(或振动),而是整密静止的排列在一起,不管人们连续拍多少张同一群金属原子的电镜照片,这一群金属原子的图像都是相同的,不会因所谓的分子运动(或振动)而发生变化,我敢断言,在不融化的情况下即使人们在电镜下观察到的固体物的原子是发热的发烫的(在适度的情况下),这些固体物的原子也不会是运动着的(或振动着的),而是整密静止的排列在一起的,固体物的原子没有在做无规则的运动(或振动),而其原子实际是静止的固体物又有温度,因此温度感并不是运动(或振动)的分子撞击热觉神经感受器所造成的。我们知道,微热的空气环境可使处于其中的石块变得微热,如果温、热、烫感等温度感是运动(或振动)的分子撞击热觉神经感受器所造成的,如果温度就是指分子的运动,那么,人感到空气微热,是因为空气分子在运动(或振动),人感到石块的微热,是因为石块中的分子在做同种程度的运动,现在问题就出来了,难道微热的空气分子能将&价键&极为牢固的石块中的分子撞击了运动,恐怕再大的风也很难将岩石中的分子撞击了运动,从而使岩石升温,因此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温、热、烫感是运动的分子撞击热觉神经感受器所造成的,分子运动越剧烈,分子对皮肤的撞击越强烈,人所感到的温度越高,那么,使冷空气剧烈地扑打在人的皮肤上,人应该会感到热烫感,可这与实际情况不附。用火烘烤纸,使纸变温,再将纸挨到铁,如果温度是分子运动的体现,那么,温的纸的分子不可能会将&价键&极为劳固的铁原子撞击了运动,从而使接触处的铁变温。因此我认为,分子的运动(或振动)不能体现为温度上的感觉,温度上的感觉由另一种因素热刺激力造成,只是温度的变化在某些时候会伴随有分子运动的变化。
类场就是类似于磁场、电场的能使相应的明物质发生空间位置改变的场,它们属于可知暗物质。类场有许多种,水场和明物质场是其中的两种,水场存在于原子内部,也可携带于原子外部,明物质场存在于原子内部,当原子受到扰动时,水场或明物质场会从相应的原子内释放出来,与液态水或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液态水或一些明物质的空间位置发生改变,液态水或明物质空间位置的改变体现出作用力样的效果。将在水里擦洗净的镜子再伸入水里拿出,平放,用木棒粘一滴洒滴入镜面上,与酒接触处的薄层水会受力被推开,形成一个以接触处为中心的相对干燥的圈;由于乙醇分子周围随时存在着强水场,酒又易蒸发,因此酒不必与水接触,靠近酒的薄层水也可受力形成一个相对干燥的圆圈;将洗净的镜子伸入水里拿出,平放,将粘有酒的木棒靠近镜面半厘米左右,过一会儿,镜面上的薄层水会受力被推开,形成一个干燥的中大圈,形成圈后,再将粘有酒的木棒向圈边缘的薄层水靠近,木棒可不与水接触地推着薄层水运动;若不从能与可见液态水发生联系、作用的可知暗物质(水场)的角度考虑,而从动量守恒定理的角度考虑水运动的原因,质量极小的乙醇分子把质量相对极大的液态水撞击了运动,乙醇分子必需要俱有极大的速度,可刚从木棒上蒸发至空气中的乙醇分子的速度不会很大,乙醇分子不可能将液态水撞击了运动,假设蒸发到空气中的乙醇分子就俱有极大的振动速度,现再来看两个现象,向容器中倒入酒,加热容器,使酒快速地蒸发,热乙醇分子快速地向上运动,将镜子伸入水里拿出,使镜面有一层均匀的薄层水,然后镜面朝下,将其平伸在容器正上方的20厘米处,镜面上的薄层水各点会受力,受力使各点的水快速地散开,形成诸多圆圈,圆圈快速地扩大,形成诸多被挤成颗粒的圆水珠,是不是高速运动的乙醇分子向上的热冲击力将薄层水面冲击成了这样,找一个火炉,烧上柴或锋窝煤,待火大后,将镜子伸入水里拿出,平伸向火炉口,镜面上的薄层水不会出现任何变化,说明并不是热分子高速向上的热运动形成的冲击力使得镜面的薄层水发生变化,由此将水推了运动的原因并不是乙醇分子的撞击,而是乙醇分子携带于周围的场起作用,水场只对液态水起作用,不对携带其的乙醇分子起同样的作用,即水场只单向地使液态水受到作用力,乙醇分子不受到水给予其的反作用力,也就是在此现象中存在作用力,不存在反作用力,向镜面上的薄层水滴入酒,薄层水会受力散开形成圈,即酒对水有作用力,那水有没有对酒有反作用力,若有,颠换酒与水的位置,应出现同样的现象,可将镜面上的薄层水换成薄层酒,向薄层酒中滴入水,薄层酒却不会受力而散开形成圈,而只是水被挤成一团,说明现象中存在作用力而确实不存在反作用力,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水的运动并不是乙醇分子撞击而造成的,若是乙醇分子撞击造成的,应存在反作用力。乙醇分子推动水运动的原因,乙醇分子周围存在着某可知暗物质(水场),这种可知暗物质只单向地与可见水发生这种联系、作用,这种联系、作用的结果是水的空间位置改变,体现出力的效果。将镜子伸入水里拿出(必需先在水里将镜面擦洗干净),然后平放,取部份牙膏放到镜面上,镜面上的薄层水会朝四周被推开,形成一个以牙膏为中心而相对干燥的圈。水向四周被推开,水应该受到了力,力是由什么产生,可能力是由牙膏物质向四周溶解扩散而产生,也可能牙膏周围存在着如同磁场一样的水场,水场能与水发生联系、作用,体现出力的效果。向镜面上撒上溶解性较强的盐,不能形成以盐为中心的干燥小圈,说明水向四周被推开应该不是溶解扩散产生的推力造成的。取部份牙膏放入矿泉水瓶盖内,并向盖内加入少量水,用木棒绞拌,然后取部份绞拌好的牙膏放入有薄层水的镜面上,形成圈后在圈内靠近牙膏放入更微小的一滴水,水会由内向外运动;在相对干燥圈内,底面牙膏分子与清水接触,牙膏分子立刻就产生更强的水场,由于牙膏分子在内方的浓度总是大于在外方的浓度,由此在微小水滴底面,内方的水场总是强于在外方的水场,水滴在由内向外运动的过程中底面由内向外的力总是大于由外向内的力,这两个力之合致使水由内向外运动。用盆打一盆清水,在水面放一些碎纸或其它轻的漂浮物,用筷子取部份牙膏,牙膏粘在筷子尖上,将牙膏一半伸入水面下,牙膏可距离纸一定距离而推着纸运动;牙膏与水接触,牙膏物质周围立刻出现水场,水场对水的各方都有作用力,薄水面阻力小,作用力便使得薄水面由中心向各方运动,纸张浮在水面上,便跟着水面运动。现在许多人家都有固定的瓷性洗脸盆,脸盆口大底窄,坡面相对较缓,使盆底有少量的清水,取部分牙膏放入矿泉水瓶盖内,加入水并用木棒绞拌,绞拌后放置一段时间,然后将上层溶液沿脸盆边缘慢慢倒下,使溶液慢慢流入盆底,溶液与清水面接处部位会出现一个明显的凹槽,用盐溶液和清水代替牙膏溶液做,却无此现象;与清水面接触部位的牙膏分子不断释放出强水场,水场能使水发生空间位置改变,因此接触部位出现凹槽。打一盆清水,取部份牙膏放入矿泉水瓶盖内,加入水,并用木棒绞拌。放置一段时间后取部份未溶解的牙膏放到水面上,牙膏漂在水面上时会剧烈迅速地沿边缘被撕散开;牙膏与清水面接触时立刻产生更强的水场,水场对水的各方向都有作用力,薄层水面阻力小,作用力使水面由牙膏中心向外做扩开运动,下方紧挨着水面的水由外向牙膏中做填补运动,由于牙膏粘漂在水面上,因此随着水面运动被剧烈快速地撕开,又由于牙膏中部的粘合力比边缘的粘合力强,牙膏中部与底下的水面形成相对运动,牙膏边缘粘在水面上随水面由中间向外运动,因此牙膏大多从边缘逐次剧烈撕开;用刀将矿泉水瓶的窄口部份取下,当牙膏在水面正剧烈的撕散开时将窄口部份伸入水里套着正剧烈撕散开的牙膏,牙膏将立刻停止撕散并静止地存在,不会快速溶解掉,再将套往牙膏的窄口部份拿开,牙膏立刻又开始剧烈的撕散开;圆圈的四周阻挡了由中间向外运动的水面,因此牙膏停止剧烈撒裂,而被圈住的牙膏没有立刻溶解消失也说明了力不是由溶解扩散的趋势而产生的。取部份牙膏放入矿泉水瓶盖内,倒入酒至淹满盖子,然后过一段时间,待酒干后盖底会分离出清绿色的有机物,取部份有机物放到清水面上,有机物会在瞬间更加剧烈地撕散消失;说明造成上述这些现象的很可能是牙膏中的有机物成份。取部份牙膏放入盖子内,加入水至淹满盖子,用木棒绞拌,过段时间后,用木棒使部份未溶的牙膏从底部慢慢上升到溶液面,牙膏在溶液中时不散开,到溶液面时散开;牙膏在溶液中随时与水接触,牙膏周围随时存在水场,牙膏周围各方向的水随时都受到作用力,但由于水中的水阻力大,水不会被牙膏施予的力推了运动,牙膏无任何变化,但到了水面,水面的水阻力小,水面的水被力推了运动,牙膏粘在水面上,以水面的运动形式运动。往后将描述的有几个现象都是关于有机物受水的刺激而产生水场的,我实验过的诸多可溶性无机物却无相关的现象,这也说明牙膏中起作用的部份是有机物,当牙膏中的有机物受到清水的刺激时,组成有机物的诸多原子便会从原子内部释放出可知暗物质或释放出更强的可知暗物质(水场),这种可知暗物质会与液态水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人可见的水运动,水的运动体现出力的效果,另外,为了便于描述,便使用力来对一些现象进行解释。老人吸腊烟用的腊烟杆内有一种黑油性物质,将木签伸入杆内,粘出部份黑油性物质,将干净的镜子伸入水中拿出,平放,将粘有黑油性物质的木签段与镜面接触,镜面均匀的薄层水会受力被推开,形成一个以接触处为中心的干燥大圈;黑油性物质与水接触时,有机物受清水的刺激时其周围出现强大的水场,水场能与可见的水发生联系、作用,使水空间位置出现变化,体现出作用力的效果。打一盆清水,向水面撤上碎纸或其它漂浮物,将粘有黑油性物质的木签段伸入水面,水面上的碎纸会瞬间散开致盆的边缘;黑油性物质与水接触,其周围出现强大的水场,水场对水有作用力,水面由于力的作用从接触中心被推了朝各方跑向盆边,水面下的部份水由盆边向接触中心做填补运动,碎纸粘在水面上便随着运动的水瞬间跑向盆边。