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可以申请新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吗?

个体诊所能申请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吗_百度知道
个体诊所能申请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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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到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和合作医疗中心咨询一下
那是不可能的!谁能够保证那些个体诊所的医疗水平呢?
我想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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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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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
一、2010年参加合作医疗个人交多少钱?手续怎么办?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2010年筹资水平提高到15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120元/人。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新沂籍农村五保户、低保户、70岁以上老年人(农村户口,1940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免费参加。
今年筹资采用集中征收方法。参合人员于12月10日至31日将参合费用上缴村委会或村卫生室,由村卫生室发放合作医疗证(医疗卡仍使用2009年旧卡)。
二、如发现合作医疗证上信息与身份证(户口本)上不一致怎么办?
合作医疗证、报销就诊卡是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有效证件。为了防止未参加合作医疗者借证使用,看病就医时医院要核对身份,所以到医院看病时一定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筹资期间如发现合作医疗证上信息与身份证(户口本)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不一致,请立即与村卫生室或村委会联系修改,以免给你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筹资工作结束后,合作医疗证(卡)上信息有误需要到市合管办修改(市合管办办公地点:人民医院南大门门西旁)。市合管办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办理业务,星期六、星期日只办理新沂以外转诊手续。
三、&报销就诊卡& 应如何保管?为什么不能借给别人使用?
&报销就诊卡&有磁性,保管时不能与电视机、手机等放在一起。如果&报销就诊卡&(合作医疗证)损坏或丢失,请到所属镇卫生院申请挂失,然后免费补办。
由于合作医疗资金有限,门诊报销实行限额管理(以户为单位,一年内门诊报销金额是家庭总筹资的二倍,有慢性病者可报销家庭总筹资的三倍,特殊病种不受此限制。如:一户五口人参加,全家门诊最多可报销1500元,有慢性病者可报销2250元),门诊补偿超过限额之后就不能报偿。再者,未参加合作医疗群众不享受补偿政策,所以&报销就诊卡&一定不能借给别人使用,要由自己妥善保管,不能放在村卫生室或其他地方,以免被别人使用。如发现&报销就诊卡&借给他人使用,则取消该户当年参加合作医疗资格并且在今后五年内不予该户参加。
四、2010年参合人员医药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新沂市范围内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30%(其他医院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特殊病种除外);
住院:1、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70%;
2、县级定点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铁路医院、广慈医院、师部医院、妇保所、马站骨科)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50%;
3、经过转诊在徐州市及以外医院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600元)实行分段累进补偿(1)10000元及以下部分按40%比例补偿(2)10000~50000元部分,按50%比例补偿(3)5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补偿。
4、参合人员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新沂以外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可补偿部分按30%比例补偿。
五、参合人员在新沂市内就医如何报销?
门诊:参合人员在镇、村定点机构就医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县级定点机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特殊病种除外)。持本人的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即时办理补偿手续。
住院:参合人员在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本人的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记录直接办理补偿手续,并在补偿单据上签字或按指印,留电话号码以备核实。外伤、中毒等病人需到市合管办出具无第三者责任的稽查证明。出院时间超过三个月者不予报销。
新沂市范围内及徐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诊补偿流程:
定点医疗机构
录入微机通过网络刷卡即时补偿结算
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和报销就诊卡
出院后,凭相关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补偿结算
&&&&&&&&&&&&&
六、到新沂以外地区就医为什么要办理转诊手续?如何报销?
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是坚持小病在乡镇,大病在县医院,疑难重病到市及以上医院的原则。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可以避免盲目就诊造成的医疗浪费,引导居民有序就诊、合理消费;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也是商业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所有医疗保险的通行制度。
参合人员在新沂市内就医不需要转诊。需要到新沂以外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在住院前一周或住院后一周内到市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徐州市住院病人出院结帐时凭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证明、出院记录即时办理补偿手续。外伤、中毒等病人需到市合管办出具无第三者责任的稽查证明。在徐州以外住院治疗的,出院后三个月内到市合管办办理补偿手续,超过三个月者不予报销。
七、外出打工人员为什么也要参加合作医疗?
外出打工人员大部分是青壮年,如果他们不参加合作医疗,参合人群中老弱病残的将占大多数,不能体现互助共济,合作医疗将难以长期坚持;其次,外出打工人员生活在异地,劳动强度大,受伤生病机会比在家要多;再次,外出打工地点多在经济发达地区,所在地区的医疗费用都大大高于本地区,万一生病,大部分都要回乡治疗,即使不能回乡治疗,病愈后凭相关材料同样可以获得补偿。所以外出打工人员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合作医疗。
八、外出打工期间报销手续怎么办?
参合人员外出(指徐州市外)打工期间,在打工地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在出院后半年内凭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病历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发票、住院费用清单、打工单位证明,到市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出院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予报销。
外出务工人员(徐州以外)住院治疗补偿流程:
患者持合作医疗证、报销就诊卡、身份证、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务工证明等材料
符合规定录入计算机系统予以补偿
市合管办审核
不符合规定不予补偿
九、参合家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参合手续怎么办?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筹资工作结束后参合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应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有效的合作医疗证(卡)于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到市合管办(人民医院南大门门西旁)补办当年的参合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十、哪些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1)工伤、医疗、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及犯罪行为等产生的医疗费用;(2)近视眼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3)输血、移植器官等费用;各种美容、健美项目、矫形手术费用;(4)义眼、义肢、义耳、义颌、验光配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5)减肥、增高、增胖等费用;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费用;(6)计划生育手术及助孕等相关费用;(7)省、市新农合《用药目录》、市《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不予报销。
十一、参合人员应享受哪些权利和义务?
参合人员应享受的权利: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在合作医疗经费筹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等方面,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参合人员应尽的义务:遵守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服从新农合管理,按有关规章制度就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全家的参合费用。
十二、除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外,还有哪些医院为我市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新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铁路医院、广慈医院、妇幼保健所、师部医院、马站骨科。
徐州市:徐州市中心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徐医附院)、第三人民医院(肿瘤医院)、中医院、东方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7医院、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医附属第三医院(铁路医院)、南湖医院、仁慈医院、口腔医院。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参合者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市合管办)、8(纪委监督室)。
&&&&&&&&&&&&&&&&&&&&&&&&&&&&&&&&&&&&& 新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二○○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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