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哪三种性病为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间

国家有关性病艾滋病防治法规目录、简介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3481次
一、 1986年以来国家有关性病艾滋病防治法规、文件目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日)3、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日)5、 (日颁发,日起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0、 国务院颁发(日)11、 国务院颁发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日)1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日)1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日)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日)1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日)16、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1998年11月)17、 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2001年5月)18、 卫生部关于《禁止进口Ⅷ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的通告》的通知(日)19、 关于下发《性病监测工作试行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日)20、 关于在教学活动中注意安排有关性病防治内容的通知(日)21、 卫生部关于加强进口血液制品管理的通知(日)22、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日)23、 卫生部颁发(日)24、 卫生部关于下发《性病诊断标准与治疗方案(暂行)》的通知(日)25、 卫生部颁发《消毒管理办法》(日)26、 卫生部颁发《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日)27、 卫生部关于下发(日)28、 卫生部关于颁发《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的通知(日)29、 卫生部、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日)30、 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31、 卫生部关于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函(日)3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日)33、 卫生部关于印发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日)二、 重点法规、文件简介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是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第15号令发布的法律。防治法中第2条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第3条规定"艾滋病、淋病、梅毒"为乙类传染病;在第24条中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第21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这是根据艾滋病的特点与其它性病不同而作的规定。&&&&根据第46条的规定:"淋病、梅毒病人应当在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接受治疗。尚未治愈不得进入公共浴池、游泳池"。第43条规定:"医务人员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第48条规定:"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检疫、医学检查和防治措施"。 这些规定规范了医务人员在性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 使医务人员有法可依, 有利于正常开展性病防治工作。 2.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这是 日由卫生部陈敏章部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发布的专门为防治性病制订的法规。该办法第2条规定了当前我国防治性病的病种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共计8种。这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选定的。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 在重点防治的病种中可能会有所增加或调整。该办法第3条明确指出:"国家对性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这是完全符合性病防治工作的特点所制订的行之有效的方针,将指引我国的性病防治工作向深度与广度发展, 最终达到控制性病蔓延的目的。该办法第二章在性病防治机构方面规定了各级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明确而具体,同时在第9 条规定了"个体医生从事专科性性病诊断治疗业务的, 必须经执业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这是为了防止无照行医和各种诈骗行为,整顿医药市场,保证性病防治工作能够规范进行。办法中的第三章规定了开展预防工作的要求,包括宣传、教育、体检及新生儿用1%硝酸银点眼等制度。第4章规定了"性病防治机构和从事性病诊断治疗业务的个体医对诊治的性病患者应当进行规范化治疗", 这是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做到"查出必治, 治必规范"的目的。为此, 卫生部下发了《性病诊断标准与治疗方案》等文件并编辑出版了《性病防治手册》, 便于各地参照执行。办法中还强调了"在诊治性病患者时, 必须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 严格为患者保守秘密", 这有助于患者解除顾虑, 乐于去防治机构接受正规的治疗。办法中的第五章具体规定了疫情报告制度, 并指出:"从事性病防治、卫生防疫、传染病管理监督的人员, 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 这将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掌握疫情, 进行监测及制定各项防治措施。3. 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这是1995 年9月26日卫生部发布的, 目的在于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日益增多的威胁, 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传播的预防与控制。文件中提出的主要措施有:&&&&1) 进一步加强防治艾滋病的领导和协调职能, 建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协调会议制度, 动员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大力支持群众团体的工作;&&&&2) 组织制订我国防治艾滋病的中长期规划, 并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3) 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4) 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5) 加强专业机构和队伍的建设;&&&&6) 增加资金投入和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等。4. 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年)&&&&这是我国政府加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重要措施,于日由国务院以国发[1998]第38号文下发,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把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建立有政府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领导组织或协调会议制度。目前已有许多省市、地区根据此规划制订了本地区的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5.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为了有效控制艾滋病在中国的流行,实现《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中确定的目标,国务院又下发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提出了实施原则和各项目标指标:&&&到2002年底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指标有:&&&&完成医务人员艾滋病性病知识全员培训。