黑油性有机物受水的刺激时,组成有机物的一些原子便会从原子内部释放出可知暗物质(水场),这种可知暗物质会与可见的水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水空间位置的变化,水空间位置的变化体现出力的效果。弯挤橘子皮,使橘皮含有的有机成份喷射入有均匀薄层水的镜面上,镜面上会形成一个个相对干燥的圈。用刀取任何一种植物的嫩尖,将创口与有均匀薄层水的镜面接触,镜面上的薄层水会受力被推开,形成一个以接触处为中心的相对干燥的圈;与清水接触并受水的刺激时,有机物分子周围立刻出现更强的水场,水场能与液态水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水的空间位置发生改变,水的空间位置改变体现出力的效果。明物质场是指某种能与一些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的可知暗物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在场内的明物质有一些复杂的规律性的空间位置变化,这些明物质空间位置的改变体现出引斥力的效果。在下面的描述中,为了方便描述,便用引斥力来描述。此现象要在夏季无风的太阳天做,不要在冷天、雨天做,冷天雨天空气中分子的密度相对大,现象不明显,因为在整个场内,固体物、气体分子所占俱的空间中的场量会消失或减少,气体分子密度越大,气体分子均匀地占俱的空间越多,均匀地抵消的场量越多,整个场的范围就小,场在摩擦出现后消失得就快,即圆珠笔在摩擦后引力范围就小,引力减弱消失得就快,这样不容易做试验,久穿的衣服受身体的摩擦和太阳光的照射,表面会出现场,场对纤细的固体物(如头发丝)和厕所里的臭气体分子有吸引力,空气密度大,引力范围就小,引力就弱,故冷雨天上厕所出来后衣服没有太阳天上厕所出来后的衣服臭。在夏季的太阳天,圆珠笔受衣服布料较久摩察后,引力范围在1cm左右,若在真空中应该有非常大的引力范围且引力消失减弱得很慢。用衣服或布料摩擦圆珠笔后将头发丝靠近圆珠笔,头发丝会被吸引,摩擦后圆珠笔带正电荷,正电荷对头发丝上的负电荷有引力,头发丝随着被吸引的负电荷向圆珠笔靠近,并使头发丝不与圆珠笔接触,再用火柴梗、木签、针、铁钉、玻璃棒、纸片、塑料片、手指头或头发丝等任何材料的固体物向在电荷场内被吸引着的头发丝靠近,并靠近在头发丝的上方、下方、左方、右方任何一个方向,固体物都对被吸引着的头发丝有斥力,说明在正电荷场内被吸引着(但不接触)的头发丝带负电荷,固体物带负电荷,异电排斥,固体物对被吸引着的头发丝有斥力,但脱离了正电荷场的头发丝与固体物相互靠近时为何却又没有排斥现象,是不是脱离了正电荷场后集中的负电荷分散了,只有大量的负电荷集中在固体物上和集中在头发丝上时固体物才对头发丝有斥力,固体物与头发丝在正电荷场内,由于被正电荷吸引,大量的负电荷在固体物和头发丝上集中起来,所以正电荷场内固体物对头发丝有斥力,离开正电荷场,集中的负电荷又分散开,不显斥力,但固体物分为两段,一段在正电荷场内,即在引力范围内,一段不在引力范围内,在引力范围内的各点对被吸引着的头发丝都有斥力,在引力范围内的那段上各点都要集中大量的负电荷,不在引力范围内的那段上的负电荷又不受引力,各点大量的负电荷从何集中而来,且不在引力范围内的那段对不在引力范围内的头发丝即无引力也无斥力,故并不是电荷造成了固体物对头发丝的斥力现象,也不是电荷造成了发丝被圆珠笔吸引的现象,圆珠笔磨擦扰动后周围出现了另一种有别于电场的场,场从受扰动的圆珠笔的原子内释放,场对电荷、气体分子、任何纤细的固体物都有上述的引、斥力现象,电荷被吸引在圆珠笔上,圆珠笔上带有电荷,但不是电荷造成了头发丝被吸引。现来对这种场作进一步说明。将一张较大的纸包住摩擦后圆珠笔的左边,包一层即可,再将头发丝从正上方向包着的纸的边缘靠近,头发丝被右边吸引而向右下方偏移,若没有包着的纸张,头发丝的左右两边都有引力,头发丝不会向左下方或右下方偏移,而是向正下方偏移,头发丝向右下方偏移,并不是左边包着的纸张对头发丝有斥力,而是左边的引力消失,原先的合力形式发生了改变,头发丝才向右下方偏移,若是纸张对头发丝有斥力,那包着的纸的正上方对头发丝应有的斥力,可除边缘以外的包着的纸的正上方对头发丝无任何引斥力。在引力范围内固体物伸在被吸引着的头发丝的左边,头发丝向右边偏移,并不是固体物对头发丝有斥力,而是固体物所处的一边引力减弱,原先的力平衡被打破,头发丝才向右偏移,固体物伸在头发丝的右边,头发丝向左偏移,并不是固体物对头发丝有斥力,而是伸入固体物后,右边固体物所处位置处对头发丝的引力减弱或消失,原先力平衡被打破,头发丝才向左偏移,在引力范围内固体物伸在头发丝的上方,头发丝便向下方偏移,并不是固体物对头发丝有斥力,而是固体物所处位置处对头发丝的引力减弱或消失,固体物才向下方偏移,将固体物伸向被吸引着的头发丝与圆珠笔的中间,头发丝向远离圆珠笔的方向移动,并不是固体物对头发丝有斥力,而是固体物所处位置处对头发丝的引力减弱或消失,原先的力平衡被打破,头发丝才向远离圆珠笔的方向移动。圆珠笔被摩擦后,这种可知暗物质便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停地从原子内部沿直线释放,遇到固体物、原予、分子、电荷时不能穿透而前行,且其在其所经过的绝对真空里可永恒存在,当这种可知暗物质大体填满圆珠笔周围的近邻空间时圆珠笔周围的近邻空间便形成场;这种场有场量,场量越大的空间位置处对场内的头发丝吸引力越大,圆珠笔受摩擦扰动后周围出现的场由内向外场量逐渐减小,处于最内方的场量最大,故头发丝被场量吸引了向圆珠笔偏移,就当圆珠笔不存在,整个场内各点的场量对处于场内的纤维固体物(如头发丝)有明显的吸引力,使纤维固体物处于力的平衡状态,当伸入固体物(如针、铁打、火柴梗、纸片、玻璃棒)到场内,固体物所处的空间位置处场量会消失或减小,使原先力的平衡状态被打破,纤维固体物出现空间位置的再改变。且场量越大的点对头发丝的吸引力越大,某点离头发丝越近,这点的场量对头发丝的引力越大,某点的场量要对头发丝有引力,必需其到头发丝的距离内的场量是连续的,即其到头发丝的距离上的各点都要有场量,距离上没有连续的场量,即便某点有场量,也不会对头发丝有引力。场内各点的场量对头发丝存在着吸引力,使头发丝处于力的平衡状态,当伸入固体物到头发丝的左边,固体物所处位置处的场量消失或减小,原先的力的平衡被打破,头发丝向右边偏移。不管是先放入场内的头发丝还是后伸入的固体物,各点的场量对它们都有吸引力,且它们伸入的位置处的场量都会消失或减小,只不过较粗的固体物对于微弱的力不会发生变形,圆珠笔受摩擦后由于原子受到剧烈的机械磨擦抗动而释放出这种场,在场内,固体物、液体物所处的空间位置处场量会消失或减小,不仅固体物液体物会与这种场发生联系、作用,原子、分子、光或热刺激力也能与这种场发生联系、作用,使场的具体场量消失,将火靠离摩擦后的圆珠笔五六厘米处,这种场会立即消失,即引力立即消失,被吸引着的头发丝会立即掉下。由于这种场能与固体物、液体物、固液混合物、粒子、分子发生联系、作用,能与光或热刺激力发生联系、作用,因此称其为明物质场,明物质场也属可知暗物质。
宇宙空间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物质,意识能尽最大能力地感知这些物质,造化似乎太完美,创造了一些东西,还要创造另一种东西来感知这些东西的存在。那意识是什么呢,当别人放较响的爆竹或礼花炮时,将矿泉水瓶或其它类似的花瓶的瓶口远对着声源,握着瓶身的手会感觉到矿泉水瓶的瓶身随着声响高频振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普遍存在着这个现象,动物身上也有这个现象,鼓膜与及鼓膜以外的外耳道应用的就是这个现象。中耳道甚至还应用有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普遍存在的扛杆原理。眼睛俱备的各种光学现象在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也普遍存在,如凸透镜集光,镜面里的&视野&景象,玻璃球与及光滑金属而的&视野&景象。呼吸运动中的胸廓应用的体积变化气压变化原理在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也普遍存在,当一个人在用打气筒给单车打气时,他可能不会注意到他身上也有一个类似的打气筒同时也在打气。动物身上有发光现象(如萤火虫),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普遍存在着发光现象。动物身上有发声现象,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也普遍存在着发声现象。动物身上有电现象(如神经元轴突上的电信号,有一种鱼样的动物还能发出强大的电流,用于摄食和防卫),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也普遍存在着电现象。