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超生罚款的工作人员说会罚款12万>

一胎与二胎间隔时间不够违反计生政策最高罚款多少?_百度知道
一胎与二胎间隔时间不够违反计生政策最高罚款多少?
我是28岁生育二胎,我老婆小我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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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网上查找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就清楚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就有相关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肠户斑鞠职角办携暴毛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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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像我这种情况违反计划生育该如何处罚?_百度知道
像我这种情况违反计划生育该如何处罚?
我是江西奉新一农民,未婚生育了两个女儿,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罚?罚款多少为宜?7000元算不算多?
提问者采纳
计划生育法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业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业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业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业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业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业务网络,改善技术业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业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业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业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业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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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是有第一胎是女孩儿,可以生第二胎的说法么?他们怎么处罚你们呢 太不合理了
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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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揭西县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购买“安康险”
  中新潮汕12月6日电 据《揭阳日报》报道,为进一步解决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增强镇、村(居)两级“计生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最近,揭西县卫计局和揭西县计划生育协会专门为全县镇、村(居)两级基层“计生人”及其家庭成员各免费购买一份计生“安康”保险。
  为进一步调动镇、村(居)基层“计生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县卫计局和计生协会根据当地山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投保措施,与当地揭西县人寿保险分公司通力合作,为全县镇、村(居)两级的470多名基层“计生人”及其配偶子女各购买一份120元的计生家庭“安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以“计生人”家庭为单位,每份年交保险费120元,每份保障金额1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责任保额10.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1.5万元。保险有效期限1年,所需经费由政府买单,“计生人”家庭受益。刘平华
【编辑:柯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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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金海棠
泸县太伏镇计生部门乱收费
本帖最后由 小编米米 于
10:38 编辑
& && &泸县太伏镇计生部门乱收费,生一个发你8-12万,问下,我本来就是一个残疾人,一无没钱,二无工作,那来这多钱交罚款,作为一个残疾人员,太伏镇工作人员还在乱收费,勾结泸县计生办工作人员超级乱收费,大事无法无天,你说要告他,他就叫黑社会的人来找你,这是什么时到。
& && & 现在在我们泸县太伏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为不是双胞胎的人上在一起,只要你交一点点钱就可以(就是说一个大很多,一个小很多的那种孩子上户上在一起,上户为年月时相同,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双双胞胎),在泸县太伏镇这样的问题很多,希望多查查。
& && &计生工作人员为自己的亲戚朋友上户不交一分钱,不是亲友的交80%就给上户,钱就收为计生工作人员手中,现在很多工作人员在乡市县上都有很多房子,少的几套多就不说都懂。
& && & 很多人交了罚款不给发票,交的钱计生系统的工作人员都把钱分了,把国家的钱占为已有,为什么不上交吃了钱还没事,因为国家有规定(国办发〔2010〕30号)文件,大家可以多看下,上面第一条说的很明白: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 && &这个就是收了费不上交的大问题,希望多查下,看这样收老百姓的钱到那去了,我是一名残疾人员知道这条法律后去找泸县太伏镇派出所上户,上好后计生工作人员就不满意我这样做,现在就叫法院来问我要8万多元,反而打着“国策”的旗号,乱开收费的口子,放纵基层计生部门敛财。
& && &太伏镇工作人员收取押金、保证金、乱收费、乱罚款、收入不计帐、罚款不开据正式票据等现象不但乱收费,而且不给收据,钱给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分了。计生委对这种行为不但不加强监管,反而打着“国策”的旗号,乱开收费的口子,放纵基层计生部门敛财。
& && & 乱收的钱有一部分是要上交给市计生委的,就因为存在利益链条,所以乡镇计生部门的乱收费才愈演愈烈。领导同志们:您们能为泸县的普通老百姓想想吗?
& && &对泸县计划生育系统违法违规乱收费的行为,组织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违规收取的资金的开支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批准进行乱收费的领导干部,依纪依法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以警示良好的干部队伍,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领导同志们:你们的机关干部之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部门之所以胆大包天、违纪违法乱收费,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违法违规乱收费的行为视而不见,对批准乱收费的领导和实施乱收费的工作人员放纵迁就、查处不力,因而导致下级行政事业性部门的各种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泛滥成灾。我希望上级领导机关对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的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动动真格,下点狠心治治各种乱收费行为,真正为普通老百姓办一点实事。
好机惠手机网
._▁_.雪春風
计生办,中国已不需要你了
爱吃猪嘎嘎
貌似有这么回事哦,纪委的重视
计生办都不是人
{:4_130:}{:4_130:}
顶起来有无结果!
让公务员 来看看,成天的哭穷。
策马啸西风
你一个残疾人(这是楼主自己说的,绝无诋毁残协朋友之意),按你说的,生活都成问题,你还超生?生下来能给娃娃好的生活条件吗?实事求是,楼下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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