全国70%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85%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能够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5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等&&&&到2005年底要完成的工作指标有:&&&&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75%以上;在农村达到4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全国90%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以及50%的艾滋病高发地区的中心卫生院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75%的乡镇卫生院、50%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到达到100%上岗培训等。&&&&行动措施有:&&&&1). 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2). 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3). 针对高危行为开展干预工作,减少人群的危险行为。&&&&4). 完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质量。&&&&5). 建立健全艾滋病性病监测体系、信息系统和评价体系。&&&&6). 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7). 开展艾滋病防治基础和应用研究。6. 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该文件是卫生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文化部、广播影视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出版署9部委于日以卫疾控发(1998)第1号文联合下发的,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并把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有关宣传要点/原则是:&&&&1) 关于艾滋病性病的流行情况及其严重危害,可报道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和情况;&&&&2) 关于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要告诉人们艾滋病不通过一般公共活动传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强调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在提法中不宜用"绝症"、"超级癌症"之类词,应使用"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方法但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严重传染病"的提法。&&&&3) 防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宣传&&&&&4) 关于推广使用避孕套的宣传&&&&要结合防病话题告诉人们避孕套的防病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5) 有关艾滋病疫情的报道&&&&在艾滋病性病疫情报道中,凡涉及感染者、病人的个人情况,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公开或泄露,电视影像的遮挡必须可靠。要适当报道关怀帮助感染者和病人的典型事例。涉及艾滋病疫情的报道,数字要准确,发稿前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关于通过不规范、不安全的供输血、注射、牙科检查治疗等侵入人体医疗操作传播艾滋病的案例以及其他有关违法案例的报道,在发稿前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审理案件的公安、司法部门核实。 &&&&6) 有关艾滋病性病治疗药物和防治成果的报道&&&&要特别慎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失实的报道,不但会误导群众,产生消极影响,而且可能触犯国家有关药品法规,也有损国家形象。7.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为了防止经输血和血液制品传播艾滋病,国家制定了相应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强调公民有义务献血的责任与义务;此外还有《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明确设立血站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未取得采供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采供血业务。私自组织血源、未经许可进行采供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传染病扩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采供血机构在采血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献血者和供血者进行验证和健康体检,严禁采集验证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的血液。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等。8. 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这是日由卫生部以卫疾控发第164号文下发的。该文规定,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原则是:&&&&1) 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维护社会安定;&&&&2) 坚持预防和宣传教育为主,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和预防指导,防止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3) 严格保密制度,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反对歧视。 &&&&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由当地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外,该文还明确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不应受到歧视,他们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能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2) 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3)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对社会承担义务和责任,认真听从医务人员的医学指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管理。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当主动向医务人员说明自身的感染情况,防止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所从事的工作有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险的,其所在单位应负责安排其从事其它工作。&&&&4) 对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而故意感染他人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捐献血液、精液、器官、组织和细胞。&&&&并在保密、医疗照顾等方面均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医疗机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诊治疾病的服务,被指定的医疗机构均应安排医务人员为他们提供疾病的诊治服务,必须及时收治就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拒绝等。9.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这是日以李鹏总理签发的国务院第149号令下发的,接着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又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5和36号令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管理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对我国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登记校验、执业活动、评审与处罚、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制度、医疗机构登记制度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例如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医疗机构在职、 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投资不到位;&&&&-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同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统一制订了管理标准,为卫生部门治理整顿医疗市场提供了有力依据。
(杨凭整理)
? ? ? ? ? ? ? ?
???????????????
???????????????
您是本网站第
5347135 访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
性病艾滋病咨询热线电话:025-- E-mail:
网站备案:→ 性病会传染嘛??怎么治疗???
性病会传染嘛??怎么治疗???