这些共同揭示出一个规律,动物在进化过程中创造在自己身上的现象、原理似乎总是从其所存在的这个世界利用的,动物创造在自己身上的现象、原理在宇宙里似乎都原本就存在;动物是一个由多种原本就存在于宇宙中的现象、原理装配成的组装体,动物身上有的独立的现象、原理在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都普遍存在。意识作为动物身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现象,其应尊循这个规律,由此,意识在动物体外的物理环境里普遍存在,意识有两种存在形式、状态,既无机物理环境里存在状态和动物身上的意识神经元群参合状态,且其在无机物理环境里的存在形式有别于动物身上的意识神经元群参合形式,在现今的意识定义之外。意识在脱离生物的无机物理环境里普遍存在,至于它在无机物理环境里是什么存在样子,我们无法知道,就好比一个人的脑袋要知道另一个相隔千里的陌生人的脑袋在想什么一样困难。意识神经元群是指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接到客体刺激后信息顺着神经通路在神经元之间进行传导活动的整个过程中神经元活动时出现意识的那部份神经元和神经元活动时出现思想、思维、记忆、睡意、平衡感、欣悦感等那部分神经元,其是指大脑皮层视觉区的部份神经元、听觉区的部份神经元、嗅觉区的部份神经元、躯体触压痛等各感觉区的部份神经元、欣悦区的部份神经元、睡意区的部份神经元、前庭区的部份神经元、语言文字区的部份神经元等。意识神经元群进行功能活动可出现意识,意识神经元群停止功能活动,意识便消失,意识神经元群不进行功能活动,就没有意识,那是不是就断定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产生了意识,意识是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所产生的空物,即意识是不存在的东西,它仅仅是意识神经元群功能活动的翻版。当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受到客体(如视野、声音、触压)的刺激,且信息顺利地整合加工并达到意识神经元群,意识神经元群就会有对应的神经功能活动,从而出现了对客体的意识,需要强调的是意识神经元群是对应地出现神经功能活动,从无数种神经活动形式中选出活动形式来对应相应的客体,不是神经功能活动产生了这些客体。如果这世界凭空只有意识和一个人的脑袋,这个脑袋完全完好,如现实这样俱备正常功能,且从未受到过任何客体的刺激,不是遗传、生长而来,只是凭空存在,其它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客体存在,那么,无论这个脑袋的神经元再怎么进行功能活动,出现无数种神经活动形式,也不可能产生意识。在&神经参合状态&下,意识的先决条件是有过刺激客体,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不能凭空地产生没有刺激过的刺激客体,有刺激客体(如视野、声音、触压刺)后,即便没有持续的客体来刺激了,在没有客体的情况下独立进行意识活动,歪曲的意识活动(如做梦、幻视、幻听、思维活动)也是围绕先前有过的刺激客体的,这是由于意识神经元群特定的活动形式对应有特定的刺激过的客体,某刺激过的客体有对应的意识神经元群特定的活动形式,即便没有了该客体的再刺激,意识神经元后来被启动且完成了该活动形式,也会产生该客体的意识,但由于脱离客体而被启动的该活动形式不完整或错乱与及与其它同时被启动的活动形式的组合,因此产生了歪曲的该客体的意识,比如做梦时梦到自己拿着扫帚在海洋上扫地,扫着扫着便遇到了一辆停放的汽车,后来就开着飞到天上去了,扫帚是一种刺激过的客体,扫地是一种刺激过的客体,海洋是一种刺激过的客体,汽车是一种刺激过的客体,飞翔是一种刺激过的客体,这些歪曲的刺激过的客体的各自对应的活动形式组成了梦境这个歪曲的意识对应的总活动形式。某客体在第一次刺激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之前,意识神经元群没有神经活动形式与之对应,该客体第一次刺激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时,意识神经元群便有特定的神经活动形式与之对应,同时出现对该客体的意识,当该活动形式完全一样地被再次启动后,便再次产生对该客体的意识,假如该客体没有刺激过,那么,既便该活动形式被启动了一万次,也不可能凭空地产生该客体的意识。由于外界客体的刺激可诱导相关意识脑区产生更多的神经元突触,一种神经活动形式中包不包括神经元突触的生成,如果包括,就不能称呼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产生意识,而是意识神经元群的活动产生意识,视野中不同特征的刺激客体对应有各自不同的意识神经元群的神经活动形式,这些不同的神经活动形式又构成一个大的神经活动形式对应特定的视野,若不断快速地改变视野,从某客体的刺激到对该客体意识的产生的短暂瞬间即对应的短暂的一次神经活动形式(意识神经元群的神经活动形式)不可能完成一次完整的神经元突触的生成,因此突触的生长对意识神经元群的神经活动形式不是必要的,神经活动形式不包括突触的生长,只是人脑中不断地在进行着神经活动,为了满足神经元神经活动的需要,时常有突触的生长,是必会有大的神经活动形式伴随着突触生长的时候,由此,可以称呼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产生意识,那是不是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产生了意识,意识是不是为一空物。若地球上的人类未发明火箭、航天飞机,望远镜,未到过宇宙的其它地方,未受过太阳、月亮和星星这些客体的刺激,那么,无论地球上的人再怎么做梦,再怎么产生幻觉,再怎么进行思维活动,其内容也不可能脱离地球上的客体而跑到宇宙的其它地方,意识神经元群再怎么进行功能活动,也不可能产生宇宙其它地方的客体(如宇宙其它地方的视野),做梦、幻觉、思维活动的内容要想有跑到宇宙其它地方的机会,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要想有产生宇宙其它地方的客体的机会,必需先决条件地受过宇宙其它地方客体(如视野)的刺激。若地球上的人从未在近外层空间的视角观察过地球,那么,无论再怎么做梦,再怎么产生幻觉,再怎么进行思维活动,也不可能有产生歪曲的该视野意识的机会,必需先决条件的先在近外层空间的视角看到过该视野后,做梦,幻觉,思想思维活动这些歪曲的意识活动才可能会有歪曲的该视野的影子。若人类未发明火箭、航天飞机,未到过外层空间,从未用望眼镜观察过外层空间的星球,那么无论意识神经元群再怎么进行功能活动,其也不可能产生望眼镜角度下星球视野的意识,若意识神经元群能自主地产生意识,那我们不用离开地球也可以知到整个宇宙的视野了,只要人类整天在地球上做梦,进行思维活动,制造幻觉,以启动宇宙其它地方视野对应的意识神经元群神经活动形式就可以做到。客体刺激时,意识神经元群有特定形式的神经功能活动与之对应,并出现意识,而后才能产生对刺激过客体的歪曲意识,不能凭空产生对无刺激过客体的意识。由此,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不能自主地产生意识,只能被动地对应客体出现意识,再局限地只产生对刺激过客体歪曲的意识,意识一定不会是意识神经元群功能活动的翻版,一定不会是意识神经元群功能活动所产生的空物,其本来就存在于空间中,空间中有其另外的存在形式,意识神经元群的功能活动仅是这两种存在形式进行单向转化的媒介,如果意识在本质上是由意识神经元群的神经功能活动所产生,那么大脑可不接受任何客体的刺激而通过诱导意识神经元群出现功能活动而产生出任何未刺激过的客体。意识是什么,意识是即可依赖于意识神经元群存在也可不依赖于意识神经元群存在的一种实实在在存在于空间的&脱离&动物躯壳的物质,其不依赖于意识神经元群存在时的形式、样子有别于依赖于意识神经元群存在时的形式、样子,在现今的意识定义之外,且不依赖于意识神经元群的存在形式不会因转化而消失。由于意识被分类漏掉,称其为漏分物质。
