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被车狗把车给撞死了了,还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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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于荣登大秀场
更新于& 20:18
现在开车的都是弱势群体了,自己狗在马路中间跑!撞死了居然还怎么不依不饶的!想想有时候开车真的在小心也不行啊!前段时间一朋友被电瓶车撞车屁股上,漆掉了好多那电瓶车马上就走了 哎!& 开车的难道真的成了弱势群体吗!& 欢迎大家来吐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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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
反过来换成车主为了避让横穿的狗
狗主人会认帐吗
最讨厌那些野狗和那群所谓的爱狗人士
经常看见大街上的狗屎
既然你们那么有爱心
怎么不把狗领回家养
还让狗在外面流浪
一群道貌岸然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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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5
永跃小区门口,一对小夫妻经过,手牵一条萨摩,居然让萨摩在小区门口大便啊,尼玛,大完后牵这狗就跑,来不及拍照,真相曝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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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9
养狗的人要遵守养狗的道德如果真的爱狗,肯定牵引绳套着出门遛狗肯定带着报纸或者纸巾,狗狗大便后马上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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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6
不管养什么宠物,既然你养了,你就是它们的监护人。既然做了监护人,就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可是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呢!基本上是宠物被撞,不出大事故,就要别人赔钱。被撞了,出了大事故了,这个监护人就躲得无影无踪。哎!开车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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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打架用砖乎,照脸乎,不宜乱乎;乎不着再乎,乎着往死里乎;乎死即拉倒不用再乎也;不死者乃英雄也!
(没事_少惹ωǒ!惹ωǒ,认识也不给面子﹏)!
发表于 12:29
引用:1LZ的头像好像我公司人事部的那个人...应该不是吧!以前我是做个人事,但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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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打架用砖乎,照脸乎,不宜乱乎;乎不着再乎,乎着往死里乎;乎死即拉倒不用再乎也;不死者乃英雄也!
(没事_少惹ωǒ!惹ωǒ,认识也不给面子﹏)!
发表于 12:37
就是狗在路中间走,你撞了就你不对,
电瓶车撞了汽车,掉点漆就算了,难道你叫他陪,开车的撞死人,保险也只陪50多万,开车的在交通参与者中是 强势群体。理应承担更多。本人开车5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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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3
我是来围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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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03
不理解交警干嘛扣她证?狗主人够器张的,确实是一养狗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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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
按交通规则来,就没有所谓强势弱势群体。现在电瓶车个个都很龙,有非机动车道非要开到机动车道上,要是你边上也算了你还一大堆堵路中间慢悠悠的开,有些人还在卖白搭,按按喇叭给你眼白白,有时候撞他们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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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2
现在的交规在有些人眼里搞得好像就是开车人要遵守似的,那些骑电瓶开三轮横冲直撞,交警都当没看到的,开车的却是各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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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6
我一朋友也是,车停下让电瓶车先走了,电瓶车还撞上,说自己刹车不灵。这也算了,这货还居然说自己撞痛了,赖着不走。朋友说:那行,报警吧,反正车也擦了刚好叫保险。谁知刚一拔通110,这货扶起电瓶车马上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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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发表于 17:28
现在开车确实比较郁闷,不过还是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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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42
老赖太多,交警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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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设置的禁区越多,越容易扭曲公义进而底线尽失;
一个社会掩盖的真相越多,越容易黑白不分进而荒唐遍地;
一个民族篡改的历史越多,越容易原地踏步进而重蹈覆辙;
一个人接受的灌输越多,越容易是非难辨
发表于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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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
自己不管好狗怪谁。如果当时车主为了躲狗,方向打多了撞了找谁?我就觉得奇怪当时那个交警以什么依据扣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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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8
引用:1LZ的头像好像我公司人事部的那个人...引用:2应该不是吧!以前我是做个人事,但不是现在。呵呵,大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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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2
扣分的都是萨比扣分的都是萨比扣分的都是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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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种无声的言语,像花开无声,默默等待……默默感受!