其他类似问题
2个回答1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
医生回复区
擅长: 性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泌尿外科
帮助网友:188称赞:12
&&&&&&1、自行接种&&&&&&尖锐湿疣的发病会产生瘙痒,给患者带来很大的危害。很多患者会常常会搔抓患处,如不注意卫生,搔抓后接触自己的其他部位,会造成自行接种感染。&&&&&&2、性器官摩擦&&&&&&尖锐湿疣患者在进行性器官的摩擦中,会产生皮肤会产生细小的、肉眼并不可见的皮肤破损,如果一方有病毒即可进入另一方皮肤,导致传染。&&&&&&3、母婴传播&&&&&&尖锐湿疣的发病,导致女性患者不能怀孕。如果是孕妇患上了尖锐湿疣,很可能会传染给胎儿。同时还应多加注意,为了避免分娩时感染胎儿,可选择剖宫产。产后不要与婴儿同盆而浴。&&&&&&4、夫妻相互感染&&&&&&如果是夫妻双方同时患上可了尖锐湿疣,应双方同时进行治疗。因为仅一方治疗是无效的,治疗彻底,还是会在性生活中造成相互感染,因此,尖锐湿疣必须夫妻同时治疗,才能有效。5、接触传播&&&&&&尖锐湿疣是一种性传播疾病,具有一定的感染型。当患者在接触有HPV病原体的物体,如内裤、毛巾等个人卫生用品;浴池、浴缸等公共卫生用品等,会造成接触传染。&&&&&&您可以点击左侧【点击咨询】闪动按钮咨询我,将详细的病情说一下,我好根据具体病情为您做出诊治,祝早日康复。
擅长: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帮助网友:235称赞:2
&&&&&&你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性病种类及症状&&&&&&性病潜伏期&&&&&&梅毒:2~3周;淋病:2~10天;非淋性尿道炎:1~3周;尖锐湿疣:3周~8个月,平均3个月;生殖器疱疹:2-20天,平均6天;性病性淋巴肉芽肿:6~21天,平均7~10天。&&&&&&性病症状&&&&&&在此潜伏期后,如果出现一些令人不适的症状,如:&&&&&&①生殖器溃疡是一期梅毒的典型表象。溃疡直径一般一厘米左右,男性多发生在阴茎冠状沟的部位,女性多发生在大阴唇、小阴唇或子宫颈。由于溃疡表面没有明显的脓液,患者本人也不觉得痛,常常被忽视,直到出现二期梅毒的皮疹时才到医院看病。&&&&&&②外阴部的出现疣状物可能染上了尖锐湿疣。染上尖锐湿疣的病人一般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既不会造成小便疼痛、不适,也不会在外阴部出现溃疡。它悄悄发生、逐渐增大,直到有一天病人有意或无意中注意到在外阴部出现了小疣状物。尖锐湿疣男性多见于冠状沟、阴茎、包皮内侧,女性多见于大阴唇及小阴唇,但也可发生在泌尿生殖器的其他部位,如尿道口、宫颈等不易察觉到之处。&&&&&&③外阴部出现的小水疱可能染上生殖器疱疹。它的特点是在外阴部出现一小堆约4~5个小水疱,局部有一种烧灼感或刺痛感。这些小水疱很快就溃破而成小片的糜烂面。生殖器疱疹的一般症状很轻,即便不治经过7~10天左右糜烂面也能长上,但极易复发,给患者的心理上带来巨大的压力。&&&&&&④尿道口出现脓性分泌物要怀疑可能感染上淋病。回答者:舞动琴间|二级|4:56&&&&&&性病包括的疾病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概念上说,当某种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染时,它就是性病,但受到疾病本身的发展趋势,或在某一地区、某一国家的实际情况所限制,如艾滋病。我国在80年代、90年代初期,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毒品是主要的传播方式,但仍被视为性病,因为大多数国家认定其是性病;疥疮、乙型肝炎等疾病,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性病,而在我国性接触不是它们的主要传播途径,故我国不认为它是性病。&&&&&&经典性病只有5种疾病,即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也称第一、二、三、四、五性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艾滋病、淋病、梅毒属乙类传染病。国家卫生部制定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所指定的性病为8种,即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这8种疾病是国内公认的性病。