意识的现今广义的哲学定义应该是&:动物以某种独特的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接受到刺激客体的刺激,并以某种独特的意识形象感到刺激客体,所体现出来的意识形象或这些意识形象的歪曲延伸,歪曲组合,歪曲再现后的意识形象便是意识。在这里刺激客体是指任何一种存在的刺激和刺激体,它包括触、压、痛刺激、痒刺激、叮麻刺激等刺激和粒子、分子、固体、液体、气体、固液混合物、光、刺激力、热刺激力、声波、事物的面貌、现象、动物身边的环境等刺激体。而怎样理解意识形象,比如,老鼠在人的意识中的意识形象就是人视野中老鼠的样子,老鼠在蛇意识中的意识形象却不同,它是类似于热敏摄像机镜头里的一个红色形状体,是一个热感范围体;人的意识形象包括光亮感、视野、声音感、气味感、自我存在感、运动感、欣悦感、睡意感、平衡感、触压感、痛感、痒感、叮麻感、温、热、烫、冷感等直观意识形象和想象、回想、回忆、思想活动、有意的对行为的控制、对直观看感到的事物现象进行想象描述并有意地总结推理得出原理规律理论、思维推理、思维运算、各种简单或复杂的思维运转、幻听、幻视、幻味、幻痛、做梦等各种歪曲意识形象。而怎样理解歪曲的意识形象,歪曲的意识形象是指直观意识形象的歪曲组合,歪曲延伸,歪曲再现。直观意识形象是指动物接受现有刺激客体的刺激,神经信号传达到动物的意识神经元群,意识神经元群出现活动,动物产生的对应刺激客体的意识形象。歪曲意识形象是指动物的意识神经元群在没有现有的刺激客体刺激的情况下动物的意识神经元群自发出现活动时所产生的意识形象;或动物在有刺激客体刺激的情况下动物的相应意识神经元群被诱发活动而产生的不对应现有刺激客体的意识形象。为什么想象、回想、回忆这些思想活动和幻听、幻视、幻痛、做梦等这些意识形象被称为是直观意识的歪曲组合,歪曲延伸,歪曲再现?想象、回想、回忆的东西都是对刺激过的视野景象、声音、事情、现象的再现或组合后的再现,但其又不完全等同于有当前的刺激客体刺激时的声音、视野景象、视野现象、事情,比如,当人进行思想活动时,他想某句话,并将要按照这句话的意思去做什么,虽然想象中这句话的内容和人亲耳听见这句话时的内容相同,但想象时这句话的声音感毕竟不同于亲耳听到这句话时的声音感,它对有当前的声波刺激时所产生的直观意识形象(这句话的声音)有所歪曲,人想象,回想中视野的效果毕竟不完全等同于亲眼看到时视野的效果,它对有当前的环境景象刺激时人所产生的直观意识形象(某视野)有所歪曲,因此,想象、回想、回忆的东西都是对刺激过的视野景象、声音、事情、现象的歪曲再现或歪曲后组合了再现,它们是歪曲的意识形象。而人的幻觉也是对刺激过的视野、声音、味道、痛感等感觉的歪曲再现或歪曲组合(胡乱地组合)后再现或歪曲后歪曲组合了再现,各种幻觉都是直观意识歪曲再现,歪曲延伸,歪曲组合后意识形象,它们都是歪曲的意识形象。做梦也是(在没有当前的刺激客体刺激的情况下)各种刺激过的东西的歪曲再现,或歪曲后歪曲(胡乱)组合了再现,它是歪曲的意识形象。做梦跟睡眠密切相关,现在我就外开本文的话题,揭秘一下我发现的睡眠机制。要想了解人的睡眠机制,现在先来看三个跟睡眠相关的现象。第一,人处于睡眠状态时将不能感知到外界的刺激,也就是由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接受的触压刺激、温度刺激、光电磁波刺激、声波刺激、气味分子刺激等刺激所产生的各种神经信号传达到大脑中时在大脑中的某个阶段都被阻断了,不能传达到大脑皮层等意识区的意识神经元群(只有意识神经元群的神经元出现活动时人才会出现对应刺激客体的意识);第二,人在处于睡眠状态时大脑皮层等意识区的意识神经元群会自发地出现活动,出现相应的意识活动,这就是做梦现象,而人在梦中却不能控制人的肢体运动,不能控制人的各种肌肉运动,说明人在处于睡眠状态时大脑皮层等意识区的意识神经元群通向各运动中枢的各神经信号通路在大脑中都被阻断了;第三,就是梦游现象,人在睡着时有时会发生一些复杂的动作或做出一些复杂的行为,而人却毫无所知,这也说明人在睡着时在大脑中,皮层等意识区的意识神经元群与各运动中枢的神经信号通路都被阻断了,大脑中,意识区与各运动中枢成为了两块各自独立的区域,而大脑中相应的运动中枢自发出现活动时便产生了梦游现象。那么,人在睡着时,在大脑中,是什么阻断了从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传来的各种神经信号(触压刺激的神经信号、光刺激的神经信号、视野刺激的神经信号、声波刺激的神经信号、温度刺激的神经信号、痛痒刺激的神经信号等),使它们不能传达到皮层意识区,从而不能产生对应刺激客体的意识,是什么阻断了皮层等意识区通往各运动中枢的各神经信号通路,从而使意识区与各运动中枢成为了两块各自独立的区域。推知,这是因为大脑中存在有某种特殊的神经中枢,我将其称为睡眠神经中枢,从睡眠神经中枢伸出有许多末梢带有抑制神经元的神经纤维,各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与能被其阻断的各神经信号通路接触,当睡眠神经中枢处于兴奋状态时,其所有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的抑制神经元便处于兴奋状态,由神经感知器官、神经感受器传来的光刺激、视野刺激、声波刺激、味道刺激、温度刺激、触压刺激、痛刺激等各种刺激的神经信号通路在大脑中被阻断,不能传达到皮层意识区,人不能感知到外界的任何刺激,不能感到声音、视野、光亮、气味、触压感、温度感、痛感等,同时,由皮层等意识区传向各运动中枢的神经信号通路也被阻断,人处于睡眠状态,当睡眠神经中枢处于抑制状态时,其与各神经通路相接触的各神经纤维的末梢的抑制神经元便处于抑制状态,与其接触的各神经通路处于畅通状态,人处于清醒状态。那么睡眠神经中枢在什么情况下处于兴奋状态,在什么情况下处于抑制状态?推知,睡眠神经中枢在血管的血管壁上散布有许多化学感受器,它们不断地接受血液刺激,不断地向睡眠神经中枢输送使睡眠神经中枢趋向于兴奋的神经信号,而当皮层等意识区有相应的意识神经元群进行兴奋活动,出现相应意识时,其便会向睡眠神经中枢输送使睡眠神经中枢趋向于抑制的神经信号,且意识神经元群活动的范围越大,活动越复杂,传向睡眠神经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越强,因此人在出现相应的意识感到视野,感到声音,感到气味,感到触压、痛、痒、温、热、烫、冷感,感到欣悦,感到运动感,进行思想思维活动时不易入睡,而由光刺激,视野刺激,声波刺激,味分子刺激,触压、痛、痒、温、热、烫、冷等刺激所产生的神经信号在达到皮层等意识区产生这些感觉之前都会分叉出使抑制的神经信号输入睡眠神经中枢,且分叉处都在神经信号通路被睡眠中枢的神经纤维抑制末梢阻断处的下方,因此,人在睡着时能被声音、痛、痒、烫、冷等刺激所弄醒,当输入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神经信号强于输入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兴奋的神经信号时睡眠中枢处于抑制状态,与睡眠中枢伸出的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接触的各神经信号通路不被阻断,处于畅通状态,人处于清醒状态,当输入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弱于输入其的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时,睡眠中枢处于兴奋状态,与其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接触的各神经信号通路处于被阻断状态,人处于睡眠状态。为什么人在睡觉前要先闭上眼睛,避开声音,停止思想活动才易睡着?人在睡觉之前由产生视野感、声音感、触压感、温度感的大脑各区域和进行思想活动的区域传向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神经信号强于由化学感受器传向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睡眠中枢处于抑制状态,各神经通路不被睡眠中枢阻断,人处于清醒当中。但随着人眼睛闭上,避开声音,停止思想活动;产生视野感、声音感、思想活动的大脑区域停止向睡眠中枢输送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这时只有产生睡意感、触压感、温度感的大脑区域和由各种刺激信号通路的分叉处向睡眠中枢输送抑制信号,使睡眠中枢趋向于抑制的信号有所减弱,使睡眠中枢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强度一但弱于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睡眠中枢立即兴奋,与其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接触的各神经信号通路立即被阻断,人立即转入睡眠状态。人在睡觉时为什么会被梦惊醒?人在睡着时输入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弱于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睡眠中枢处于兴奋状态,当大脑相应的意识区域自发的出现活动时人便会做梦,在做梦时从这些活动的意识区域会不断地有抑制的信号传向睡眠中枢,使睡眠中枢趋向于抑制,一但输入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强过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兴奋的睡眠中枢立即转为抑制状态,被睡眠中枢阻断的各神经信号通路立即变为畅通状态,在大脑中段或中上段被阻断的由视野刺激、声音刺激、触压刺激、温度刺激等刺激所产生的神经信号立即能传达到大脑皮层相应的意识区域,人立即能感到视野、声音、触压感、温度感等,在大脑中被睡眠中枢阻断的由皮层等意识区传向各运动中枢同时变为畅通状态,人同时能对肢体、肌肉进行控制,人由睡着变为清醒,被梦惊醒。