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淮海工学院继续教育工

工作9年,表现较好,现生病长期不能工作的自聘职工单位是继续聘用,还是停止聘用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校因工作需要聘用的一位自用人员,连续工作9年,表现较好,5月份检查出患肝癌,不能手术,后期也长期不能上班,上年度聘用合同7月底到期,请问从法律规定角度讲,学校后面与他是继续签合同,还是停止签约。谢谢你
八月份的时候坐公交车把腰闪了 这段时间加班导致病情加重 疼痛难忍 去 看大夫医院 大夫让我在家卧床休息 不能继续工作 和单位领导说了 但单位以招不上人为理由 不允许离职 要走可以 给他们找个顶班的人, 我去哪找啊 这就是不讲理故意为难我
,没办法我现在闲在家休息
请问如果不给我开工资我该真么办?
我单位一职工(已与本单位签劳动合同)在长期岗位上工作,在合同履行期又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将自己弄到我公司一临时工岗位上,相当于在同一公司拿两份工资,他这样合法吗?
湖南省长沙市,我在蓝灯出租车公司工作,但现在因为父亲生病需要在家里帮忙照顾所以不能继续做了,在上个月已经给公司交了辞职报告,但到现在公司还要我继续做事,就算不做他们还要扣我的押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94年参加工作未购买过房改房的学校职工,能不能购买单位的可出售公房?
已经享受过一次性补贴约几千元,不够一年房租.
属于劳务派遣工,因病不能继续原本工作,单位也不安排其他岗位,已过医疗期,单位让我自己离职,我能要求经济赔偿吗?像单位要还是劳务公司? 之前是做客服的,经常戴耳机得了神经性耳聋,医院说不属于职业病,但是没法继续本职工作,现在通知我自己离职,我想申请补偿,觉得这病单位也是有责任的!
我单位一个同事因学习笔记没写完 在书记检查的时候 书记在他笔记本上写下 暂不罚款 把没写完的笔记补上 我同事把笔记补完 去交笔记的时候 书记说要罚20元 我同事和书记说不是补上就不罚了吗 怎么还要罚钱
我们的书记说 我不干那事 交钱
我同事说 罚款点有的理由吧
我们的书记说 我没时间搭理你 我同事就说 我不交
没你这样的
我们书记说 不交停你工作 (我就想咨询下
我们书记有权利停我同事的工作吗)
我们单位在杭州的,我们这边是湖州办事处,因内勤岗位缩编,我被主管告知临时编制到日,6月1日后我的编制就没有了,要么做业务去,要么走人!我的劳动合同从2008年10月签了3年过期后,于2011年10月又签了6年,工作地点是写着浙江岗位是内勤,还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我现在还是在上班的,公司方面也没怎么说,那我是不是应该先跟人力沟通下赔偿事宜呢?还是怎么样?因为我不想做业务,所以想让公司直接赔偿,我工作时间到现在是4年+6月月多了! 就是想咨询下我下一步应该怎...
职工参加工作一年不到就生小孩了,单位是交了生育保险的,现在报账说不满一年就不能报生育险,有这个规定吗?
劳动合同日-12月30日
我在一家重工业单位上班,07年进厂的,日被东西把左手中指打断一节,我已经拿到一万七的伤残补助金了,现在本人还在本单位继续上班,请问是否还能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谢谢您当前位置:
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后用工单位继续用工应签合同
  2013年2月,章丘某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仉某到某用工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派遣期限为1年。9月,劳务派遣单位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注销并得到批准后,随即将该消息通知了用工单位,但仉某仍然留在用工单位继续工作。...
  2013年2月,章丘某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仉某到某用工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派遣期限为1年。9月,劳务派遣单位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注销并得到批准后,随即将该消息通知了用工单位,但仉某仍然留在用工单位继续工作。12月30日,仉某被某驾驶培训学校录用,遂向用工单位提出,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10月至12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53条规定,因劳务派遣单位关闭、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致使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用工单位继续使用该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与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另外,根据《》第82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注销时间是9月30日,用工单位应当自10月1日起的30日内与仉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当支付仉某11月和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经调解,用工单位当日便支付了仉某11月和12月的双倍工资差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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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 单位应及时续订合同
案情介绍吴先生于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入职时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书面。一年后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直至2012年8月底,公司向吴先生发出了解除通知。吴先生不满公司的做法,遂申请,提出了要求公司支付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一系列请求。针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公司答辩称,双方在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已经专门就合同到期续签事项进行了约定,即“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劳动者)如有续订意向,应当向甲方(公司)提出书面续订合同意向书。乙方在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没有提出书面合同意向书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甲方将在合同届满后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认为针对合同到期续签事项已经预先告知了吴先生,自己尽到了诚信磋商义务,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公司并未收到吴先生提交的书面续订合同意向书。劳动合同到期未能续签,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吴先生对此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公司对此并无主观恶意。为此,公司请求仲裁委员会及法院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双倍工资差额予以酌减。本案经仲裁及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吴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吴先生继续为公司工作,公司应当及时与吴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双方在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吴先生如有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应当提交续订书面意向书,但同时约定若吴先生没有提交续订意向书的,公司将在合同届满后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虽然庭审中吴先生并无证据证明曾提交过续订合同意向书,但公司并未因此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公司仍有义务及时与吴先生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主张其就续签劳动合同已尽到诚信磋商义务,缺乏依据,公司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对于公司以吴先生未提交续订合同意向书为由要求酌减双倍工资差额支付金额的主张,显无法律依据,法院也不予支持。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未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案件,本案涉及的主要争议焦点如下:1.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用人单位应何时与员工续签书面合同?日《》实施至今,大部分用人单位都知晓初次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将面临向劳动者按月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对于最初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言,劳动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劳动者往往不会或者不愿主动提醒用人单位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出于诸多原因疏忽续签合同的事项,由此引发了不少“合同期满后索赔双倍工资”的劳动纠纷。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与员工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呢?对此,《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日)第1条指出:“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双方没有续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赔双倍工资的诉求是否一定会被支持?在本案中,尽管双方就合同续签事项进行了专门约定,公司预先告知吴先生在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续订意向书。在吴先生没有按时提交书面续订意向书的前提下,公司也没有再次就合同续签事项予以书面通知,最终导致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状态长达9个多月,随后被法院判决应向对方支付高额的双倍工资差额。由此引出一个法律问题:是否只要合同期满继续用工,双方没有续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就一定要面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对此,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劳动&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有如下解答: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当事人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应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因劳动者原因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限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并非一定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在合同届满前尽量以适当形式征询员工是否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应在合同届满第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续签合同,并保留好相应证据材料。如果出现员工拒签或拒绝继续履行的情形,则应尽早以此为由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从而避免双倍工资的发生。文章作者:戎双双律师,上海君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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