在学术上,及临床医生一般也将阴部念珠菌病、滴虫病、细菌性阴道炎、阴部传染性软疣、性病肉芽肿(腹股沟淋巴肉芽肿)、阴虱病、巨细胞病毒感染归入性病范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性病,分类为四级:&&&&&&一级性病:艾滋病。&&&&&&二级性病:梅毒、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性病性衣原体病、泌尿生殖道支原体病、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性病性阴道炎、性病性盆腔炎。&&&&&&三级性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阴部念珠菌病、传染性软疣、阴部单纯疱疹、加特纳菌阴道炎、性病性肝周炎、瑞特氏综合症、B群佐球菌病、乙型肝炎、疥疮、阴虱病、人巨细胞病毒病。&&&&&&四级性病:梨形鞭毛虫病、弯曲杆菌病、阿米巴病、沙门氏菌病、志贺氏菌病、甲型肝炎。&&&&&&(一)淋病&&&&&&淋病通常是指由淋病奈瑟菌,简称淋病双球菌或淋球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的化脓性感染,也包括眼、咽、直肠、盆腔和播散性淋球菌感染。&&&&&&男性淋病潜伏期2—10天,平均3—5天。典型症状开始为尿道口红肿发痒,有稀薄粘液或粘液脓性分泌物,24小时后症状加剧,出现尿痛,烧灼感,排出粘稠的深黄色脓液,也可有尿急、尿频及伴有全身不适。尿道口潮红水肿,严重者尿道粘膜外翻,夜间常有阴茎痛性勃起。&&&&&&女性淋菌性尿道炎常于性交后2—5天发生,出现尿频、尿痛、尿道口红肿,排出脓性分泌物,症状较男性为轻,也可以完全无症状。&&&&&&女性淋菌性宫颈炎潜伏期难以肯定,大多数发现局部症状时感染已有10天左右。宫颈为最常见初发部位。宫颈有程度轻重不等的红肿、触痛和出现脓性分泌液。&&&&&&患淋病的妇女在生产过程中可将病菌经产道传给新生儿,造成新生儿淋菌性眼炎的发生。&&&&&&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较为少见的症状。&&&&&&(二)梅毒&&&&&&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性传播疾病,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并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梅毒最早的表现主要是经过2-4周潜伏期后出现的硬下疳和淋巴结肿大。病变开始时为一暗红色斑疹,迅速变成丘疹,并形成一个糜烂,或浅溃疡,是为初疮,即硬下疳。硬下疳出现后数天到1周,一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以后另一侧也肿大。&&&&&&如果早期没有得到彻底治疗,梅毒病人在硬下疳出现后6—8周内又出现类似感冒的症状,以后还可以表现出全身很多复杂的症状,损害身体其它器官如心、脑等。&&&&&&梅毒可以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而发生胎传梅毒,即先天性梅毒。&&&&&&(三)尖锐湿疣&&&&&&尖锐湿疣是由某些类型的人类乳头瘤病毒简称HPV引起的增生性疾病。&&&&&&尖锐湿疣的潜伏期为3周至8个月,平均为3个月。男性好发于冠状沟、龟头、包皮、包皮系带、尿道口,少数见于阴茎体。女性多见于大小阴唇、阴蒂、宫颈、阴道及肛周。初发时为柔软的淡红色疣状丘疹,以后逐渐增大呈菜花状、鸡冠状或巨大团块。患者通常无不适的感觉。&&&&&&(四)非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是指由性接触传染的一种尿道炎,它在临床上有尿道炎的表现,但在尿道分泌物中查不到淋球菌。&&&&&&本病40-50%由沙眼衣原体引起,20-30%由支原体引起,尚有10-20%由阴道毛滴虫、白色念珠菌和单纯疱疹病毒等引起。&&&&&&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常表现为尿道内的不适、发痒、刺痛或烧灼感。时轻时重。通常疼痛的程度比淋病轻。&&&&&&尿道分泌物常为浆液性或粘液脓性。比淋菌性尿道炎的分泌物稀薄。分泌量也较少,能自行从尿道口流出者少见,长时间不排尿或早晨首次排尿前有时能见到逸出尿道口的分泌物污染内裤,结成粘糊状可封住尿道口。尿道口可红肿,但不象淋病那样显著,合并膀胱炎时可出现血尿。