人在睡着时为什么能被声音喊醒,能被疼醒,能被冷醒,能被烫醒?人在睡着时由触压刺激、温度刺激等刺激所产生的各神经信号的各神经通路的分叉处传向睡眠中枢的抑制信息弱于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息,睡眠中枢处于兴奋状态,大脑中被睡眠中枢阻断的各种神经信号通路处于被阻断状态,由触压刺激、温度刺激、视野刺激、声音刺激、痛刺激等刺激所产生的神经信号将会在大脑中被阻断,不能传达到皮层意识区,人不能感到视野、声音、气味、触压感、温度感、疼感等这些感觉,当人在睡着时受到声音的刺激,受到疼痛的刺激,受到烫刺激,或受到冷刺激时,刺激所产生的神经信号一股传到大脑中被睡眠中枢伸出的神经纤维的抑制末梢阻断处,一股由分叉处传向睡眠中枢,使兴奋的睡眠中枢趋向于抑制,一旦刺激的声音过大,疼痛过强,或过冷,过热,由分叉处传向睡眠中枢的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就会变强,一旦使其趋向于抑制的信号强过由睡眠中枢众多化学感受器输向其的使其趋向于兴奋的信号,兴奋的睡眠中枢便立即转为抑制状态,大脑中被睡眠中枢阻断的各种神经信号通路立即畅通,大脑中被阻断的有各种刺激所产生的各种神经信号立即能传达到皮层意识区,人立即能感到视野、声音、触压感、温度感、平衡感等,人立即由睡着转为清醒,就这样被声音喊醒或被疼痛等刺激弄醒。由于睡眠神经中枢中相应突触的突触前膜鼓囊中的神经递质的储量不够和睡眠神经中枢进行兴奋时鼓囊中递质的供应速度小于消耗速度,当睡眠神经中枢兴奋一小段时间后,鼓囊中的递质将会被耗尽,睡眠中枢会由此而停止兴奋,使相应突触的突触前膜鼓囊中又重新储备一定量的神经递质,因此,人在睡着时就需要有两个睡眠中枢来完成属于它们的工作,当一个睡眠中枢因相应突触鼓囊中递质被耗尽而停止兴奋时,从拥有这类突触的神经元就会向另一个处于抑制的神经中枢发出启动兴奋的神经信号,人在睡着时两个睡眠中枢交替进行兴奋,而任何一个睡眠中枢处于兴奋状态时都会不断地向眼动中枢发出信号,其中一个能造成眼快动,其中一个能造成眼慢动,这可能就是人在睡着时发生交替进行的眼快动和眼慢动的原因。
原子是一团由光、刺激力、质子、中子、电子等明物质和一些可知暗物质、不可知暗物质共同组成的物质相互之间发生联系、作用的和谐活动的整体。当这团和谐活动的整体受到外界的扰动时,这团和谐活动的整体会出现物质外漏。原子受到扰动,和谐状态会被打破,和谐状态被打破后由于不能束缚住会外漏出一些物质,这些物质外漏后离开原子.如电子外漏;原子受到扰动,和谐状态会被打破,和谐状态被打破后由于不能被束缚住会外漏出一些物质,这些物质外漏后携带于原子周边,等原子不受到扰动时为了满足调谐的需要又外入到原子内部,如热刺激力物质和一些可知暗物质的外漏;原子受到扰动,和谐状态会被打破,和谐状态被打破后原子会进行相应的自动调谐,以使原子恢复和谐状态,在进行自动调谐时,为了满足调谐的需要会外漏出一些物质,如光物质外漏。随着外界扰动强度的增加,易外漏的物质先外漏,不易外漏的物质后外漏。有的物质在原子内部的存在样子与外漏到原子外部后的存在样子相同,如电子;有的物质在原子内部的存在样子与外漏于原子外部的存在样子不同,如光物质。在分子、原子水平,可知暗物质是指能与明物质中的微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使微明物质出现变化的物质。微明物质是指明物质细分或减弱到一定程度时的细分物或减弱物。
从物质的角度看世界,可容易地解释许多现象。热运动:热刺激力物质具有刺激、破坏、扰动性,因此,神经感受器能够感知到在空间中存在的热刺激力物质,热感就是原子携带于周边的热刺激力物质刺激到神经感受器后动物所产生的一种感觉,它是一种意识形式;原子受到热刺激力的刺激扰动时会释放相应的可知暗物,如同水场与液态水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原子、分子的空间位置发生变化,从而是原子、分子做无规则运动的主要驱动力。热传递:所有原子内部都有热刺激力物质,热刺激力物质外漏后携带于外漏其的原子周边,一个原子受到热刺激力的刺激、扰动,其内部的热刺激力便外漏出来,并刺激、扰动其邻近的原子,其邻近的原子的内部的热刺激力又外漏出来,又刺激、扰动其它原子,其它原子的热刺激力又外漏出来,不断地作用扩散出去,够成传递,随着传递的进行,热刺激力的扰动力度渐减,直到小于能致使原子热刺激力外漏的力度,传递停止(在这些原子不受到任何其它因素扰动的绝对情部下)。摩擦产热:原子受到机械地摩擦扰动,内部的热刺激力外漏到原子外部并携带于原子周边,被神经感知为热觉(在原子不受到其它扰动的绝对情况下)。用火加热一些固体物,固体物变红:原子受到热刺激力的扰动,当扰动达到一定的强度时,原子外漏出光物质。热水时锅底出现气泡:锅底金属原子携带的较强的热刺激力刺激扰动水原子,特定的水原子内部的某种可知暗物质外漏,与外部相应的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使结合在一起的特定的原子相互远离,体现出斥力的效果,够成气泡,另外,水的压力大于这种可知暗物质外漏趋势所造成的外出力时不形成气泡,只有这种可知暗物质的外出力大于水的压力时才能形成气泡。热胀冷缩:诸多在一起的原子或分子组成一个绝对邻却整体,当这个整体受到外部热刺激力的刺激扰动时,受刺激处的原子热刺激力和某种可知暗物质外漏并携带于原子周边,外漏的热刺激力又作用周围的原子,周围原子的热刺激力和这种可知暗物质又外漏,外部携带了热刺激力的周围原子又作用挠动其它原子,其它原子的热刺激力和这种可知暗物质又外漏,这样,热刺激力和这种可知暗物质链锁地在整体中不断外漏,直至这个整体的每一个原子的外部都携带热刺激力和这种可知暗物质,原子与原子之间因热刺激力持续不断地相互作用扰动,扰动持续地使相应的热刺激力不断地处于外漏状态,而外漏的这种可知暗物质又与外部周围的原子、分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原子与原子或分子与分子之间的距离增大,这个整体形成膨胀,当外界停止对这个整体的持续扰动,整体中各原子周边的热刺激力的量逐渐减少,即热刺激力的扰动强度逐渐减小,直至原子受到扰动的挠动度小于至使这种可知暗物质外漏的扰动度时,这种可知暗物质外入到原子内部,原子与原子或分子与分子之间的间距减小,最终所有外漏并携带于原子周边的这种可知暗物质都进入到原子内部,原子周边热刺激力的量也减至零,这个整体形成冷缩。另外,能致使一个整体膨胀的可知暗物质应不止一种。木柴着火的过程:两原子相互嵌入时,一些物质会发生接触,若接触的一些物能够很好地发生联系、作用,并相互束缚,构建起一个新和和谐活动部位,这两个原子便能够结合在一起,木柴原子以相嵌的形式结合在一起,从而构成木柴,当木柴原子受到热刺激力的刺激、破坏、扰动且扰动强度达到一定的值时,相应的木柴原子相嵌部位的活动会受到极大的干扰,造成相嵌部位的一些相互发生联系、作用的产生连接力的物质不能相互发生联系、作用,连接力消失,从而相应的结合在一起的木柴原子相互分开远离,大团大团的分子脱离木柴,跑到空气中,在脱离木柴时和脱离木柴后,若大团大团的分子不继续受到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和氧气原子的共同扰动,俱有向上的主流运动的大团大团的木柴分子将在空气中与光发生联系、作用,被感知为向上运动着的烟雾,在脱离木柴时和脱离木柴后,若大团大团的分子继续受到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和氧气原子的共同扰动,一方面,俱有向上的主流运动的木柴分子中的各原子瞬间便链锁地外漏出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并不断地相互刺激扰动,一方面,原子受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和氧气原子的扰动,导至某种可知暗物质从原子内外漏出来,这种可知暗物质外漏后与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结合在一起的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相互高速拆开,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在进行向上的主流运动的同时发生高速的小范围弯折运动,一方面,原子因受到足够强的热刺激力的扰动,内部的光物质外漏,被感知为火焰的形状,一方面,原子受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和氧气原子的扰动,另一种可知暗物质外漏,这种可知暗物质外漏后不离开原子,外漏后与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高速地远离外漏这种可知暗物质的原子,这些直线或高速远离的原子扑打在火旁人的身上,使人产生热感,这是火旁人会感到热的原因之一,也是火炭旁的人会感到热的原因之一;火碳上外漏着光、热