发表于 10:51
说实话,正面撞了狗狗。我会觉得内疚。怕的就是慢行的时候,狗突然钻到你后胎下面,这个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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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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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5
开车的一直是弱势群体,方向盘在手中,责任重大。看历起车辆撞非机动车辆或行人的赔偿事件,就算对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车主都是要赔偿的。所以大家握好手中的方向盘,小心开车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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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57
引用:1按交通规则来,就没有所谓强势弱势群体。现在电瓶车个个都很龙,有非机动车道非要开到机动车道上,要是你边上也算了你还一大堆堵路中间慢悠悠的开,有些人还在卖白搭,按按喇叭给你眼白白,有时候撞他们的心都有。我开电瓶车的时候都开非机动车道的,可是好烦恼,经常路边的车突然启动,或突然车门就开出来了,要么就是一辆车挡在前面慢悠悠,我们就只能在后面享受着他的尾气,超车又超不过去,气的我撞他的心都有了,想想干脆直接开到机动车道上去算了.电瓶车在机动车上行驶,那种感觉就好比汽车在高速上行驶,一路往前就好了。每次经过路口都提心吊胆,尤其是右转弯的路口,很多地方都是汽车也从人行道上转弯的。在这种地方深怕被车撞死或撞伤,即使赔了钱,受伤的,痛苦的还是我们开电瓶车的,说真的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吗?你们把电瓶车撞了,你们是弱势吗?赔钱也有保险公司出,可躺医院的却是电瓶车。我知道,这时候你们又要跑交警队又要跑保险,车还被扣,没的开。可你们只是跑跑腿,人家躺医院想继续开电瓶车也开不动,想跑腿也跑不动呢,如果可以换,让你们躺医院,他们去跑腿好了。每次一讨论这种话题,舆论就一边倒。汽车从来不开人行道吗?停车,启动不都要从人行道上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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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05
我只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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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07
引用:1按交通规则来,就没有所谓强势弱势群体。现在电瓶车个个都很龙,有非机动车道非要开到机动车道上,要是你边上也算了你还一大堆堵路中间慢悠悠的开,有些人还在卖白搭,按按喇叭给你眼白白,有时候撞他们的心都有。引用:2我开电瓶车的时候都开非机动车道的,可是好烦恼,经常路边的车突然启动,或突然车门就开出来了,要么就是一辆车挡在前面慢悠悠,我们就只能在后面享受着他的尾气,超车又超不过去,气的我撞他的心都有了,想想干脆直...
19楼的舆论总是有一定的倾向性,有多少人是自己独立思考的。开车的,骑车的,各种人群中肯定都是有一定的祸害存在。开车的不考虑一下你能开车,证明你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且大部分都受过教育。骑车的,大部分都是没有多少经济实力,受教育的水平有待商榷。那么就很大程度上能导致骑车有可能存在漠视交规的存在。19楼这帮开车的,总是站在自己所为的道德制高点来批判别人,我只想说一句:你们自己全部做好了,不违反交规,每年都不扣分不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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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8
你看街上的电动车很多都是在机动车车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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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6
引用:1你看街上的电动车很多都是在机动车车道上的!那你看街上多少汽车是停在人行道上的。我自己就是有时开车,有时开电瓶车的,要真说弱势,还数电瓶车弱势,死的伤的,还不都是电瓶车么,赔几块钱,还真能买一条人命么。身边就有一位,规规矩矩在人行道上开电瓶车,楞是被路边停车的车门给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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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31
下午一电瓶车逆向横穿马路,害我一个刹车刹的
那阿姨好像无关她事一样, 头也不回的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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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1
引用:1开车的一直是弱势群体,方向盘在手中,责任重大。看历起车辆撞非机动车辆或行人的赔偿事件,就算对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车主都是要赔偿的。所以大家握好手中的方向盘,小心开车才是王道。生命的价值是最高的,财产的损失排在后面,撞到行人都是负有责任的,全世界的交规都这样。好多年前有个交规,如果行人全责,撞死白死。引发很大社会讨论,后来被废除了。这个交规违背世界通行做法,忽视生命是最高价值的立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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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4
明白人,很多人忘记了没有开车之前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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