&&&&&&女性非淋菌性尿道炎的临床特点是症状不明显或无症状。当引起尿道炎时,约有50%的病人有尿频和排尿困难,但无尿痛症状或仅有很轻微的尿痛,可有少量尿道分泌物。若感染主要在宫颈时,则表现为宫颈的炎症和糜烂,可有分泌物增多、阴道及外阴瘙痒、下腹部不适等症状。&&&&&&(五)生殖器疱疹&&&&&&生殖器疱疹主要是由单纯疱疹病毒2型简称HSV-2引起的一种性病。主要表现是生殖器部位出现疼痛性的水泡或溃疡,排尿时加重。有时合并排尿困难,出现尿道、阴道分泌物及腹股沟淋巴结炎,并常伴有疼痛,至少持续1-2周。第一次感染时,病人可有全身的其它症状如发烧、头痛等。这个病经过一至两周症状可以消失,但也可以反复发作。目前还没有办法彻底治愈。&&&&&&(六)软下疳&&&&&&软下疳是由杜克雷嗜血杆菌感染而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潜伏期一般为2-5天。病变主要发生于性接触中组织损伤的部位。男性多在冠状沟、包皮、龟头、会阴部等处;女性多见于小阴唇、大阴唇、会阴部等处,生殖器外可见于肛门、大腿上部、口腔和手指等处。&&&&&&软下疳全身症状不明显。病变进展期有灼痛,形成脓肿,破溃后疼痛减轻。&&&&&&软下疳初发为一个或数个直径0.5-1.0厘米的炎症性丘疹或结节,周围绕以鲜红色的红斑,在24-48小时后形成脓疱,3-5天后脓疱破溃形成糜烂或溃疡。溃疡为圆形或椭圆形,边缘不整齐,相邻的溃疡可互相串通或融合成大溃疡。由于自身接种可在病变周围发生卫星状病变或在其它部位发生病变。&&&&&&(七)性病性淋巴肉芽肿&&&&&&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又称第四性病。是由一些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急慢性性传播疾病。潜伏期一般为5-21天。主要表现为外生殖器溃疡,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坏死和破溃,晚期发生外生殖器象皮肿或直肠狭窄等病变。&&&&&&对所有性病均不主张自诊自治,当怀疑自己已得性病或出现上述症状时,应该到及时正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任何私自的诊疗行为只会导致严重后果而不能治愈疾病。&&&&&&性病的预防&&&&&&1、预防性行为传播性病:&&&&&&不进行性行为,即禁欲;&&&&&&如果要发生性行为,应该保证性行为的安全,正确使用质量可靠的安全套。正确使用质量可靠的安全套可以大大地减少感染性病的机会,但不能绝对保证不得性病,有些性病可能通过安全套没有覆盖的部位的接触传染。&&&&&&如果性伴侣有一方得了性病,在未治好以前不要进行性活动。&&&&&&2、预防性行为以外的其它途径传播性病:&&&&&&不要与他人共用未消毒的洗澡毛巾或其它洗澡用品。在消毒条件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最好洗淋浴。&&&&&&公共厕所最好使用蹲式的,如果使用公共坐式马桶,应该用一次性的垫纸。&&&&&&怀孕妇女得了性病更应认真治疗,早期彻底治疗才能保证孩子免受危害。&&&&&&由性交传染的疾病统称为性病。过去只把经典性病(venerealdisease,VD仅由性交直接接触传染的传统性病)即淋病、梅毒、软下疳及性病性淋巴肉芽肿4种病称为性病。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把性病所包含的种类扩大至十多种,规定:凡与性行为,性接触密切相关的各种传染病统称为性传播疾病(STD)。1983年11月,在日内瓦召开的专家会议上,确定用“性传播疾病”代替过去使用的“性病”一词。&&&&&&近年来,性传播疾病已扩展至包括最少50种微生物所感染的疾病。新增加的病种有: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艾滋病、腹股沟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巨细胞病毒感染、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阿米巴病、生殖器念珠菌病、加特纳菌性阴道炎、肠梨形鞭毛虫病、疥疮、滴虫病、股癣、盆腔放线菌病、肠道细菌感染、肺囊虫病、弓形体病、阴虱病、类圆线虫病、隐孢子虫病、乙型肝炎等。我国已规定将淋病、梅毒、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软下疳、艾滋病等几种疾病作为我国的性病监测病种,其他如乙型肝炎、阿米巴病、阴道念珠菌病、滴虫病等虽然也可以通过性交传染,但性交只是其途径之一,未列入监测病种。