刺激力、可知暗物质的原子一但失去电子,便立刻与这种可知暗物质发生联系、作用,出现拆开后的高速远离,扑打在火炭旁的人身上;氧原子俱有很强的扰动性,在很多情况下,其能扰动其它原子,使其它原子的核外相应部份的和谐被打破,从而由于不能束缚住而出现电子物质和一些相应的物质外漏,获得电子的氧原子的扰动能力下降,并会在碰撞等因素下拆开为单独的氧原子;在一些原子受到热刺激力极强烈的扰动情况下,若受到氧气原子的扰动,会致使电子物质外漏,如果单一的只有热刺激力扰动,不管热刺激力的扰动再强,也很难使电子物质脱离核外部份的束缚而外漏,单一的热刺激力扰动容易致使热刺激力物质、光物质和其它一些物质外漏,不易致使电子物质和某些物质外漏,而氧气原子的扰动正好弥补了热刺激力的这个缺点;另外,参与进来的氧气原子的扰动能致使热刺激力的扰动强度呈现出跳跃式的增强,致使热刺激力的外漏量增大,光物质的外漏量增多,致使一些较难外漏的物质外漏,这就是夜晚朝着外漏着热刺激力,外漏着光,外漏着可知暗物质的火炭吹气时,火炭会瞬间变得更亮更热的原因(横向地朝着火炭吹气,火炭处的气体分子便会有横向的主流运动,气体的横向运动使得火炭处的气压减小,周围含有更多氧气的空气便会涌向火炭处);氢分子和脱离木柴的木柴分子若受到足够强的热刺激力和氧气原子的共同扰动,内部的光物质和可知暗物质便会从原子内部外漏出来,热刺激力的外漏量会增大即刺激性会增强,而氧气原子的扰动能致使木柴原子和氢原子的电子和相应物质外漏,从原子内部外漏出来的可知暗物质能与失去电子的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失去电子的结合在一起的木柴原子或氢原子相互高速拆开并高速运动;在火焰中,大团大团的木柴分子与诸多空气中的分子因原子外漏的可知暗物物质而拆开为原子或更小的分子并各分子、原子高速运动,相互撞击,在混杂的原子、分子高速运动相互撞击中,原子与原子不断地发生嵌入,&嵌入&构成了原子对原子的扰动,从而在&嵌入&时原子会有更多量的热刺激力外漏,即原子在&嵌入&时外漏的热刺激力的量会很大,当一个原子与另一个原子相互发生碰撞&嵌入&时,若相嵌部位的物质能够通过相互的联系、作用构建一个新的和谐活动的部位,这两个原子便能在碰撞后结合在一起,若相嵌部位的两原子的物质不能很好地发生联系、作用,这两个原子不能在碰撞后结合在一起;对于原子,并不是其外周上的各个部位都是相似的,而对于同一种原子,原子结构又都是基本相似的,两原子相互碰撞,只有合适的两部位接触时才能结合在一起。太阳光照射在身体上会产生热感: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太阳光物质携带热刺激力物质,由于太阳内的原子外漏的热刺激力的量极为巨大,在原子周边聚集的热刺激力物质极多,原子周边热刺激力物质的量密度极大,原子周边一部份热刺激力物质变得易离开原子,光量子离开原子周边时会携带上一定量热刺激力物质,携带上的热刺激力物质携带于光量子周边,周边携带热刺激力物质的光量子有热刺激力的刺激、破坏、扰动性,周边不携带热刺激力物质的光量子没有热刺激力的刺激、破坏、扰动性,周边携带的热刺激力物质的量小的光量子的刺激、破坏、扰动性弱,这就是灯光照射在人身体上时不会有太阳光的照射效果的原因:第二种解释,太阳光与热是分开的,热刺激力携带于原子分子上,与太阳光分开,太阳相当于一个大火球,周边携带热刺激力的原子、分子与光一道不断涌向其它空间,光照到人身上的同时伴随有大量的热原子、分子的扑撞,其现状就如同夜间在家里关着灯烤火,火焰光照到人身上的人同时会产生热感,由于火焰中原子内部的可知暗物质释放,与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使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发生高速的空间位置变化,涌向火焰周围空间的周边携带热刺激力的分子和失去相应电子的原子与光一道扑撞到人身上,由此人在受到火焰光照射的同时会产生热感。
&&&&明物质是指在某个状态、形式下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的物质和这些物质的细分或减弱物(微明物质)。可知暗物质是指在任何状态、形式都不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但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的物质。不可知暗物质是指在任何状态、形式都即不能被人的神经感知器官或神经感受器直接感知也不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的物质。明物质、可知暗物质、不可知暗物质、漏分物质共同组成了宇宙中的所有物质,物质与物质之间能够发生联系、作用,够成诸多的现象和原理,物质本身也可被感知为现象。大部分人对物质的概念往往局限在物质里的一些物质当中,忽略了其它大部份物质的存在,我在文中论述了漏分物质,一些明物质和几个可知暗物质,还有大部分物质未叙述未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还将会发现更多的可知暗物质和不可知暗物质,且发现的基本模式为:先确定某物质为明物质&&通过某物质能与这种明物质发坐联系、作用而致使这种明物质发生变化,人通过感知到明物质的变化而确定某可知暗物质的存在;先确定某物质为明物质&&再确定某物质为可知暗物质一一在确定可知暗物质时明物质出现了变化一一通过某物质不能与明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能与确定好的可知暗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至使明物质出现再变化&&人通过感知明物质的再变化而推知其不可知暗物质的存在。
&&&&这个世界是一个物质与物质相互发生联系、作用构成各种现象、原理、规律的世界。比如,意识物质能与明刺激力物质发生联系,与光物质发生联系,意识物质与意识物质也能够发生联系,从而能造出一个复杂的人类社会活动,固体物质与固体物质也能够发生联系,从而能造出一个动量守恒定理所描述的现象。如果意识物质不能与热刺激力物质发生联系,那么,在意识中就没有温、热、烫觉了;如果意识物质不能与固体物发生联系,那么,在意识中就没有固体物了;如果意识物质不能与光物质发生联系,那么,在意识中就没有这个光物质与其它一些物质发生联系的世界了;如果固体物不能与固体物发生联系,那么,固体物与固体物就没有碰撞了。
&&&&二、新原子论
&&&&什么是物质,像磁场一样,只要是空间中实实在在存在的就是物质,从相应的角度讲,存在就是物质。当看待宇宙空间中的物质时,不要只局限地从神经的视角去看待,物质的空间存在形式、样子是脱离感知而存在的。神经拥有的局限的原理是不可能将繁是空间中存在的物质都感知完的,而且往往感知到的仅仅是物质的一个侧面。这个世界是一个空间、时间和物质等存在者构成的世界,物质有净固体物,净液体物,净气体分子,质子、中子、电子、光、刺激力等各种明物质,有磁场、电场、水场,星球间存在的使星球能更快扩张的暗能量等各种可知暗物质,也有各种不可知暗物质和漏分物质,物质与物质之间又能够相互发生联系、作用,构成空间中的各种现象、原理、规律。任何一种物质在空间中都有两种存在状态,即原本能力存在状态和束缚降化能力存在状态。狭义地讲,原本能力是指物质不被原子束缚时所体现出来的自然能力;广义地讲,原本能力是指物质不与其它物质发生使自身能力减小化或改变的联系、作用而单独存在于空间时所体现出来的自然能力。如果诸多自然地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物质相遇到一起并能相互发生联系、作用,相互束缚,这些物质的原本能力会最大限度地减小化或改变,物质在自然的原本能力被束缚后所体现出来的能力称为束缚降化能力。同样的两种物质,当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其中一者与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另一者发生联系、作用时是一种现象,当它们都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时再发生联系、作用,产生的是另一种现象,当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其中一者与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的另一者发生联系、作用时产生的又是另一种现象。光物质与组成原子的其它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将形成原子时是一种现象,光处于原子内部时其与原子内部的物质发生的联系、作用是另一种现象,光物质外漏到原子外部时其与原子发生的联系、作用又是另一种现象。热刺激力在外漏后的原本能力状态下对各物质都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有刺激、扰动、破坏作用,热刺激力在束缚降化能力状态时不会对各物质都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有刺激、扰动、破坏作用,热刺激力物质在原本能力状态时也不会对任何一种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物质起刺激、扰动、破坏的作用,也就是热刺激力在今天所体现出来的性质在其它物质都变为原本能力状态时就不存在了。物质的性质,在空间中存在的形式、样子不只取决于自身还取决于其它与其共处的物质,可能某物质在今天是这个样子,等变成另一种环境后其就不再是这个样子了,物质的性质,在空间中存在的形式、样子不是生来就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比如意识物质,其在动物体外的形式、样子就不同于在动物身上时的形式、样子,在现今的意识定义之外。