而且在做诊断时,应考虑到性病在人们认识中的传统观念,尽量避免把非监测病种定性为性病。&&&&&&我国在1964年已宣布消灭了性传播疾病。但自1979年以来,性传播疾病又在我国重新出现。目前,我国目前性病的流行呈上升趋势,性传播疾病患者为数不少。据有关报道,仅1997年,我国30个省市报告性病约50万,实际性病患者远不止此数。性病较高发的省市有上海、海南、浙江、江苏等。而且发病年龄提前,尤其15岁以下的儿童性病发病率明显上升。其中以淋病最为多见,其次为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软下疳、艾滋病、梅毒和生殖器疱疹等。梅毒的发病率明显上升。&&&&&&引起STD的病原体种类繁多,如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细菌,真菌,螺旋体,原虫和寄生虫等。它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也可以通过皮肤、粘膜、口唇和舌的接触传播。必须注意的是,使用避孕套等屏障工具对于部分STD有一定预防作用,但也不是绝对安全。在我看来,性病和一般的传染病的区别不是很明显,只不过性病集中在接触传染和体液传染,而两性的生殖器官都比较脆弱,容易入侵和感染。两性的生殖器和附近都比较温暖和潮湿,给病菌和病毒以比较好的生长和繁殖环境。近年来有许多人误解了卫生的定义,过多过频地清洁外生殖器,破坏了人体天生的防御机制和适宜的酸碱环境,这反而增大了性病传染的可能。性病的传播也不限于性交,任何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或体液交流都可能造成性病的传染。所以一听到是性病就把患者与淫乱联系起来的想法是错误的。从各大医院的统计,有55%以上的患者都没有过性乱交,有的后天患者甚至从未有过性交经历。即使发现自己患有性病,也不要背上思想包袱,更没有必要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性病的危害很大,也很广。&&&&&&①首先危害患者生理健康,尽管其中大多数病种不属于致死性疾病,但它们传染性很强,引起生殖器官、附属淋巴结病变甚至全身皮肤和重要器官的病变,并能引起各种并发症与后遗症,由病毒感染所致STD有可能诱发癌症。一般患性病后,首先出现泌尿、生殖器的不适,如淋病的尿频、尿急、尿痛及尿道口溢脓;梅毒的硬下疳;生殖器疱疹的阴部溃疡、糜烂及疼痛。除泌尿生殖器的不适外,常常引起内生殖器的病变,如合并附睾炎、睾丸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附件炎等引起不孕或不育。此外性病的感染尚可引起全身的不适,如梅毒的心血管、神经损害;生殖器疱疹的脑膜炎、心肌炎;淋病的关节炎、腹膜炎等。严重的性病,如艾滋病是一种高度致死性的疾病,迄今为止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对人类的危害更大。&&&&&&②其次危害患者心理健康。从我接触过的许多病例,性病对人的影响主要还是心理的影响。过多的担忧和自卑自责对一个人的发展的伤害更大。患性病后绝大多数患者表现为紧张、焦虑、急躁、不安、忧心忡忡、失眠、自卑、自暴自弃。有的人甚至不敢回家,不敢见妻子,欲一死了之。我认为,对性病患者实施心理治疗是相当必要的,只有消除了性病带来的心理障碍,培养了治疗的信心,放下种种思想包袱,保持轻松和谐的心境,改善睡眠,才有利于增强机体免疫力、减轻炎症,有助于治疗,有效防止复发。心理治疗对于那些怀疑自己患有性病的患者更显得重要。那些没有症状,却老是怀疑自己患有性病,不相信屡次检查结果,总以为漏诊的,很可能只是常见心理疾病中的疑病症。这只能通过心理治疗解决。&&&&&&③对社会家庭构成了严重危胁。性病往往造成夫妻间感情破裂,夫妻间的真诚、爱情将不复存在。家庭失和,社会交往的急剧减少,必然影响工作、学习和生活,人也没有情绪和精力积极维护氛围的和谐。人格的变态,和玉石俱焚的想法,更是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团结。前不久在南宁就发生过舞厅、吧厅屁股被扎事件,而传闻是艾滋病患者的一种对社会报复、拖人下水的行为。损人不利己,这是最愚蠢的。&&&&&&一般皮肤病和性病还是有区别的,如荨麻疹、皮肤瘙痒、痱子、鸡眼、带状疱疹、寻常痤疮、血管瘤、湿疹、银屑病等就只是属于一般皮肤病。还有,一些性器官皮肤病或炎症,如阴囊湿疹、包皮龟头炎也容易被误认为是性病。&&&&&&但是皮肤传染病就很可能与性病有关。以癣为例:&&&&&&癣为皮肤最常见的病,由霉菌引起。霉菌侵犯人体可分为试层和深层,试层霉菌病称癣,常见的有头癣、手癣、脚癣、甲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患癣者可出现皮肤糜烂、脱屑、起疱和增厚,自觉瘙痒,毛发脱落;甲板呈灰白或污黄色,失去光泽、变形。&&&&&&此外,在生殖器或肛门附近出现一些异常症状,比如阴茎珍珠样丘疹病、白斑、增殖性红斑、皮角、血管性水肿、固定药疹、结核疹、绒毛状乳头状瘤、仅发生阴茎上的牛皮癣等,容易被误解为性病,引起不必要的不信任、忧郁、自卑、自责和紧张。但是这也不表明就可以不去理会,异常症状一般也是疾病的表现,大多需要及时治疗。&&&&&&很多人询问,怀疑性病或得了性病怎么办?性病还是有一定的症状的,当您发现自己有了这些症状,不妨去医院确诊一下,以免殆误医治时机,发现性病并不难,有过不洁性交史,或为性病的高危人群,当发现有泌尿、生殖器不适或全身不适,都应视为性病的征兆,前去找医生治疗。即使没有任何不适,只要有可疑的病史,都可找医生作体检。就目前来说,国内各大医院性病的诊治基本都由泌尿科负责,因此只需到泌尿科就诊即可。有些大医院甚至专门成立了性病专家门诊。&&&&&&性传播疾病的治疗必须对症下药,那种想当然的不经医学检查检测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一些医生只是随便看看症状就开药,这不能够信任。因为①可能误诊;②没发现一些潜伏期内或症状轻微的并发症;③用药剂量不够,造成致病微生物的耐药性,或过量用药,危害人体健康。我也不主张患者因为种种顾虑不上医院而自己找药吃(这可能是很多患者浏览“性病防治”栏目的初衷)。我主页中的各种资料仅仅作为参考,无知是烦恼的根源,我办此栏目的目的不是为了治病(出于对患者负责,即使来信我也只答疑,不为患者开处方),而是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消除人们无谓的恐惧、惊慌,使人类更善于保养、保护、调剂自己,从而更健康快乐;这也可以作为专业医生的参考资料,以我的所知和经验帮助医生们开拓视野,更多地掌握各种鉴别、治疗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更好地为患者实施治疗;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人们了解性病及其诊治手段过程之后,能不被一些缺乏医德的医生蒙骗,不耽误治疗,不张冠李戴,或在诊断、手术和用药时大量省钱。这也是智慧人生的一部分。一般来说,药价昂贵和疗效显著并不是同一名词,正如我列出的性病及皮肤病有关用药价格表,一些药很便宜但效果不见得差。我也希望医生们在熟悉各种治疗方案以后,能为患者着想,在价格和疗效、副作用之间取得较好的均衡,不负我们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目前,由于社会上性病死灰复燃,治疗性病的机构过滥,相当一部分非法游医借机骗钱。gopla考察过近百个性病诊所,发现100%的诊所不约而同地首选高价药,而90%有着要价过高的宰客现象。有些是不懂专业知识(对我的咨询答不上来),有些是没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条件。当发现治疗用药价格过高、或设备条件简陋,应该怀疑该诊所的目的和宗旨如何。如果有欺诈现象,或权益被侵犯,不要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夫妻一方得了性病怎么办&&&&&&性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性的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所以一方得了性病时,除了与配偶“性隔离”外,还要注意自己的毛巾、脸盆、被褥等与家人分开。已被污染的用具,可用肥皂水冲洗、开水煮烫、阳光暴晒及喷洒消毒液等方法杀死细菌。&&&&&&有些性病不但能通过性行为传播给配偶,眼泪、汗液、精液、唾液、血液等都有可能作为传播途径,所以在没有治愈之前,是绝对不能再有性生活的。当然,每一种性病的发病过程、病程长短、症状表现及治疗方法是不同的。例如,淋病性尿道炎的治愈不是单纯看症状的消失,而是要反复作尿道脓液或分泌物涂片细菌学检查,要到脓液消失,每隔1周进行1次检查,至少3次没有发现细菌才能算治愈。由此可见,每一种性病的治愈标准是不同的,何时恢复性生活,要得到医生的指导。&&&&&&一方得了性病,应该夫妻双方同时检查或治疗,尤其是淋病性阴道炎、梅毒、软下疳、艾滋病、腹股沟肉芽肿等,单治一方效果不佳,即使配偶未出现此类病变症状,也应及时用药防治。