&&&&物质一但挣脱原子的束缚而将其原本能力完全的体现出来后,其就很难再与原子内的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的物质发生原先的联系、作用而将其巨大的能力重新束缚起来,如光物质外漏后其就很难再转回到原子内部的存在形式,但是,如果外漏的物质没有离开原子,仍然与原子内活动物质有着联系束缚点,外漏的物质虽然将其原本能力完全地体现了出来,但其仍能从联系束缚点重新转回到原子内部,重新与原子内部的物质发生原先的联系、作用而将其巨大的原本能力再次束缚起来,由于外漏的不离开原子的物质与本身原子联系的联系束缚点能束缚外漏物质的原本能力,原本能力对原子有作用的外漏物质不会对自身原子起到多大的作用效果,热刺激力外漏后其彻底体现出来的刺激、破坏、扰动作用不会对自身原子起到多大的效果。
&&&&一些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物质通过相互的联系、作用和谐活动地结合在一个点上,并通过相互的联系、作用使各物质所具有的能力被最大限度减小化或改变地束缚在这个点上,这个点即是一个原子。如果原子受到了外界的扰动,会有物质外漏到原子外部,物质一但外漏到原子外部,原本被束缚的物质的能力会在瞬间挣脱并极大的体现出来。外漏并携带于原子外部的热刺激力对其它原子有刺激、扰动、破坏作用,这是热刺激力的原本能力在一方面的体现,而热刺激力通过联系束缚点外入到原子内部后其所拥有的刺激、扰动、破坏的能力将转化成与原子内部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参与维持某个活动状态的能力,由此,热刺激力处于原子内部时,其所拥有的刺激、扰动、破坏的能力便会被最大限度地束缚掉,当其外漏到原子外部时,这种能力又会彻底地体现出来。又如光物质,其在原子外部的存在状态、形式和在原子内部的存在状态、形式截然不同,光物质在原子内部时,其在外部的存在状态、形式完全转化成了与原子内部的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参与维持某个和谐活动状态的能力,由此,光物质处于原子内部时,其在外部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会被束缚掉而不复存在。又如某可知暗物质,当它外漏到原子外部后,处于原本能力状态的它能与和其接触的其它原子发生联系、作用,联系、作用的结果是原子出现高速运动,当这种可知暗物质处于原子内部时,它的这种能力将转化成与原子内部的物质发生联系、作用而参与维持某个活动状态的能力,由此,这种可知暗物质处于原子内部时,它在外部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将会被束缚掉,将会被最大限度地减小化或改变,当它外漏到原子外部后,这种能力就会摆脱束缚而极大地体现出来。假如原子处于孤立状态,那么,一个原子的空间范围为组成某原子的各物质的能力会被束缚的空间范围,假设原子处于孤立状态,组成某原子的物质的原本能力会被束缚的空间范围即是原子的内部,组成某原子的物质的原本能力完全不会被束缚的空间范围即是原子的外部,如以热刺激力来判断,热刺激力的刺激、破坏、扰动性因摆脱束缚而完全地体现出来时的空间位置即是一个原子地边缘。
&&&&原子中,物质相互发生的联系、作用较剧烈,所束缚的物质较密集,对物质的束缚力相对较大,所束缚的物质较牢固,所束缚的物质的原本能力极大的部位为原子核:原子中,物质相互发生的联系、作用较缓和,所束缚的物质相对较稀薄,对物质的束缚力相对较小,所束缚的物质的原本能力相对较小的部位为核外部份。在原子内部有多个可以区别出来的和谐活动的部份,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的部份又相互联系,构成整个整体的和谐活动.其分部状况应该是:核外部份以圈套圈的形式由内向外层层分部,一层具有某厚度的球周为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而核内的分部情况就好比用一些不同形状大小的石子没有间隙地填满某个空间,这个空间为核所处的空间,各个石子所占的区域就是各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的部分不以物质的隶属而划分,原子中,某处的和谐被打破后,在去掉扰动的情况下不和谐的地方所自然扩散到的最大范围基本就可概括为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如果原子不受到外界的扰动,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便都处于和谐活动状态,外界的挠动可使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和谐逐一地被打破,任何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和谐因扰动被打破后,其相应的物质会从其内部外漏出去,从而其相应的物质会有外漏到原子外部的可能,而每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在和谐被打破后又都会进行自动调谐,以恢复和谐状态。在原子中的核外部份,往往越靠外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其和谐越易被打破,往往越靠内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其和谐越不易被打破。往往很小的扰动便能使原子最靠外的这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和谐被打破,而原子通常情况下都会不断地受到扰动,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原子最靠外的这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都是处于不和谐状态的,通常情况下,这个部分一直有热刺激力外漏,外界对原子的扰动因素很多,外界对原子的扰动不可能完全避免,原子周边通常都携带有外漏的热刺激力。当外界对原子的扰动增强到某个值时,原子最靠外的这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相应地方便会失去和谐状态,在相应地方失去和谐的瞬间,其所在的球周的所有地方都会接连地变得不和谐,即这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整个区域都会在瞬间就变得不和谐,从而原子球面上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有外漏的热刺激力物质(假设原子为一圆球)。如果外界的扰动再继续增强并达到一定的值,那相应靠内的下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的和谐又会跟着被打破,和谐被打破后又会有物质从其内部外漏出去从而进入到其它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若套在其外部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不能彻底束缚住其转移来的物质,那转移来的物质便会外漏到原子外部。如果外界的扰动再继续增强并达到一定的值,那再下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又会跟着被打破,这样下去,扰动最终会波及到原子核。