还需提醒的是,性病既然来自性淫乱,治愈后切忌旧病重犯,否则依然会再次感染。&&&&&&预防性病的最佳方法是做好中间环节,即切断传播途径的工作。这包括:&&&&&&杜绝不洁性交。不要和陌生人有肌肤之亲(接吻、做爱、口交、肛交等)。&&&&&&在公共场所注意卫生。不随便用一些公共的毛巾、浴缸、马桶等。在家招待客人也要注意不要物品混用。出门在外时注意宾馆、旅店的卫生条件。常备一些消毒药物如洁尔阴等,清洗一些别人用过的毛巾、浴缸、马桶等。外宿后用之沐浴,特别是清洗生殖器。&&&&&&据郑州性病防治中心主任苏慧存大夫介绍,自1997年以来接待的众多男性性病患者中,大约50%的人属“无辜”性病感染者,这一部分人当中,绝大多数又是在洗澡时被性病病毒感染的。洗澡后,人的毛细血管扩张,血液流动加快,精神放松,机体抵抗力下降,如果此时接触性病病菌,很容易患上性病,尤其是身体有创伤者,感染的可能性更大。随着性病的不断蔓延,公共洗浴场所内的性病病毒也在逐渐增多。公用洗澡池、公用毛巾、公用床单等都是性病病毒的藏身之所。由于“性乱才得性病”的传统观念,在澡堂感染性病的人往往对身体的某些病变麻痹大意,延误治疗。据我的咨询经验,经常出差的人也是性传播疾病的易感人群,特别是旅店的浴室,因为潮湿,往往是病原体繁殖或存活的温床。&&&&&&性病防治的关键在于消毒。适当的消毒能够切断性病和其他皮肤病的传播途径,这不但可以避免遭受传染,还可以防止传播给家人或朋友。不少患者的症状久治不愈,甚至失去了信心,其实这很可能是由于不能很好消毒造成的重复感染,比如受污染的衣物、床被、卫生洁具等传染回本人,再如性病传染给家人,再传染回自身。所以我在咨询回复中,对于那些久治无效的,除了建议检查有无合并症、更换治疗方案之外,就是强调做好消毒工作。&&&&&&性病是自古就有的,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性活动始终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只是由于人类活动的范围扩大,交流增多,性行为更随意,性病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在古代医籍中就记载“淋证”、“疳疮”、“霉疮”等。有些性病并非我国固有的,而是从外国传染而来。如梅毒是13世纪由葡萄牙商人传入我国岭南,从南至北蔓延开来。有些性病古代并没有,艾滋病是80年代才被认识的,它开始在同性恋者中传播,有高度的致死性,是感染一种免疫缺陷病毒(称为AIDS病毒)。我认为,随着人类生活交流的逐渐增多,以及文明发展到工业化信息化程度和人道主义避免了物种淘汰所带来的人类免疫力普遍低下,身体素质弱化,基因质量不高,许多原来封闭在一定区域的细菌或病毒流传开来,而人们一时之间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这些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的适者生存的种种方式,由于对人类身心甚至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被认为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成千上万的学者,包括我也在与之抗争。艾滋病不过是其中一种。但是,我不得不指出,人类最大的敌人正是人类自己。那种自以为“人定胜天”的想法,正在驱动个体为私利而恶化着人类生存环境,造成各种可能都无法预知的问题。疾病终究有办法解决,但如果人失去了自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良好环境,那就等于失去了一切。而这种情况我更不愿看到发生。请和我一起致力于环保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玛丽121爱心医生
帮助网友:2286称赞:93
&&&&&&指导意见:&&&&&&你好,会的,建议用阿昔洛韦软膏治疗,结合内服药物病毒灵干扰素等&&&&&&医生询问:
&&&&&&以上是对“性病会传染嘛??怎么治疗???”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其他类似问题
2个回答1个回答2个回答1个回答1个回答
参考价格:110
参考价格:40
参考价格:148
您可能关注的问题
用药指导/吃什么药好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
参考价格:¥110
用于止血,主要是外科不能缝合或结扎的中度流血。...
参考价格:暂无报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