核内每一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的部分受到扰动,和谐被打破后都会进行自动调谐,以恢复和谐状态,并在不和谐状态下其内部会有物质摆脱其的空间范围而外漏出去,从而进入到核外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或进入到核内其它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脱离核内某个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的物质进入到核外部分,由于核外部分的束缚力弱于从核内出来的物质的能力,不能彻底束缚住从核内出来的物质,从核内出来的物质最终大多数大多量都要外漏到原子外部,将它们巨大的原本能力体现出来,并且从核内出来的物质蹿入到核外部分时,核外本失去和谐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又会受到极强烈的扰动,致使核外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外漏出更多的物质和外漏出更多量的某种物质和外漏出不易外漏的物质。核内脱离某个可以区别的活动部份的物质外漏到其他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后会与其内部相应的物质发生联系、作用,从而会被束缚在其内部,而外来物质的界入会使其受到扰动,如果扰动强度过大,其的和谐也会跟着被打破,和谐被打破后也会有相应的物质脱离其的空间范围而发生转移。在原子的核内部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的抵御扰动的能力也都不相同,而且并不是越靠外的抵御扰动的能力越弱,越靠内的抵御扰动的能力就越强,抵御扰动的能力弱的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在原子核内部所处的位置对于不同的原子是不确定的随机的,而在外界对原子的扰动极大的情况下它们的位置所连接成的结构往往决定着一种原子分裂的容易程度和一种原子是否是能分裂的原子。在原子中,抵御扰动能力强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其的和谐不易被打破,和谐被打破后其的物质不易向外转移,同等时间内向外转移的物质种数相对少,向外转移的物质量相对小,物质向外转移的频率相对小;抵御扰动能力弱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其和谐易被打破,和谐被打破后其的物质易发生向外转移,同等时间内向外转移的物质种数相对多,向外转移的物质量相对大,物质向外转移的频率相对大。而随着对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扰动的持续,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在出现大多数物质和大量物质转移出去后,即在其内部的物质种数和物质的量大幅度下降后,其抵御扰动的能力会增强,即其内部的物质会变得更不易向外转移,抵御扰动能力强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在其内部的物质种数和物质量大幅度增多后,其抵御扰动的能力会减弱,即其内部的物质会变得易向外转移。如果使原子不停地无时间限制地受到强烈的扰动或受到短时的巨大扰动,其内部所有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的和谐都会被打破,和谐被打破后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份都会出现物质外漏,从而这些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相互之间会出现物质转移,在物质进行相互转移的过程中,抵御扰动能力相对较强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进入其内部能被其束缚住的进来时对其产生扰动的物质往往多于因其受到扰动而转移出去的物质,其内部的物质处于入超状况,随着对原子扰动的无限延续或在原子受到巨大扰动的短时过程中,其内部物质的密度会增大,物质的种数和物质的量会增多,其捕捉并束缚外来物质的能力会增强,其因物质之间相互的联系、作用而体现出来的整体牢固性会升高(其越牢固因其连接在一起的部分越不易分开),但随着其抵御扰动能力的减弱,这些变化最终将终止在某个时刻并发生反方向的变化,在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相互之间进行物质转移的过程中,抵御扰动的能力相对较弱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进入其内部的能被其束缚住的进来时对其有扰动作用的物质往往少于因其受到扰动而转移出去的物质,其内部的物质处于出超状况,随着对原子扰动的无限延续或在原子受到巨大扰动的短时过程中,其内部物质的密度会减小,物质的种数和物质的量会减少,其捕捉并束缚外来物质的能力会减弱,其因物质之间相互的联系、作用而体现出来的整体牢固性会下降(其越不牢固,因其连接在一起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越易分开)。但随着其抵御扰动能力的增强,其与周围抵御扰动能力强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的差值会减小,随着强烈扰动的进行,最终其抵御扰动的能力会等于或超过其周围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的抵御扰动的能力,最终其内部的物质会在某个时刻终止减少,物质的密度会终止减小,当达到这个终止时刻时,其内部的环境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其内部的环境已成为了不能彻底束缚住某些向其转移来的物质的不能对大多数向其转移来的物质产生束缚的类原子外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任何物质,一但从其它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外漏到这个空间,其强大的原本能力都会完全地或相当程度地体现出来,另外其自身所体现出来的牢固性也很差,第二种情况,其仍然是具有一定捕捉束缚外来物质的能力的牢固性不差的原子内环境。原子中,抵御扰动能力差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与和其相邻的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的抵御扰动能力的差值越大,其内部的环境在受扰动时的变化中越容易有类原子外环境的时刻。如果给予原子强烈的无时间限度的扰动或短时的巨大扰动,那么原子内所有可以区别的和谐活动部分的和谐都会被打破,原子会不断地有物质外漏出去,原子内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之间会不断地进行着物质转移,当原子核内部的一些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在相差不大的时刻都成为了类原子外环境,且这些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具有合适的空间位置形式,由于成为了类原子外环境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捕捉束缚其它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外漏来的物质的能力很差,大多数物质进入到类原子外环境时其能力会在很大程度上摆脱束缚并很大地体现出来,从而很大程度地表现出原本能力,在类原子外环境内,一些物质的原本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来后,这些物质会与和其接触到的处于束缚降化能力状态的可以区别活动部分发生联系、作用,使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具有整体性地改变空间位置的趋向,因此内原子外环境的区域会出现使周围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相互扩开的巨大张力,若各成为了类原子外环境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所显现出来的张力在某组平行直线方向上的总分开力大于一些成为了类原子外环境的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的牢固性和其它一些可以区别的活动部分的牢固性在这组平行直线方向上所体现出来的总连接力,原子便发生裂变,分裂成两个各自孤立的原子,分裂时,由于摆脱原子束缚的同种物质的量巨大,在固定大小的相应空间中量密度极高.体现的原本能力极强,摆脱原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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